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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调的奢华 品评 (古典) 龙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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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12-27 14: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yrrrr 于 2009-12-27 15:02 编辑

某个闲适的夏日午后,在慵懒的眼光中邂逅了龙227。
龙227采用镀金笔帽,活塞上水。笔身中部灰色部位为观墨窗,笔帽固定方式与lamy2000类似采用三个小凸点固定。
笔尖为14k金尖,弹而不软、顺滑无比。用此笔写字是一大享受。
龙笔写字有些吐,墨干后颜色均匀字体有质感。非常喜欢的一只笔。







想再收一只龙32 有出者请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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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12-27 15:1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应该拍拍小白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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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7 15:17 | 只看该作者
应 “白花党” 的要求 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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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7 18:54 | 只看该作者
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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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12-27 19:47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这只笔是不是我卖给楼主的?昨天明上楼上发短信给我说这笔握处漏墨,我一听就要求楼主退货了 笔我拿来时没上过墨也没检查下就给了楼主 这是我操作环节的过失 如果是从我这拿的笔有问题我都会负责任的 在淘宝我已确认退货申请了 楼主今天下午也给了我一顺风号 但今晚看到楼主发这样的贴  很让人不舒服 我不介意让我知道从我这出的东西有问题 即使我修好了漏墨我也不会当没事当新的卖 要是修不好那也有零件价在 这是我的原则问题 轻浮 浮夸 爱慕虚荣都为我所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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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12-27 20:35 | 只看该作者
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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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12-27 20:42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说的是夏日午后。。。恐怕不是最近的吧。别成问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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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12-27 20:51 | 只看该作者
回henber,如果不是我那只 楼主又以我也只有问题退回来 那只会让我怀疑楼主别有用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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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12-27 20:51 | 只看该作者
回henber,如果不是我那只 楼主又以我这只有问题退而回来 那只会让我怀疑楼主别有用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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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12-27 20:56 | 只看该作者
所以我情愿相信楼主只是轻泛 爱虚荣 发这帖只是吸引人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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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12-27 21:16 | 只看该作者
怎么回事,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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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12-27 21:20 | 只看该作者
这也算是种分享吧, 不大算爱虚荣.且过啦

谷歌还是莫给他扣帽子了.let it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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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12-27 21:36 | 只看该作者
也许是我想多了但楼主的所说的“想再收只一只龙32”这话的潜台词是什么 不正是他说自己现已拥有227了嘛 但事实是他昨晚一说笔有问题 我就马上提出退货 既然是要退给人家的东西楼主还在今天下午写这种八股文式评笔 拍照 说的好像自己的似的 这是很不尊重他人的行为  当然我也很感谢楼主 楼主的散文有余秋雨的味道 着实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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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12-27 21:56 | 只看该作者
余秋雨? 怎么看出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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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9-12-27 22:04 | 只看该作者
余秋雨? 怎么看出来的呢?
yexihuan 发表于 2009-12-27 21:56


某个闲适夏日午后,在慵懒眼光邂逅了龙227。”

尤其是“邂逅”一词,堪称点睛之笔,故用深红色标出。

不过说楼主用到了八股体,我倒看不出来。楼主如果用这种文体去赴试,十辈子也中不了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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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7 22:08 | 只看该作者
各位,刚才没上论坛。关于钢笔的事我也来发表两句。
我的钢笔购于google2047 处。
钢笔到手后就上墨使用了,发现笔身中部漏墨。
随即联系google2047,对方态度很好同意退货。
本着分享的原则在网上发了这封帖子,可以说爱慕虚荣吧。买万宝龙的笔,有一半原因就是冲着虚荣去的。
对于227的文章我这么认为,笔我通过淘宝试图购买了(未完成付款,因漏墨原因与对方协商退货了)。在笔到我手中这段之间内,我拥有试用与品评的权利。
笔确实有质量问题,卖家在拿到笔后可以亲自试验。(外观无损坏中部漏墨。)
在前文中我并无任何诋毁卖家的言语,对对方造成的困扰我只能本着友好的原则说声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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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7 22:12 | 只看该作者
“某个闲适的夏日午后,在慵懒的眼光中邂逅了龙227。”

尤其是“邂逅”一词,堪称点睛之笔,故用深红 ...
旧王孙 发表于 2009-12-27 22:04



    笔误,应为冬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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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7 22:15 | 只看该作者
也许是我想多了但楼主的所说的“想再收只一只龙32”这话的潜台词是什么 不正是他说自己现已拥有227了嘛 但事 ...
google2047 发表于 2009-12-27 21:36



    对于这段话我不是很能认同,会给予其他卖家造成一种不诚信的印象。需要谷歌在收到笔后确认问题并在帖子中确认,已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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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9-12-27 22:36 | 只看该作者
回楼主,谁说你拥有试用的权力了?在论坛没试用这一词。但你拥用质量问题描述不符退货的权力。你当然可以评论,但你没必要像在一楼写的那样搞的自己现在拥有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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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9-12-27 22:45 | 只看该作者
我是在楼主一提出笔有问题二话不说就自动提出退货。那么接下来的时间 楼主只有替我保管寄回给我的义务 我负责完成退款 难道我还要感谢你替我把玩笔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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