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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如此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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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6-4-23 00: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m.weixinyidu.com/n_3090880

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 必须废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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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6-4-23 04: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真实的,简直就是不可思议,旁边就没有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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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6-4-23 04: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真实的,简直就是不可思议,旁边就没有几个正直的同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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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6-4-23 09:34 | 只看该作者
龙鸟戏水 发表于 2016-4-23 04:52
如果是真实的,简直就是不可思议,旁边就没有几个正直的同学吗?

应该是真的,而且还不少,空虚无聊的孩子。溯本求源还是教育的问题,孩子的父母做的不合格。梁任公说少年强则国强!那么少年流氓呢?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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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4-23 10:24 | 只看该作者
肯定是真的,而且这种事情已经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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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4-23 10: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遵纪守法的本分老百姓,”杜波司告诉我们,“基本上不敢夜里去公园。这么做得冒着被狼群般的孩子攻击的危险,这些孩子配备着铁链、刀、自制**、狼牙棒……最起码会受伤,肯定会被抢,可能终身残疾,甚至还会送命。这种情况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俄英美联盟和日本霸权之间的战争爆发。谋杀、吸毒、盗窃、攻击和蓄意破坏成了家常便饭。还不止公园,这些事在大白天的大街上也随处可见。还有学校操场,甚至教学楼内。但是公园的不安全早已是声名狼藉,在晚上,正直的人就会避开它们。”  我试着想像我们的学校发生这些事。但是我想像不出。我们的公园也不可能。去公园是为了游玩,不是受到伤害。至于会在某个公园内被杀——“杜波司先生,他们没有警察吗?没有法庭?”  “他们拥有的警察比我们的多得多。法庭也更多。而且都在超负荷工作。”  “我想我弄不明白。”如果我们的城市里有孩子干了这样的坏事……好吧,他和他的父亲会并排接受鞭刑。但是这种事从来没有发生过。  接着,杜波司先生问我:“说说什么是‘青少年违法者’。”  “嗯,那些孩子——殴打伤害他人的孩子。”  “错误。”  “嗯?但是书上说——”  “对不起。你的课本上确实是这么写的。但是把尾巴叫作腿怎么说都不是正确的命名。‘青少年违法者’是个自相矛盾的说法,这种提法指出了问题,同时导致问题无法解决。你养过小狗吗?”  “是的,先生。”  “你训练它不要在屋子里大小便吗?”  “嗯……是的,先生。试了好几次。”不过进展太慢,我母亲只好下令狗必须待在屋外。  “噢,好的。当你的狗犯了错误时,你会生气吗?”  “什么?为什么?它又不懂事,它只是一条小狗。”  “你会怎么做?”  “会骂他,把它的鼻子抵在大小便上来回刮,打他几下。”  “但是它听不懂你的话。”  “是的,可它知道我生气了。”  “你刚刚还说你并不生气。”  杜波司先生很擅长把人搞得晕头转向。“我必须让它以为我在生气。它得学习,不是吗?”  “我同意。但是,既然你已经让它明白你不喜欢它的做法,你怎么还能这么残忍,非打它不可呢?你说过,这个可怜的小动物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但你还是给它造成了痛苦。说出你的理由!  或许你是个虐待狂?“  我那时还不知道虐待狂是什么意思——但是我懂养小狗的事。  “杜波司先生,你必须这么做!你责骂它,它就知道自己有麻烦了。  把它的鼻子在那儿来回刮几下,它就知道麻烦是什么。你打它,它就知道以后最好别犯类似错误——而且这些事你必须当场做!事过之后再惩罚它不会有任何好处,只会使它迷惑不解。即便这样,一次教训也是不够的。你得盯着它,再抓住它,打得更厉害一点。  很快它就学会了。光责骂一顿只会浪费你的口水。“我又加了一句,”我猜你从来没有养过小狗。“  “我养过很多。我现在就养着一条德国猎犬——用的方法和你的一模一样。让我们回到青少年犯罪的话题。多数坏小子的年龄比你们班上的人还小……开始犯罪生涯的年龄甚至更小。永远不要忘记那条小狗。这些孩子经常被抓住。警察每天都要逮到好几批。他们挨骂了吗?是的,通常还很严厉。他们的鼻子被刮了吗?很少。媒体和官员通常不会透露他们的名字。他们被打了吗?绝对没有!他们中的很多从小就没被打过。当时有一种理论很盛行,即体罚,或是任何一种导致疼痛的惩罚,都会给孩子造成终生的精神损伤。”  (我想我的父亲肯定没有听说过这个理论。)“法律禁止学校体罚学生。”他继续着,“只有一个小州,特拉华州,才将鞭刑视为合乎法律的法庭判决,而且这种惩罚只和几种犯罪有关,很少实际运用。它被视为‘残忍的、不同寻常的惩罚’。”  杜波司的声音变大了。“我不理解为什么禁止‘残忍的、不同寻常的惩罚’。一个法官的目的必须是仁慈的,但他作出的判决却应该使罪犯感受痛苦,不然惩罚又从何谈起。疼痛是几百万年的进化给我们造就的基本机制,它能在我们的生存受到威胁时向我们发出警告。社会为什么拒绝使用这么完美的生存机制呢?那个时期充斥着蒙昧的伪心理学。”  “至于‘不同寻常’,惩罚必须是不同寻常的,否则便起不到作用。”他用他的残肢向另外一个男孩一指,“如果一条小狗每个小时都会挨一次打,会怎么样?”  “嗯……小狗可能会发疯!”  “有可能。可以肯定的是,它什么都学不到。这个学校的校长上一次体罚学生是什么时候?”  “嗯,我说不准。好像两年前吧,那个被打的孩子——”  “不必再说了。够长了。它意味着这种惩罚不同寻常,于是非常有用,可以阻止错误的发生,可以教导学生。现在我们再说那些年轻的罪犯。当小孩子时可能从来没有挨过打,犯罪之后肯定不会遭鞭打。通常的程序是:第一次违法,给予警告:骂一顿而已,通常不会立案;几次违法之后,监禁,但是延期执行,给这个年轻人缓刑。一个男孩在最终受到惩罚之前可能会被捕多次,几次被判有罪,最后只是一关了之,跟其他犯罪分子待在一起,从他们那儿学到更多的犯罪手段。如果监禁期内没惹出大麻烦,他还可以逃过这种过于温和的惩戒手段的大部分,他能得到缓刑,用那时的行话来说就是假释。  “这个难以置信的程序可以一直延续好几年,与此同时,他的犯罪频率和邪恶程度都加大了,却不会受到惩罚,除了条件舒适的监禁以外。随后,突然间,通常是到了法律规定的十八岁成年生日,这个所谓的‘青少年违法者’成了一个成年罪犯——有时仅仅几个星期或是几个月之后就在死囚室里等着执行,因为犯下了谋杀的重罪。你——”  他又把我挑了出来。“假如你只是责骂你的小狗,从来没有惩罚过它,让它继续在屋子里随地便溺……偶尔把它关在外面一次,但是很快又把它放了进来,只警告它不要再犯错误。随后有一天,你发现它已经是只成年狗了,却仍然没有教养。于是,你拿出一把枪,把它打死了。你有何感想?”  “那是我听过的最荒唐的养狗方法。”  “我同意。也可能指养育孩子。这是谁的错?”  “嗯……我猜,是我的。”  “再次同意,我不像你,连猜都不用猜。”  “杜波司先生,”一个女孩突然开口,“但是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在小孩子欠揍时不打他一顿?对于犯了错的年纪较大的那些,为什么不用皮带抽一顿?——这才是他们不会忘记的教训!我是说,那些干了很坏的坏事的人。为什么不呢?”  “我不知道。”他冷冷地说,“我只知道,有些方法经过了时间的考验,能向年轻人灌输社会道德,教会他们尊重法律。但蒙昧的伪科学阶层却拒绝接受那些方法,那些人自称‘社会工作者’或‘儿童心理学家’。我们所说的方法他们显然觉得太简单了,因为人人能作,只要拿出训练小狗时的耐心和决心就行了。有时我真怀疑他们心里暗自很喜欢天下大乱——但这种可能性不大。”  “但是——老天!”那个女孩回答道,“我并不比其他孩子更喜欢挨打,但只要有必要,我的妈妈就会动手。我在学校惟一一次被责打的当天,我在家又挨了一顿——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我从来没敢想过被押解到一个法官前,被判处鞭刑。只要你遵纪守法,这种事就不会发生在你身上。我不觉得我们的社会体系有什么问题,比担心生命安全、不敢到外头去强多了。”  “我同意。年轻的女士,那些好心人的动机是一回事,但他们的所作所为却完全是另外一回事,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大得可悲。对于道德,他们没有科学理论。他们的确发明了一套道德理论,也尝试着将它投入实际运用(我不应该嘲笑他们的动机)——但是它一半是昏了头的自以为是,另一半是因为这种弥天大谎听上去振振有词。他们越是真诚,就越是误入歧途。知道吗,他们假定人生来便具有道德感。”  “可是先生?我想——人是这样的呀。我自己就是。”  “不,亲爱的,你有的只是一颗经过耕耘的良心,一颗精心训练而成的良心。人的本性并非向善。你不会生来就具备良心,我也不会——小狗也没有。我们之所以获得道德感,靠的是训练、教训和头脑做出的努力。那些不幸的青少年罪犯也是生来一张白纸,跟你我一样,但是他们没有获得道德感的机会。他们的体验不允许有这样的机会。什么是‘道德感’?它就是生存本能的具体表现。生存本能是人的自然表现,我们性格的每一方面都从它而来。  任何与生存本能冲突的东西都能或早或晚除掉这个人,因此,这种东西在接下来的人类进化过程中便不会出现。这个真理可以用数学表达,每一步都是可证明的。生存永远是最高指令,控制着我们的一切行为。  “但是生存的本能经过耕耘之后,”他继续着,“成为比盲目的、畜牲般的生存需求精细得多、复杂得多的各种动机。年轻的女士,你所谓的‘道德本能’,其实是你的长辈们向你灌输的、比你自己个体的生存更加重要的其他更强烈的需求。例如,你的家族的生存,或者,当你有了孩子之后,你孩子的生存,或者是你的国家的生存。继续数下去,这个名单还能一直向上延伸。一种科学的道德理论必须以个人的生存本能为基础——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基础,同时还必须正确描绘各种生存的层次,指出每一层的动机,解决各层次需求之间的冲突。  “我们现在已经有了这样一种理论,可以解决任何一个层面上的道德问题:个人利益,家庭之爱,对国家的义务,对人类的责任,甚至可以将这种理论扩展到非人类的种族上去。所有与道德相关的问题都可以用一个例子来说明:没有哪个人的爱比得上一只以死保卫幼崽的母猫。一旦你们明白了那只猫所处的困境,以及它是如何解决的,你们就可以开始检视自己,看看自己在道德的阶梯上能攀爬到多高的位置。  “那些青少年罪犯爬得很低。只有出生时那点生存本能,他们达到的最高道德境界只不过是对于某一组织——街头帮会——并不牢固的忠诚。但那些好心人却妄想‘唤醒他们善良的天性’,去‘触动他们’,‘激发他们的道德感’。废话!他们没有‘善良的本性’。经历告诉他们,他们靠他们那一套活得满好。小狗从来没有挨过打,因此它认定自己已经成功完成的乐事一定‘符合道德标准’。  “所有道德理论的基石都是责任,对于一个团体来说,责任的重要性相当于个人利益对于个体的重要性。没人把责任以一种他们可以理解的方式教授给那些孩子——也就是说,以责打的方式。  相反,社会不断地给他们宣扬的是他们的‘权利’。  “没有任何一个人与生俱来便具有任何天赋特权,所以,这种做法的结果是可以预见的。”‘杜波司先生停顿了一会儿。有人禁不住接过话头。“先生?可是,’生命,自由与追求幸福‘的确是人的天赋特权呀。”  “噢,是的,是所谓‘不可剥夺的权利’。这个调调儿时时刻刻都有人引用。生命?一个即将淹死在太平洋里的人有生命的‘权利’吗?大海不会倾听他对自己‘权利’的呼吁。一个必须以死来拯救他的孩子的人有生命的‘权利’吗?如果他选择保留自己的生命,这么做是因为他有这个‘权利’吗?如果两个人处于饿死的边缘,除了吃掉对方以外没有其他任何可以继续生存的方法,那么他们中哪个人的权利是‘不可剥夺的’呢?至于自由,那些签下伟大宪章的英雄发誓以他们的生命换取自由。自由从来不是‘不可剥夺的’,必须时不时地用爱国者的鲜血来换取,否则它就会消失。  在那些所谓的人类的天赋特权之中,自由是最不可能轻易得来的,它从来不是免费的。  “第三个‘权利’——‘追求幸福’?它的确是无法剥夺的,但它并不是一个权利。它只是个普遍的存在,暴君不能将其剥夺,爱国者也不能重新树立。把我关进地牢,架在火上烧死,或是立为万王之王,不管怎样,我都能‘追求幸福’,只要我的脑子还活着——但是,无论上帝还是圣人,无论智者还是灵药,都不能保证我得到幸福。”  接着,杜波司先生又转向我。“刚才我告诉你‘青少年违法者’是个自相矛盾的概念。‘违法者’指的是‘不能承担责任’。但责任只是成年人的美德——只有当少年成为一个成年人之后,他才能明白责任的意义,并将责任看得比天生的个人利益更为重要。从来就没有、也不可能出现一个‘青少年违法者’。但是每一个青少年罪犯的身旁总有一个或更多的成年违法者,这些成年人要么不知道他们的责任,要么知道责任而没有承担。  “正是这个软肋摧毁了过去那个很多方面都值得赞赏的文明。  横行在大街上的小流氓是一个外部症状,表明那个文明已经身患重病:其公民(所有的人都是)只知道称颂着‘权利’的神话,却忘记了他们的责任。由这样的公民组成的国家是不可能国运长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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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4-23 11: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小花狗妞妞 发表于 2016-4-23 09:34
应该是真的,而且还不少,空虚无聊的孩子。溯本求源还是教育的问题,孩子的父母做的不合格。梁任公说少年 ...

这些年教出了一大批的没有责任感与荣誉感的人,拼命的要求权利却不愿承担本该随之而来的责任,接受着他人的庇护还狐假虎威,糟糕的一塌糊涂。这两年这批人开始参加工作了,看看新学生里有多少是能踏实学习再干点活的。我自己是已经见识太多这种大仙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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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4-23 13:27 | 只看该作者
看看在老美那里犯事的几个留学生的判刑结果,再看看这里的所谓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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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4-23 13:2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想起了猫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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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4-23 13:35 | 只看该作者
suzl123 发表于 2016-4-23 13:27
看看在老美那里犯事的几个留学生的判刑结果,再看看这里的所谓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果可想而知。。。。。

还有湖南小学生打死老师的事件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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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4-23 14:35 | 只看该作者
Skull_Lord 发表于 2016-4-23 11:07
这些年教出了一大批的没有责任感与荣誉感的人,拼命的要求权利却不愿承担本该随之而来的责任,接受着他人 ...

脑残和傻X从古至今都是2/8开的。无论那一代都一样,所以也不用以精英的眼光来鄙视这个世界。如果社会什么时候都能人人有荣誉感人人有责任心,那真是人间天堂了。不过汉唐宋时的明间风气算是好一些,也不知道是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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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4-23 15: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passionsoul 发表于 2016-4-23 14:35
脑残和傻X从古至今都是2/8开的。无论那一代都一样,所以也不用以精英的眼光来鄙视这个世界。如果社会什么 ...

不是鄙视或者偏见之类,而是最近这几年的新员工明显的越来越不负责任,差距之大一目了然。我有一部分工作就是培训新人,所以感觉特别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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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6-4-23 15:30 | 只看该作者
suzl123 发表于 2016-4-23 13:35
还有湖南小学生打死老师的事件处理结果。。。。。。。。。。。。。

当重判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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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6-4-23 16: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uzl123 于 2016-4-23 16:43 编辑

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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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6-4-23 16:36 | 只看该作者
suzl123 发表于 2016-4-23 16:33
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免于处罚。。。。。

湖南学生弑师:10月18日下午,湖南邵东县发生一起未成年人劫杀女教师的恶性事件。10月19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小星、小绪、小书(皆为化名)抓获,嫌疑人年龄最小者仅11岁,最大13岁。由于三名嫌疑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目前已被送往工读学校。残忍的暴力杀人案件背后是家庭教育缺位、网瘾少年犯罪等沉重的社会问题。三名未成年人如何起意劫杀女教师?三名少年是什么样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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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6-4-23 16: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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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6-4-23 17:38 | 只看该作者
Skull_Lord 发表于 2016-4-23 15:22
不是鄙视或者偏见之类,而是最近这几年的新员工明显的越来越不负责任,差距之大一目了然。我有一部分工作 ...

那么问题来了,问题到底是什么?
可能是你们单位水平不行了,招收不到像样的人才,或者说好大学好专业的大学生。一个对学业负责的人也会对工作负责的,这个现在在某国营企业也是这个趋势。大学生也在贬值,要找到以往同等质量的大学生要去更好的大学找。但是这不能说明整个人才层次质量的下降,二是标价在上升。想想社会经济原理吧,都在通膨,但是实质上总体上经济还是在往上走的。是不是应该反省下为什么单位这些年发展没跟上通膨。
还有一个可能就是你们单位人力资源没做好工作,没找对人。要找苦力型的员工,结果找了一堆小康家庭出身的孩子,你懂的。要能吃苦的就必然要找经济上有动力的。
说说遇到过做事不用心吧,感觉有2种。一种是心不在单位,这种人就算了,原因的话可能是做的事情不喜欢,或者待遇问题。还有一种是不会做事,入职前没真正干过什么事情,也没遇到过什么挫折,不会替他人和大局着想,啥都不走心,原因的话可能是社会太平没什么苦难吧,好好教育教育,多让他实习下吃吃苦就进入状态了。
人肯定是一代比一代强的,这个毫无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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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6-4-23 17:42 | 只看该作者
suzl123 发表于 2016-4-23 16:36
湖南学生弑师:10月18日下午,湖南邵东县发生一起未成年人劫杀女教师的恶性事件。10月19日,公安机关将犯 ...

要改变些什么太难了,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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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6-4-23 18:01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美国就重判了?应当看性质,监护失职也有很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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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6-4-23 18:01 | 只看该作者
Skull_Lord 发表于 2016-4-23 15:22
不是鄙视或者偏见之类,而是最近这几年的新员工明显的越来越不负责任,差距之大一目了然。我有一部分工作 ...

你说的太复杂了。说白了其实很简单的事情。

无非就是,新毕业的,刚工作的,各单位都只给一点点工资的。那人家当然只做对得起这一点点工资的活,no more而已。想要剥削新入职员工的那种老式思维,现在真的彻底不管用了。这其实很符合经济学原理,新员工总要工作,单位也总要招新人。工资只给一点,活也只出一点点。反正跳槽是最正常的行为,有了工作经验,再到第二第三第N份工作去发挥作用好了。人家来也不是为了这里的工作机会,仅仅是为了混一份工作经历。

所以,用人单位的付出和得到其实还是对等的。完全对等的经济学原理。

现在也的确是人口红利没有了。空画一个饼想要别人卖命已经完全没有可能性了。当然,这也正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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