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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长期藏品交换区发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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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8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长期藏品交换区发帖规范。请按说明发帖,如果不符合将将会被删除,如果不听劝告将会被取消资格直至封ID。

发帖中需要具备的信息:
1.物品品牌名称型号
2.产地
3.主要制造材料
4.物品状态
5.物品真实图片(所有图片中必须要一张以上的图片能显示物品整体状态)
6.价格
同一帖子中可以刊登多件物品。


未尽事宜将随时补充。请大家发帖前先阅读,以免被删除和取消。
发表于 2010-8-28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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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1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论坛规则更新完善,希望论坛蓬勃发展,人气氛围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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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6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同一个卖家还是不要同时发多个帖子好点,否则是不是感觉有点乱呀?或者可以区分店铺区和广告区(可是原则上好像是不允许广告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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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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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是不是应该加一项:细节描述,有些卖的是二手的,只写一个“使用过”,如果无瑕疵,就简单写个基本全新。其实也没啥,只是我之前看错过一次,毕竟个人交易区是有那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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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0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管理是对论坛负责,是对笔友负责!支持!建议把二手的东西描述详细点,这样对买家比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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