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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y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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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了一个在笔坛挺受尊敬的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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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2-3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咱们就事论事
首先淘宝卖家挂出商品 应该视为合同中的要约 买家同意了价格并且拍下 视为承诺
此时双方的合同已经成立 此时买家应履行付款的义务 而卖家在收到支付宝的买家已经付款通知后 履行发出货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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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2-3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0# wfjoq1990


    也不能说没损失 至少买笔那笔钱存银行是有利息的 如果透支买的 那更会有利息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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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2-3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5# 山猫


    当然可以 这叫预期违约 是可以终止的 但是买家如果付款了 你就不能不能以其他的理由作为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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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2-3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以这个情况为假设 卖家拒绝了交易 而且从楼主的言辞来看 卖家也给了一定补偿措施 可以看做违 ...
山猫 发表于 2010-2-3 22:26



    山猫 这个不妥啊 难道补偿就没错误了啊 难道我打您一拳 我给您补偿 我就是没错误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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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2-3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谁给我补偿措施了?那句很牛的抱歉?

你说的预期违约,大学经济法里有,法律规定之一是有证据表明对 ...
yywei 发表于 2010-2-3 22:34



    消法貌似从法律实践角度来说不适用淘宝 因为消法是调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法律实践中 淘宝一般认为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行为 所以还是要适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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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2-3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9# 山猫


    不付款的情况下 认为预期违约 卖家可以解除合同 侵犯第三人利益或者国家利益 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这样可以终止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合同无效 双方可以终止 比如买卖军火 毒品
还有淘宝没有违约金那么一说 说白了还是看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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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2-5 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9# 山猫


    呵呵 现在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条例已经废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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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2-5 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7# 山猫


    我个人认为 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大家都是争论而已 还到不了需要法律调整的程度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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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2-5 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9# 徐某人


    事情都是很简单的了 只要生活在中国 就要受到中国法律的调整 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笔坛的规定是很不错的 笔坛的规定也是遵守法律的规定 这个规定大家认可就ok 借用一句法律名言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所以法律是任何人不能逾越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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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2-5 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3# 徐某人

呵呵 这其实就是个诉讼成本的问题 说的不好听点 打官司是个双输的事情 你要牵扯精力 还要花钱请律师
最少你还要给法院交诉讼费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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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2-5 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5# 徐某人


    工程合同的价格确定方式貌似有3种 有固定价格 不固定价格的 记不清了 还是学系统工程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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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2-5 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7# 山猫


    呵呵 肯定的 版主都会在前面写上 请阅读xx交易条款 呵呵 然后如果同意交易就视为同意此条款了
这时候也就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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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2-5 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1# 山猫


    晚安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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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2-5 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2# shmilyyyy


    现在执业 能考上公务员就跳到法务部门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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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2-5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7# 山猫


    山猫兄弟
第一 这件事就是涉及合同法 只有过错没有罪名 罪名是刑法 合同的纠纷公安机关不受理 但是哪怕1分钱的合同纠纷 你愿意打官司 法院也是受理的
第二 精神损害赔偿一般适用人身权益损害案件 本事件不适合
第三 本事件适用合同法的违约金情形 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 那就看买方是不是因此有损失了
第四 我个人认为 如果较真损失 那就是该笔货款的同期银行活期利息 这是在太微小了
第五 买卖双方既然都认可对方的行为 这件事也应该停止了
如果山猫兄弟有其他问题 可以pm我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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