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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韦伯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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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本坛转贴、引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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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9-9-27 00: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韦伯猫 发表于 2019-9-27 00:28
其实只需要补充一个例子就足够证明你的这些观点

维基百科。

对对对。忘记了。
没有自由转载、引用、编辑、借鉴,就没有维基百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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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9-9-27 00:45 | 只看该作者
Yard-O-Led 发表于 2019-9-27 00:42
著作权保护的更多是作者的权益。严苛的条款、执行过度也会间接侵害原创者的权益。
比如网络文章,严格执 ...

很简单,微软默认大陆个人用户使用盗版,但它仍持有著作权,只是告个人用户不值得,要告也是告企业、单位。而默认盗版,也是扩大影响的策略。
您所在意的好处,都不需要修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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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楼主| 发表于 2019-9-27 00:47 | 只看该作者
曾伯昧 发表于 2019-9-27 00:40
我本就是和前面笔友的违背现有法律精神的说法作商榷啊,并没有来“教”您怎么管理论坛。

其实你所有的帖子我都没有能看懂你想说什么的。

哎,总是忘记那句,不要和文科生和艺术生讨论认真的话题。。。老是记不住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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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9-9-27 00:49 | 只看该作者
韦伯猫 发表于 2019-9-27 00:47
其实你所有的帖子我都没有能看懂你想说什么的。

哎,总是忘记那句,不要和文科生和艺术生讨论认真的话 ...

哈哈,隨便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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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楼主| 发表于 2019-9-27 01:02 | 只看该作者
曾伯昧 发表于 2019-9-27 00:49
哈哈,隨便聊聊。

不不,不敢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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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9-9-27 01: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曾伯昧 发表于 2019-9-27 00:45
很简单,微软默认大陆个人用户使用盗版,但它仍持有著作权,只是告个人用户不值得,要告也是告企业、单位 ...

你说的没错,默认盗版一大好处就是抢占了几乎所有市场,形成事实垄断。
我说的好处,本质是没有著作权法条限制而获得的快速扩散、二次加工编辑优化之类。法条和好处(快速扩散之类)就像硬币两面,而且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刚好互相矛盾。
严格执行法条,一定会导致整体的萧条。完全不执行法条,则会提升整体生气。
前几年,拼接剪辑视频火热,后来被用著作权法条收拾了几个人,整体就冷冷清清了。按照法条走程序增加了一点麻烦嘛,比如获得原创者同意、授权之类的手续。
把著作权法用在网络上,微信朋友圈那些因自由转载编辑而出现的爆款文章大概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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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9-9-27 01: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曾伯昧 发表于 2019-9-27 00:49
哈哈,隨便聊聊。

我觉得您说的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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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9-9-27 09:54 | 只看该作者
曾伯昧 发表于 2019-9-27 00:49
哈哈,隨便聊聊。

原以为:是实然和应然之间的矛盾。
现在看:作者只要不声明放弃著作权,就可以在预计追偿成本大于利益的时候发动权益诉求,而这是受现《著作权法》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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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楼主| 发表于 2019-9-27 15: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pcsms_60GVFar2 发表于 2019-9-27 09:54
原以为:是实然和应然之间的矛盾。
现在看:作者只要不声明放弃著作权,就可以在预计追偿成本大于利益的 ...

这不是。。。废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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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9-9-29 15:46 | 只看该作者
路越走越明朗。

新换头像,特来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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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 00:42 | 只看该作者
Yard-O-Led 发表于 2019-9-27 01:03
你说的没错,默认盗版一大好处就是抢占了几乎所有市场,形成事实垄断。
我说的好处,本质是没有著作权法 ...

所以,本论坛一贯的策略永远是鼓励发好帖,而不是考虑个别ID的感受。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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