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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utter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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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董笔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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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楼主| 发表于 2014-6-24 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utterfly 于 2014-6-24 02:21 编辑
Get 发表于 2014-6-23 23:39
另外,将心比心,对于你这种拒绝解决的买家,我肯定连说那100块也不会提,因为你压根没有任何的立场要求 ...

首先感谢发出不同的声音,其次我们不是立场问题,而是视角和观点不同。

首先必须承认有问题,受害者要求解决是个正常逻辑。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别的处理方法不对,但是对于买家这并不是最轻松,不是最优的选择,这个也已经解释过了。
但是关于拒绝赔偿或者说拒绝解决,我实在不明白有什么不妥,反而觉得这样倒是会比较省事。问题已经发生,没有人会不允许问题发生,只能是不希望问题发生或者再次发生,对于已经发生的也无能为力。
并不是说解决了就等于说问题没有发生过。

关于赔偿问题
如果卖家提出赔偿,那应该是在承认事实的基础上。
既然卖家拒绝承认事实,又为何提出赔偿。
这个矛盾实在无法理解。

所以既然谈到(要求)赔偿,对事实的一致认可必须是先决条件。否则才是彻头彻尾的莫名其妙。

所以您说您连100元提都不提反而是合乎逻辑的做法。
那么作为卖家,在拒绝承认事实的基础上,请问这莫名其妙的100元到底是什么性质的?


当然我的理解仅仅是简单粗暴的封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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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楼主| 发表于 2014-6-24 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utterfly 于 2014-6-24 02:26 编辑
Get 发表于 2014-6-23 23:38
我并没有说卖家的态度是积极,我也说了,我也认为是有“推诿”的情况。但“推诿”和“拒绝”不是一回事, ...

还有我态度可能确实有点过,那也是在各种莫名其妙的问题和特别是那个“100元”惹生气之后的事儿了。
发贴的初衷和之前的发展也的的确确和赔偿和这次交易没有一点关系。
一旦买卖双方站到各自的立场必然是一场火拼,而这恰恰是楼主极力避免出现的情况。
对于直接对别的参与的笔友不太合适的语气的发言也做过了道歉。

虽然我们视角不同,但是不知道能不能理解那100元所造成的伤害?
维修费用不过十几几十,他给100想说明自己用阔绰?还是包含人工费?如果是这样的话后面再加个0倒是很乐意接受的{: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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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楼主| 发表于 2014-6-24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utterfly 于 2014-6-24 14:47 编辑
Get 发表于 2014-6-24 08:05
明明就是未充分沟通,卖家还对你是否了解这笔作出质疑时,你就自顾自的认为不可能负责,并自行拆笔了。这可 ...

确实是,没有沟通好,但是是卖家拒绝沟通转而要求发帖的。本来私信沟通的挺好的,卖家偏偏要求发帖,而后才是自行拆笔维修的,所以没有沟通好责任在谁显而易见。从买家的预判和结果都可以看出,发帖对事件的发展百害而无一利。
买家没有自顾自的认为卖家不可能负责,而是认为这种负责成本太大转而自行放弃的态度。因为买家没有那种扯皮的勇气和决心。
至于自行拆笔维修的原因和合理性和正当性也已经阐述过了。

小结3点吧
1,您的出发点始终是在买家要求解决问题上,这点却恰恰与买家发帖出发点不符。
2,拆笔更新的行为是在卖家要求开帖之后,也与出发点1不矛盾。至于合理性和原因也解释过了。
3,对于100元之后的事情您是可以理解我的处境了。
您说的确实在理,但是理解的出发点和买家的不一样。如果没有更新的观点或者卖家的积极态度的话,这个帖子差不多可以尘埃落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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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4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utterfly 于 2014-6-24 15:30 编辑
烟樵 发表于 2014-6-24 15:13
楼主这是何必呢?

卖家是个怕麻烦的人,这从他和你的短信、交谈看出来了。

你好,谢谢中肯的意见。从这个角度看确实是这样。
越怕是越来事,卖家怕事为何还要要求发帖,为何还要爆谈话内容?这个比较矛盾。
当然卖家的出发点可能不是这样,但是也说明了他对这个事件彻彻底底的漫不经心。


楼主认为100块维修费是封口费也是不妥当的。因为100哪怕1000都不可能是封口费。楼主去砸场子,卖家根本没有办法。还有所谓站在道德还有智商的制高点,楼主能否用证据和完整的逻辑证明呢?


首先我没有砸场子,是卖家要求发帖,而后卖家在没有通知买家的情况下爆出谈话内容,怎么看都是卖家在砸场。
没有完整证据和逻辑证明。
但是卖家明明自己都不明白sheaffer的原理还各自恶意无聊的质疑卖家是否正确上水已经是无赖的举动了,而后在不承认事实的基础上提出100元了事。对于买家提出的解释sheaffer上水原理的要求视而不见。
要求买家解释如何上水为智商制高点,对事实回避而用金钱解决问题为道德制高点。当然了,这么说也是无聊了夸张了一些。

希望楼主不要在自己的怀疑里越陷越深,不要用恶意去揣测卖家了。

已经出来了,谢谢提醒。卖家的各自行为已经充分的表面了各种(非)主观恶意,也没有揣测的必要了。


卖家的处境可能确实和你说的一样,但是卖家的处理方法只能说没有一个是正确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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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楼主| 发表于 2014-6-24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utterfly 于 2014-6-24 15:32 编辑
Get 发表于 2014-6-24 15:02
我一直就在说,你既然无心解决问题,发这贴就是让你自己上很多人的交易黑名单罢了,就这样。

卖家说的 ...

确实如此。
既然不要求解决就不该发帖。
或者发帖后只摆出事实不摆出观点。

只能说最坑爹的就是相信卖家的发帖要求了。
确实是自作自受。

这个区的帖子本来就没有解决问题的功能。
如果抱着解决问题的心态来这里发帖那才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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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楼主| 发表于 2014-6-24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utterfly 于 2014-6-24 16:31 编辑
烟樵 发表于 2014-6-24 15:42
楼主你对我的话存在误解,我的表达不够简洁,但还是希望你能够静下来看一看的。

卖家怕麻烦的,所以他 ...

的确是这样,气头上也就伊朗失利的那晚。
刚刚也回答了,是(非)主观恶意。的确很有可能是漫不经心的做了各种不应该做的事情。
但是做的事情确实是非常糟糕,虽然出发点仅仅是为了逃避责任而非伤害他人。但是卖家处处只为自己考虑,又怎么能要求买家换位思考?当然啦,换位思考后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也仅仅是理解罢了。
所以说一旦卖家爆出谈话内容必然会导致立场的对立,对问题的“和平”解决是毫无帮助的。即使帖子的初衷不在于解决问题。

所以这个帖子后来的确无聊至极。
本来当笔友提出因为上水问题卖家承担全部责任的结论后所有事情都尘埃落定了。
没想着顶着卖家的扯皮居然扯到现在。

还有就是关于道德制高点就是:“认为“只要自己没有主观恶意,随便怎么做都是不错的。即使已经做出了,只要依然认定自己没有主观恶意,依然可以继续为所欲为。主观上,没有坏人会认为自己是坏人,因为如果坏人认为自己是坏人就不会再去做坏事,也就不会被认为是坏人。做了坏事之后永远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后自己永远是对的,因为卖家从来都没想过要”坑骗“买家。可能有点扯,不知道能不能体会到一点这个意思。

所以之后楼主不再进行回复非卖家发言了。
至于和Get兄只能说视角不同,他不同意我的处理方法,但是我同意他的观点。但是不能说不用他的方法就没有其他可行处理方。
所以其实和谁都没有分歧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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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楼主| 发表于 2014-6-24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utterfly 于 2014-6-24 17:40 编辑
王小天 发表于 2014-6-24 16:56
賣家早已在114樓道歉了.而樓主還在想盡辦法自圓其說.現在還想把自己的觀點強加在看帖人身上.
說實在大家 ...

买家求同存异,强加观点的到感觉是get兄。
至于114楼回头又看了2次,着实没有发现卖家有任何致歉之词亦或是致歉之意。
1000个人自然有1000个哈莫雷特,所以强加观点更是毫无意义。

再申明下,买家没有要求任何人道歉或者同意的意思。
事实清楚了之后帖子的本意也达到了,没有必要再纠结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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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楼主| 发表于 2014-6-24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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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楼主| 发表于 2016-1-15 02: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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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楼主| 发表于 2016-1-27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Get 发表于 2016-1-27 19:49
那么多的交易纠纷,有卖家获得赞同的,一样不缺乏买家最终胜利的。受伤与否,跟作为买家还是卖家毫无关系 ...

叹个气而已。。。何必又如此上纲上线,这个帖子开头都说了不是纠纷帖了吧。。。

不过想黑就黑个够吧,实事如何大家自然看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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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楼主| 发表于 2016-1-27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utterfly 于 2016-1-27 23:44 编辑
LZS3210 发表于 2016-1-27 20:26
原来在这已发生纠纷,好像到处放火似的。。。。。。

这个不算纠纷吧,hiliu000那个是赤裸裸的坑坑坑坑坑了。
买家对卖家并没有什么售后要求,所以不能算是纠纷吧,只能说是给个差评。

nchen在知道什么是能不能上水的情况下把不能上水的笔描述成功能完好,然后把笔给卖出去了。。。
然后买家卖家对东西状态认识不一致,卖家nchen还不肯认实事,就让大家来认认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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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楼主| 发表于 2016-1-28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Get 发表于 2016-1-28 01:12
纠纷:

在这版面发的不是纠纷帖,那是什么帖?不是纠纷,又哪来什么受伤的总是买家?

那就取纠纷的第一个意思好了,有什么问题吗?就是因为有纠纷,所以来这儿开贴了。
卖家虚假描述还死不认账算不算有问题?

那买家就是解决问题来着,不是闹事,就是要把问题说清楚。把谁搞臭都是你的个人看法(虽然买家有段时间是挺生气的),是不是沉浸在自己的主观判断里面走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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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楼主| 发表于 2016-1-28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Get 发表于 2016-1-28 22:20
没人说卖家没错,所以说,奇葩的是你,把件原本自己占理的事情,却搞到别人对你产生恶感。

犯错,出问 ...

首先针对之前的帖子,我没有和你扯别的帖子,所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你要和我扯别的帖子,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个帖子。

第二自然段已经解释过无数遍了,你始终不理解,那我也无能为力了。。。你说的,提的意见和原因我都明白,开贴后中间某个时间段确实有点那个感觉,我也承认,这样确实不好,但是后来就冷静了;但是我说的你始终不明白,所以anyway。。。

针对第三自然段嘛。第一句我很赞同,但是卖家nchen压根就从来没想改过。我的做法确实奇葩,哈哈。但是卖家的行为被指责的也挺多了,请看看跟帖吧。针对我理解你的意思你不理解我的意思,和对卖家和对买家指责的声音并存的事实,现在还沉静在自己的世界中的是你。谢谢你让我已经早早的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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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9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Get 发表于 2016-1-28 23:31
随你咋说,你的做法到底是有多少人赞同,会数数的都分得清。你说走出来就走出来呗,你是不是还是遇到问题 ...

这个都是有时间顺序的。。。你不能把什么都一股脑的站在现在把所有的发言都当做最后的结论。。。
hiliu000那个不是和你说的所以和你没关系;然后一开始不是纠纷贴那个也无所谓,因为在你给出纠纷的定义后就改口了吗。。。
不是我说过了就不认账,或者怎么说都行,而是根据你给出的信息和建议,我在自我反省和更正,这都是有时间顺序的,也是事件发展的顺序。
整个事情在买家和卖家两方面从行为和态度都有几次转折分别是什么时候为什么。。。这些你确定都看明白了?
你就没有把整个过程看做事动态的发展,而一直是站在现在当下来把整个事件当做静态的来下判断,所以说和你这样的思维真是没办法沟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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