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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ikez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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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9-12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种 爱写字且爱钢笔
第三种 不爱写字且爱钢笔
诚然 本论坛是为后两种人服务的
起码不应该因为爱写字就在这个论坛受到排挤

请LZ先理清这几句话的自相矛盾的地方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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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3-9-12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mikezzp 发表于 2013-9-12 16:09
既然猫版并不赞同  肯定我是有想错的地方  当我多嘴了  继续坚决拥护版规

论坛里有三种人
第一种 爱写字且不爱钢笔
第二种 爱写字且爱钢笔
第三种 不爱写字且爱钢笔
诚然 本论坛是为后两种人服务的 (你说得很多)
爱不爱写字不应该成为能不能来此论坛的评判标准(我实在无法理解这句话和你上面那四句话的关系,完全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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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3-9-12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洗心堂主 发表于 2013-9-12 22:27
08年注册的小伙伴真的很有特点

我还才发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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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9-13 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加 发表于 2013-9-13 01:41
哎呀,他的意思就是他是代表第二种人的,但是觉得委屈的是第二种人往往受到第一种人一样的对待。。

所以我一直在做的就是消灭第一类人,把这个板块还给第二类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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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9-15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mikezzp 发表于 2013-9-15 19:02
各位的意见我也不想深究了
此帖既然没有引起共鸣
也罢

你说的不错,但是你的提议我没有看懂

你的假设条件是:
论坛里有三种人
第一种 爱写字且不爱钢笔
第二种 爱写字且爱钢笔
第三种 不爱写字且爱钢笔
诚然 本论坛是为后两种人服务的


这本来也就是我一直在说的那些话。。


但是后面那句:
但爱不爱写字不应该成为能不能来此论坛的评判标准
起码不应该因为爱写字就在这个论坛受到排挤


这两句话你不觉得和前面的4句话是冲突的吗?前面四句话明显就是说不管是否爱写字,只要喜欢钢笔都可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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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9-15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mikezzp 发表于 2013-9-15 21:55
不好意思
我的表达看来真是出了很大问题
我的意思是

那就清楚了

第一类人是爱书法,不爱写字,也不爱钢笔,这类人是要被彻底从这个论坛清除出去的。
他们平时即使书写,也是为了书法而书写,而不是为了记录而书写。


后两类人是论坛的主人,这是要保护的。

当然有些时候在消灭第一类人的时候错误的消灭到第二类人,所以要找个比较合理的界限。

将来的原则是,可以show 书写,不能show 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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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9-16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韦伯猫 于 2013-9-16 00:17 编辑
viki139 发表于 2013-9-15 23:20
可以show书写,不能show书法,也很难界定啊,难道写得美的要被赶出去啦?
版主的确难当啊!
能不能: ...

当然我可以公布一个:没有判断标准,不允许申诉的版规,不过还是尽量能够定性定量为好。

比如,抄书的,你抄写个什么热力学第一定律第二定律的可以发,写个永和九年就直接封这种,不过似乎也不是界限很明确。虽然其实目的只有一个,一切把这里当作是书法论坛的ID都会被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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