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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ikez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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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3-9-14 22:0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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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3-9-15 07:58 | 只看该作者
不懂事的就封ID  挑事的 区分有难度。哪里都能写 何必到这写。只是有版块能显示笔的笔迹效果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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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3-9-15 16:01 | 只看该作者
看得出来,LZ是很认真地提出建议
好长时间没发言了,就顶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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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5 19:02 | 只看该作者
各位的意见我也不想深究了
此帖既然没有引起共鸣
也罢
主要是猫版觉得有问题
应该是我表达的错乱吧
不过我相信猫版还是能明白我的意思的
既然猫版不赞同
此帖权当我痴人妄言
正如我帖子所说
一切由版主定夺
猫版不赞同
我表示服从
只为自己的建议有点小小遗憾而已
各位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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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3-9-15 20:34 | 只看该作者
mikezzp 发表于 2013-9-15 19:02
各位的意见我也不想深究了
此帖既然没有引起共鸣
也罢

你说的不错,但是你的提议我没有看懂

你的假设条件是:
论坛里有三种人
第一种 爱写字且不爱钢笔
第二种 爱写字且爱钢笔
第三种 不爱写字且爱钢笔
诚然 本论坛是为后两种人服务的


这本来也就是我一直在说的那些话。。


但是后面那句:
但爱不爱写字不应该成为能不能来此论坛的评判标准
起码不应该因为爱写字就在这个论坛受到排挤


这两句话你不觉得和前面的4句话是冲突的吗?前面四句话明显就是说不管是否爱写字,只要喜欢钢笔都可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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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主| 发表于 2013-9-15 21:55 | 只看该作者
韦伯猫 发表于 2013-9-15 20:34
你说的不错,但是你的提议我没有看懂

你的假设条件是:

不好意思
我的表达看来真是出了很大问题
我的意思是

前两句
论坛里有三种人
第一种 爱写字且不爱钢笔

第二种 爱写字且爱钢笔
第三种 不爱写字且爱钢笔
诚然 本论坛是为后两种人服务的


意思是:论坛是为爱钢笔的人服务的 不管他爱不爱写字 论坛的宗旨是服务爱钢笔的人

后两句
但爱不爱写字不应该成为能不能来此论坛的评判标准
起码不应该因为爱写字就在这个论坛受到排挤


意思是 论坛现在不让发字了 其实就伤害了爱写字且爱钢笔的人的权力
不让发字了 赶走了一些爱写字也爱钢笔的人
其实就是让“爱不爱写字”成为了进入本版块的评判标准
所以我感觉这些人因为爱写字遭到了排挤
我们不应该因为爱写字就在这个论坛受到排挤
这有悖于我们的宗旨
不管爱不爱写字 哪怕爱写字 只要你爱钢笔 都应该可以在论坛有一席之地

所以前后两句其实是一个意思
不知道这样解释我说清楚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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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3-9-15 22:00 | 只看该作者
mikezzp 发表于 2013-9-15 21:55
不好意思
我的表达看来真是出了很大问题
我的意思是

那就清楚了

第一类人是爱书法,不爱写字,也不爱钢笔,这类人是要被彻底从这个论坛清除出去的。
他们平时即使书写,也是为了书法而书写,而不是为了记录而书写。


后两类人是论坛的主人,这是要保护的。

当然有些时候在消灭第一类人的时候错误的消灭到第二类人,所以要找个比较合理的界限。

将来的原则是,可以show 书写,不能show 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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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楼主| 发表于 2013-9-15 22:02 | 只看该作者
游子意 发表于 2013-9-12 14:42
我觉得可以在灌水区那里增设一个艺术版块,专门用来讨论各种艺术或艺术品,比如音乐、书法、美术、雕塑、舞 ...

当年看游大侠的字也是叹为观止啊
心里琢磨着
这位大侠用的神马神笔写的如此到位
后来慢慢懂了
用什么笔是次要的
手上才是真功夫
于是我一边屁颠屁颠的练字
一边屁颠屁颠的收笔
欣赏各位大家的字
也把玩各个大牌的笔
齐头并进岂不快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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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主| 发表于 2013-9-15 22:1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ikezzp 于 2013-9-15 22:11 编辑
韦伯猫 发表于 2013-9-15 22:00
那就清楚了

第一类人是爱书法,不爱写字,也不爱钢笔,这类人是要被彻底从这个论坛清除出去的。


呵呵
终于说清楚了
当个版主不容易
自己有切身体会
局外人很难知道的很全面
所以猫版有自己的原则
必然有自己的道理
虽有遗憾
但我坚决支持

也真心感谢有这么好的平台
我每次跟别类型的发烧友谈及我们钢笔论坛的时候
他们都不相信居然有这么和谐的论坛
先款先货的一大堆
在现在这样一个毫无诚信的陌生人社会
真的难能可贵
也提醒各位吧
现在网上各种骗子极品真的太多太多了
哪天他们盯上这里就大事不好了
因为我二手买卖过很多各种不同物品
混迹各种不同论坛
看过太多太多先款先货悲剧
大的骗不少钱
小的可以气的你半死
各位小心为妙
可以说
你想得到的骗术都会发生
你想不到的骗术比你想得到的还多得多得多
并且走淘宝也是有很多骗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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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3-9-15 23: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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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3-9-16 00:1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韦伯猫 于 2013-9-16 00:17 编辑
viki139 发表于 2013-9-15 23:20
可以show书写,不能show书法,也很难界定啊,难道写得美的要被赶出去啦?
版主的确难当啊!
能不能: ...

当然我可以公布一个:没有判断标准,不允许申诉的版规,不过还是尽量能够定性定量为好。

比如,抄书的,你抄写个什么热力学第一定律第二定律的可以发,写个永和九年就直接封这种,不过似乎也不是界限很明确。虽然其实目的只有一个,一切把这里当作是书法论坛的ID都会被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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