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PENBBS.COM第26季墨水隆重上市,详情请点击。

钢笔论坛

 找回密码
 论坛注册(注册原因请填:钢笔)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happy14035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与周正的交易纠纷,请大家帮忙看看

  [复制链接]
81#
 楼主| 发表于 2013-7-8 00:21 | 只看该作者
本图还可以证明,卖家在第一时间,以忙为理由,没有接受协调和处理。而是想在论坛恶人先告状。
周正 发表于 2013-7-7 23:34



    头天收到的笔,我第二天早上七点处理,不行吗?你上午10点签收的,为什么晚上六点才跟我说有问题啊!你真是心里有问题,去医院看看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2#
 楼主| 发表于 2013-7-8 00:24 | 只看该作者
。还是那句话,只要买家敢说,并在后面跟帖,说你没有拆过笔尖的金属片或者说没用手掰过碰过笔尖尾部的塑料吗,你敢说你拿到笔后没有上墨水使用吗?如果有以上两种情况,你死全家。你敢说这话吗?你要是敢说这此话,我就给你退货,既然命都不要,就要钱。那我就成全你,实在没有精神跟你挣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3#
发表于 2013-7-8 00:32 | 只看该作者
其一:本人没有上墨使用过!
其二:本人也没有动过你的笔尖,包括你所说的金属片。
收藏和把玩钢笔,各人有不同的素质和习惯。本人可以提供本人的四只PELIKAN钢笔,均无拆卸笔尖的情形。其次,如果卖家再用“强迫症”之类的字眼侮辱本人,本人将进一步追究卖家!投诉卖家人身攻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4#
发表于 2013-7-8 00: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5#
发表于 2013-7-8 00:44 | 只看该作者
卖家请你注意:

1、你自己已经承认你拆卸过笔尖。我没有拆过你的笔尖。到手什么样,我只是拍了图片给你看而已!
2、我也发了笔杆的图给你看,就是你所谓的“连毛痕基本都没有”,难道这也是我弄出来的?可笑!
3、作为淘宝V4买家,和双红心卖家,这是第一次与人发生购物矛盾。如果你再采用人参攻击的词汇,
我会继续投诉你!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论坛注册(注册原因请填:钢笔)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6#
发表于 2013-7-8 00:56 | 只看该作者
“[size=13.63636302947998px]买家cruelduke 旺旺离线2013-07-05 21:30
[size=13.63636302947998px]刚才卖家不承认笔尖是他的。好。现在上传一张卖家自己拍的照片图。图中标示出的部位,即PELIKAN笔尖上一代笔尖的标志,其中小醍醐部分,用两道折线条代替。相匹配的即刀锋打磨方式。与现在所产笔尖为一只具体小鸟形象不同。希望卖家不要抵赖。 ”
happy140356 发表于 2013-7-6 08:47



   汗……这买家一定认为双小鸟笔尖只限量生产了单单这一个吧,这么普遍的特征拿来说事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7#
发表于 2013-7-8 00:59 | 只看该作者
其一:本人没有上墨使用过!
其二:本人也没有过你的笔尖,包括你所说的金属片。
收藏和把玩钢笔,各人 ...
周正 发表于 2013-7-8 00:32



   还是请定义一下怎么算“动过”比较好。因为依我看用木夹固定笔尖已经算是“动”的行为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8#
 楼主| 发表于 2013-7-8 07:31 | 只看该作者
真是碰到难缠的人了,真么纠结干什么,这是二手笔啊,又不是全新,再说就成色上每个人有每个人不同的观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9#
 楼主| 发表于 2013-7-8 07:34 | 只看该作者
还是请定义一下怎么算“动过”比较好。因为依我看用木夹固定笔尖已经算是“动”的行为了。
迈巴赫62 发表于 2013-7-8 00:59



    感谢这位兄弟帮我定义动的含义,这位买家发出这么明显的图片,确始终不承认有动过,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0#
发表于 2013-7-8 09:11 | 只看该作者
其一:本人没有上墨使用过!
其二:本人也没有动过你的笔尖,包括你所说的金属片。
收藏和把玩钢笔,各人 ...
周正 发表于 2013-7-8 00:32



买家写的退款原因是“卖家声称没有调整过笔尖,没有磕碰划痕,但目前收获后发现笔尖有拆过痕迹,且有划痕。根据原要求,希望提请退款”

拆=调整?如果是,买家自己申请退货,却又在“调整”卖家的笔???


而且,拆笔还不算“动笔”?在你看来拆笔不就已经等同调整了,怎么还不算拆笔?


如果说你真有卖家调整过笔尖的证据,那就指出来吧,不然你这理由真的很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1#
 楼主| 发表于 2013-7-8 10:28 | 只看该作者
买家写的退款原因是“卖家声称没有调整过笔尖,没有磕碰划痕,但目前收获后发现笔尖有拆过痕迹,且有 ...
Get 发表于 2013-7-8 09:11



   还是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的啊,我就没想到这点,我自己太笨啊,哈哈,感谢各位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2#
 楼主| 发表于 2013-7-8 10: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5# 周正


   笔友已经把很多事情说得很明白了,试问卖家能兑现自己的承诺吗???????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论坛注册(注册原因请填:钢笔)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3#
发表于 2013-7-8 10:42 | 只看该作者
其一:本人没有上墨使用过!(这个我看不出来,不发表看法)
其二:本人也没有动过你的笔尖,包括你所说的金属片。(按照买家说拆笔尖=调整来说,明显动过呀,既然买家认为拆笔尖是调整,就必须事先征得卖家同意呀,不能说私自拆了然后来找毛病吧,而且还用夹子夹,尖尾部也有不明的磕碰,卖家的东西就不需要小心对待?没付款前笔可不是买家的呀)
收藏和把玩钢笔,各人有不同的素质和习惯。本人可以提供本人的四只PELIKAN钢笔,均无拆卸笔尖的情形。(那图上另外一个笔尖是谁的?拿卖家的笔尖练手,然后再“调整”自己的试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4#
发表于 2013-7-8 11:10 | 只看该作者
多大的事,买家不喜欢这支笔发帖出掉好了,何必玩X宝大战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5#
发表于 2013-7-8 11:18 | 只看该作者
多大的事,买家不喜欢这支笔发帖出掉好了,何必玩X宝大战呢
Delgadozhang 发表于 2013-7-8 11:10



   不排除出运费练技术 试手感啊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6#
发表于 2013-7-8 11:43 | 只看该作者
从目前双方提供的线索来看,对于买家的职责很多人都说了,也无需重复,但事物都有两方面,中间有个明显的疑问是,从买家提供的信息来看,卖家在出笔贴中说笔是"近新,极少使用",但在回应淘宝申诉时却说"使用了7,8个月,每天使用",也请卖家解释下,不知是买家提供的证据不确,还是卖家有前后矛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7#
发表于 2013-7-8 12:0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小手冰凉 于 2013-7-8 12:09 编辑

我对67# 68# 楼的图片有一些个人看法, 鸟家的笔那个位置正好是笔帽边缘和笔杆接触的位置,我手上的鸟笔只要是使用过的,那个位置“必然”会有螺纹痕迹,区别只在或深或浅而已。这个貌似是鸟家的通病。甚至有只全新的805,该位置也有几道细微的痕迹,强光下很明显。 苛求那个位置没有任何痕迹,还是不要玩鸟家的笔了。 龙家的好像相同位置一般不会产生磨损划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8#
发表于 2013-7-8 12:21 | 只看该作者
有点疑惑是,卖家为何在出笔贴中说"近新,极少使用",淘宝申诉时却说"使用了7,8个月,每天使用"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9#
发表于 2013-7-8 12:29 | 只看该作者
谈谈个人看法:

cruelduke (15:41:20):
兄好,最后确定下,鸟笔没有磕碰、没有裂,笔尖没有调整过!
happy140356 (15:49:49):
没有
如果有磕碰,或者裂痕,你可以退回
happy140356 (15:51:01):
连毛痕都没有,
我也不是第一次在论坛卖东西了(红色这句话肯定使买家对此笔品相期望值很高)

“我也没有承诺没有毛痕,它是一支二手笔,使用过”(这句话和前面的话矛盾了,而且这话应该出笔前说的,能有效降低买家心理期望预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0#
发表于 2013-7-8 12:42 | 只看该作者
谈谈个人看法:

cruelduke (15:41:20):
兄好,最后确定下,鸟笔没有磕碰、没有裂,笔尖没有调整过!
...
vyings 发表于 2013-7-8 12:29



   所以啊 其实卖笔的应该拍N多的图 全方位360度无死角。。。啥也不解释,自己看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PENBBS第27季墨水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钢笔论坛 ( 桂ICP备12002903号  

GMT+8, 2024-5-3 19:44 , Processed in 0.146000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