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PENBBS.COM第26季墨水隆重上市,详情请点击。

钢笔论坛

 找回密码
 论坛注册(注册原因请填:钢笔)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98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随便说说,我对钢笔的态度,你们了?

   关闭 [复制链接]
101#
发表于 2013-3-10 12:16 | 只看该作者
目测楼主暂时安全,就不知道后面的发展了。要看具体大伙怎么来涂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2#
发表于 2013-3-10 12:17 | 只看该作者
你何必要求版主封号呢?自己不来就是了。楼主多大岁数啊?如此不成熟的文字,有多少人在看了之后徒增一哂。不要把自己当启蒙导师,这里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所要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3#
发表于 2013-3-10 12:2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说的不错,但是不能强求别人的想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4#
发表于 2013-3-10 12:25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很简单的道理
到哪里有哪里的规矩 即使不合理也要遵守
打破规则难道有意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5#
发表于 2013-3-10 12:25 | 只看该作者
你何必要求版主封号呢?自己不来就是了。楼主多大岁数啊?如此不成熟的文字,有多少人在看了之后徒增一哂。 ...
未曾相逢先一笑 发表于 2013-3-10 12:17



   目测LZ在校大学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6#
发表于 2013-3-10 12:30 | 只看该作者
我就搞不懂,何必和这等人费口舌呢?
你越说,他越起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7#
 楼主| 发表于 2013-3-10 12: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1# amdk7500


   外界说这个论坛是排异的,呵呵,一不小心就会被封号,喜欢钢笔,自然想发帖跟大家交流,如果气氛不合适。版主作出的任何动作,我都表示理解。谢谢兄台提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8#
发表于 2013-3-10 12: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5# 9810


    这里不是大海,就是个小池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9#
 楼主| 发表于 2013-3-10 12: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6# 绮丽特


   我认真回复每一个觉得有必要回复的帖子,对于你的言论,我只能,一笑置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0#
发表于 2013-3-10 12:3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0# 9810


    那喜欢写字,至少要能写个小说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1#
发表于 2013-3-10 12: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amdk7500


   外界说这个论坛是排异的,呵呵,一不小心就会被封号,喜欢钢笔,自然想发帖跟大家 ...
9810 发表于 2013-3-10 12:31



    你阐述的部分的确说出了一部分人的心声,在这里入一支能承受的笔吧,对你对钢笔的理解有加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2#
 楼主| 发表于 2013-3-10 12:4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2# 未曾相逢先一笑

话说南开的博士生就这理解力?我哪里有把自己当启蒙导师了?既然熟读诸子百家,就应该明白百家的意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3#
 楼主| 发表于 2013-3-10 12: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1# amdk7500


   正在这条路上。慢慢来,不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0 12: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未曾相逢先一笑


   你新的评论,回复不了。试试回复这个。看行不行。
话说南开的博士生就这理解能力?我哪里有当别人启蒙老师这么一说?既然熟读诸子百家,就应该知道百家的含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5#
 楼主| 发表于 2013-3-10 12:4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5# smilesmile


   哈哈,你怎么知道?幸会,幸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6#
发表于 2013-3-10 12:47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你很安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7#
发表于 2013-3-10 12:4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安静的雨雪


   既然是中国钢笔论坛,那至少能给人方向,各位笔友手上有那么多笔,为何不每一支 ...
9810 发表于 2013-3-9 14:41



    因为这很愚蠢,而且毫无必要。每支同型号同粗细的笔粗细都不一样,同一支笔在不同的人手下和不同的纸上粗细都不同。你知道ef,f,m,b就足够了。

帖子还算用心,暂不封id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8#
发表于 2013-3-10 12:50 | 只看该作者
水平低的不理解楼主,水平高的也不理解楼主,楼主以为论坛里都是脑残,就你一个人最高尚,那我也无话可说。到此封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9#
 楼主| 发表于 2013-3-10 12: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7# 韦伯猫


   版主出来了,谢版主。这次的讨论要不就到此为止吧,再下去,我只怕我的态度会越来越被曲解。
后续会慢慢的入手一些钢笔,然后会谨慎的发表一些帖子跟大家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0#
 楼主| 发表于 2013-3-10 12: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8# 未曾相逢先一笑


   我有说要理解么?意见不同,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作为南开的博士生,熟读诸子百家,就应该理解百家的意思,百家齐放,而不是一家独立。更不应该曲解别人的意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PENBBS第27季墨水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钢笔论坛 ( 桂ICP备12002903号  

GMT+8, 2024-4-19 19:35 , Processed in 0.241000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