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PENBBS.COM第26季墨水隆重上市,详情请点击。

钢笔论坛

 找回密码
 论坛注册(注册原因请填:钢笔)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西北笔店老板你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么?!!!欢迎围观~~··

  [复制链接]
1#
发表于 2012-10-26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可没说过那笔没问题,我说的只是鱼眼效果之下,什么笔拍出来都有问题.这帖子也如你说的,不是讨论那 ...
Get 发表于 2012-10-26 17:07



    这话太同意了。虽然卖家用词有些激烈,但是个人认为买家的做法也是非常欠妥,甚至有些无理取闹。钢笔这个东西大家都明白,一旦上墨就几乎铁定成了二手货,根本无法按照新品再卖。如果楼主觉得笔的质量有问题,当下就应该联系退货,既然觉得笔尖很有问题,就更不应该上墨试用了。而且楼主的对话截图明显是有遗漏部分对话的嫌疑,不认为楼主将事情的事情完全交代明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发表于 2012-10-26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2# 无名小卒博博


    楼主的友人应该是女朋友吧?(或者正在追求的对象?恕我多嘴猜测一句)。其实楼主这个问题应该真的不是什么大问题,不要使用退货便是,但是可能是因为你买来是送人的,然后卖家又催款,催款又不是催你而是催了你的女友,所以楼主才怒发冲冠了?个人感觉你的处理方式很值得商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2-10-26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今天不打cs


  嘿嘿,早就知道了,一直都这样,论坛从来都不是主持正义的地方
Dazard 发表于 2012-10-26 21:06



    请问论坛是人民法院?还是消协?论坛有何义务为买卖双方的纠纷进行所谓的主持正义?大家只是就楼主的帖子发表各自的看法。如果要寻求正义,还请遵循适当的途径:向淘宝投诉,向消协投诉,如果有时间有精力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2-10-26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5# 高三生


    一般蘸墨试写问题都不大 专柜也都允许客人这么做 只是上墨就会影响二次销售 相信没有卖家是愿意看到这种情况的 如有说错 还请专家指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2-10-26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多人嘈什么呢?好像是拖延付款的事,我觉得这也不是问题啊,延迟两天付款也没违反讨宝规定啊,到期款会 ...
沙子 发表于 2012-10-26 22:24


完全不在点子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2-10-27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inozzo 于 2012-10-27 13:07 编辑
我個人覺得吧,如果賣家未曾事前申明,必須於簽收XXX秒之內確認付款否則請不要在我家買東西並得到 ...
子耗胖 发表于 2012-10-27 12:50



那请问卖家催款算违规吗?如果双方都不算违规,那楼主为何又要声嘶力竭的指控卖家呢?卖家这么极不耐心的催款和对待顾客的态度,确实碰到谁都不爽,但是我觉得买家自身的责任更多些。如果买家觉得货品有问题,那就没有必要什么试用,直接就应该退货,如果买家认可货品,拖着货款不付,甚至故意不付,这算什么事儿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2-10-27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今我买的国笔基本上都没有问题,有一次买100,收到后发现笔握有个裂缝,不起眼要仔细看才能发现,卖家很爽快的给换新的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2-10-27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7# 子耗胖


    这位朋友我觉得你还是没搞懂问题的关键,我没有说催款是非常受欢迎的举动,我如果是买家我也会觉得窝火。但是现在的问题是买家处理的方式很有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2-10-27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7# 子耗胖

算了,多说无益,就像猫版说的,如果你愿意卖东西给楼主这样的买家,我只能说佩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PENBBS第27季墨水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钢笔论坛 ( 桂ICP备12002903号  

GMT+8, 2024-5-9 13:34 , Processed in 0.130000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