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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决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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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乐美的售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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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1-12-5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7# lawrencekai


   另外,打这么多字也不全是给Get看得。凡是有人的地方,趋炎附势和见风使舵永远是有市场的,但对大多数人,我还是觉得心中自有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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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1-12-5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存在矛盾就成立"这个命题是Get你强加给我的。我没有义务证明或证伪。

我的表述是,乐美承诺质量问题包邮,终身质保(包含收货时和收货后),同时收货时...这一表述与之不矛盾,所以收货后质量问题也应包邮
你把它简单抽象成“不存在矛盾就成立”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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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1-12-5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A∪B)才是(A及B),说通俗了,就是A成立,并且B成立,就是A并B"这不是我说的,是那逻辑满分的牛人...
...
Get 发表于 2011-12-5 19:43



   最后说一遍。集合论的交、并和逻辑上的与、或,是不同的,不能一一对应。A及B是A成立并且B成立吧,那成立的是即是A也是B的呢(A交B),还是或者是A或者是B的(A并B)呢?
另外我说了半天,就是反驳你的“所以如果(A或B)->(非B非A)成立,那样(A或B)->(非B非A)也成立”。不理解的,自行咨询逻辑老师,我说够了。已经属于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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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1-12-5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某些人是不是马甲,你和马甲有什么区别
泡... 发表于 2011-12-5 19:49



   我的理解,马甲只是个中性词,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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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1-12-5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转贴下乐美的回贴来让人看下陆总的态度:

从你今天下午开始和我们家客服沟通的语气,我就知道你肯定会 ...
Get 发表于 2011-12-5 20:16



   借此也表个态:
售后的问题,即使是工厂,哪怕是淘xxxxxx宝,售后也是有期限的,你都过去快一年了,才来找我们?尽管如此,我们仍然给您提供售后,免费换一只,只是要求您出一下邮费,您就不愿意了?我想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是非公道自在人心!”


这一条有问题,因为乐美的承诺是高于“工厂”和“淘xxxxxx宝”的,论据不足。
还是那句话,只按常理来说,或者没有之前的承诺,乐美这个表态很有诚意,值得钦佩;但是既然承诺在前,就应该兑现,lz要求免邮费是合理的。




最后,该说的都说了,我没说到的,别人也说了。
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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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1-12-6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85# guoyanfa


   子曰: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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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11-12-7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围观群众


    确实,我承认自己在之前的27个帖子里没有宽容。现在夜深人静,自己好好地想想,为 ...
小号100 发表于 2011-12-7 00:54


不论你的观点最终怎样,说这话是需要勇气的,我表示钦佩。

我本来想说我回帖是没有火气的,可一想,并非如此。因为我本来是想对lz说你在518楼那些话的,但是看到某些人对楼主无端指责,甚至扣上“大师”的帽子,尤其是那些跟风嘲讽、谩骂的,就有点儿不忿了。当然,我觉得这么做没什么错。
既然有火气,若不幸之前帖子里有人身攻击之类伤害到你的,还望海涵。


网络上的东西,其实既不必在意,也应该在意。不必在意,是因为并没有多少实际利害,而且闲聊居多,有意来,无意走,大不了不开口,自由的很;应该在意,自己的发言多少还要讲些道义和廉耻,毕竟无涉利害嘛!虽然发言大多不用负责,也少有人知道你到底是谁,但“君子慎其独也”,对吧。


ps:若有心,不妨和lz沟通下。毕竟那才是正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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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1-12-7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36# 小号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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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11-12-7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汉家正统


    赞同!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的思想与头脑。对待问题的观点也不同。我个 ...
小号100 发表于 2011-12-7 11:53


没错!所以“插科打诨、嘲讽、双重逻辑、道德优越”的做法是毫无道理的,动不动就扣“大湿”、“马甲”的帽子的做法是苍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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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1-12-7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vi 于 2011-12-7 12:44 编辑
这几天一直在看这个帖子,看了围观在521楼的回复,发现我有不少达标了。插科打诨、打酱油、无责任路过、嘲讽 ...
汉家正统 发表于 2011-12-7 10:32



   如果此话针对我,或者部分针对我,我就解释一下:我从没想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任何人,我的观点一直很明确:lz的要求也许不合常理,但是合乎道理,没有错。换句话说,我是在反对别人把自己的观点不讲道理地(“插科打诨、嘲讽、双重逻辑、道德优越”)强加给lz,而已。

如果不是针对我,也算是个解释吧。

顾老/吃鸡哥说的很对:1. 做人要厚道;2. 得理要让人。这两条是用来要求自己的,不是用来要求别人的。或者说,在要求别人之前,首先应该要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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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1-12-7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句话并不针对你~~~我想说的是双方的想法不同,辩论的基础也不一样。说到底这只对事情的看法不同 ...
汉家正统 发表于 2011-12-7 15:22



   趋炎附势是我说的,我还说了见风使舵。因为这样的人我不爽。

有些话本不想说的太明白。
心平气和地说,我觉得宽容和理解应该是相互的,既然你说“说到底这只对事情的看法不同”,那为什么lz的看法就要受到冷嘲热讽和人身攻击?“是双方的想法不同,辩论的基础也不一样”,但这就能作为谩骂和侮辱的理由么?为什么不能有话好好说。
楼主也许执拗、不讲“常理”,但为什么不能站在楼主的角度去理解和宽容一下他?
为什么楼主就不能是心理不爽,一时激动、生气?谁没有过这种情况?
你说了楼主欠妥的地方,那么 无端地恶意攻击他的那些人和言论你就视而不见么?


如果小号100 发在518楼的帖子出现在第一页,会是现在这样么?


lz发这个帖子的时候,并没有把自己扮成弱者吧?导火索是5楼泡...的回复,和6楼lz的回复,但这也只能算是小摩擦吧。
泡...的做法我持保留意见,但是我能理解。毕竟他之前和楼主有交流,认为lz太执拗或之类的,楼主的一些做法确实可能给人这样的感觉;而且两人之间可能有言语往来。我保留意见的地方是,语气和态度不免让人难以接受,而且动不动说人是大师,欠妥。
但是16楼和23楼就太过分了吧?是楼主“扮弱者”在前,还是这些回复在前?至此,楼主还用扮么?楼主已经是弱者了。我的火气就来源于此,因此要为lz说几句话。你说“结果很明显,乐美承受了压力,这帖子跟交易区的149交易投诉贴一起为论坛的不信任之风添砖加瓦”,后半句姑且不论,至此,楼主没有承受压力么?你在这帖子里并没有过分的发言,但是你的回复不是有意无意给楼主施加了压力么?只有乐美不能承受压力?我本不想辩论,但说什么?对着嘲讽、谩骂、人身攻击?我觉得讲道理是唯一选择吧。


至于后面,结论如何我无法发表意见,也许根本就不会有结论,最后不了了之,但这本来也不是我关心的问题。另外我觉得我并没有火气越来越大,Get的回复里的嘲讽很明显吧,我只是就事论事,并没和他对着嘲讽吧?当然,一两句是难免的,但我认为自己很克制,因为我愿意认为他是无意为之。


至于你说,“这帖子跟交易区的149交易投诉贴一起为论坛的不信任之风添砖加瓦”,我人为不妥:lz并非骗子;至于信任,见仁见智。至少我是觉得乐美还是值得信任的,至少他不卖假笔,不故意卖残次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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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1-12-7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句话并不针对你~~~我想说的是双方的想法不同,辩论的基础也不一样。说到底这只对事情的看法不同 ...
汉家正统 发表于 2011-12-7 15:22



   另外补充一句。我觉得至少我和Get辩论的基础一样,都是lz给出的乐美的条款,因此从逻辑上是有对错的,较起真来,也是有对错的。但“没有绝对的错和绝对的对”的说法,我也认可,这就是518楼表达的意思。可惜你说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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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11-12-7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泡...

实在不想把事情搞成今天这样,都是第一页的时候大家情绪不稳定引起的。

    你提到陪审 ...
lawrencekai 发表于 2011-12-7 19:33



   没必要吧,还是息事宁人比较好,至少别让更多的人卷进来了。

只是大家要把心态放平,别动不动就用网络暴力“解决”问题。

楼主也冷静冷静,乐美也不见得就是故意的。另外网络上的话,不必太往心里去,你要是生气,骂你的人的目的就达到了,认真你就输了。
你不是在上海么,跑一趟英雄门市让他们给修修也挺好,估计也用不了20块,顺便帮我问问他们那儿笔帽和笔握单卖不单卖。
是非要讲,自己的心情也很重要啊;要讲原则,但最好别纠结。就像前边有笔友说的,谁礼让,谁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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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11-12-7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阿尼帕米是学医、药的么。若是如此,我为其可能的患者捏一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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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1-12-7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lz并不在上海。

还是退一步海阔天空吧,毕竟在这里打嘴仗也没什么意思和结果,没得让自己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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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11-12-7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77# 决明子


    刚刚看见。

家里是网通的,网页很难刷。有些网友虽然说话不十分好听,但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如果真的在乎这20几块钱,我可以帮你出。
当然,我的看法和态度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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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11-12-7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87# lawrencekai

1. 怎么看出来的?

2. 不是。
3. 哪儿的人不是中国人呐。
4. 我是北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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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11-12-7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lavi


    您把我看错了,最初我认为乐美承诺是有问题的,小小的邮费算得了什么,浪费了您们这么 ...
决明子 发表于 2011-12-7 21:17



   绝没有那个意思。可能让你误会了,抱歉。我这么说也许太唐突了。
对有些朋友,20几块钱也许真的挺重要,比如不太富裕的学生什么的。至少我上学的时候,有的同学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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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11-12-7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你鸟事,小气鬼,歪曲事实,一毛不拔,你扔出的肉都是臭的,别说骨头了
一点修养都没有,充好 ...
阿尼帕米 发表于 2011-12-7 21:14


吃鸡哥说的对,做人要厚道,得理要让人。

但我觉得对您不适用。理由见鲁迅的《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


请您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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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11-12-7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vi 于 2011-12-7 22:02 编辑
回复  Qlavi


    开始只凭”没得”二字猜测,后来感觉lavi兄身上隐有巴蜀圣人遗风。

虽然猜错了, ...
lawrencekai 发表于 2011-12-7 21:24



   四川人说“没得”就是没有的意思吧。北京话“没得”是不值当、不值得或者避免、免得的意思。
巴蜀圣人咱没见过,但是燕赵也是“自古多慷慨悲歌之士”啊。其实地域与人格,没有必然联系,哪儿都有好人,有坏人。广东有小悦悦事件,可是“横戈原不为封侯”的冀辽督师袁崇焕,还不是广东人。要说西安,十三朝古都,还不也是人才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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