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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决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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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乐美的售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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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1-12-5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wrencekai 于 2011-12-5 12:20 编辑
是的,没错。他要是这么宣传,我肯定去领奖。
问题是一般都说“购买xx彩票,有机会获得500万奖金 ...
lavi 发表于 2011-12-5 12:13


请盖拿事实作为论据时找你拿得准的事实。买方送车解释了,你说你不懂法。
现在又开始拿500说事。请百度“彩票过度宣传 争议”看看再说,别说你又不懂,不懂你胡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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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1-12-5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wrencekai 于 2011-12-5 12:30 编辑
乐美的意愿已表明:出邮费大度的给换一根,其他免谈。楼主及其他如有异议,尽可按照你们的道理去投诉去维权 ...
lspzjj 发表于 2011-12-5 07:48


原来你所有的观点是建立在“论坛是你自己家开的”这个前提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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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1-12-5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88# Get

请逻辑学高材生仔细看:

大前提:根据合同法,提供的格式条款有不同理解的,以接受格式条款的一方理解为准。
小前提:卖方提供的产品说明应属格式条款并极易造成买方误解。
结论:应该以买方(接受格式条款一方)的理解为准。

大前提是法律规定。
小前提并没有反对你坚持的卖家写了小字说明时间限制的观点,而是容易造成买房误解。
且小字的“关于售后”部分在卖家所有条款中均有,而英雄100介绍页面的红色大字承诺为英雄100等少数几个产品特有。在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冲突时,特殊条款应该有较高优先级。即使没有较高优先级,我们也应该承认,格式条款中的冲突是会造成另一方误解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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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1-12-5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wrencekai 于 2011-12-5 13:47 编辑
回复  lavi


"不存在矛盾就成立",不用例子,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说.

如果能用事例,那比如:"这根笔是一 ...
Get 发表于 2011-12-5 13:23



你如果诡辩“这根笔是绳子形状,所以这根笔也是一条绳子”,我认可“这根笔也是一根绳子”。即使这两个观点不矛盾,你也不能用“这根笔是一条绳子”来反对“这根笔是一支笔”。
“彩票中500万”和“买房送车”还算是举例反证,虽然这两个例子都不成立。而你现在“笔也是绳子”的举例,例子是成立了,却根本不是反证了。你能用结论反对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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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1-12-5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lawrencekai


我记得最初我沒写"这根笔"的"根笔"....谢谢提醒啊.那就"这是一支笔"跟"这是一条绳 ...
Get 发表于 2011-12-5 13:50



那就"这是一支笔"跟"这是一条绳"……A与B之间没有任何关联性了,你如何用B来反证A?
用大家都看得懂的语言表述:

   把你的逻辑还原到乐美的售后承诺问题中,也就是A:“乐美承诺了”,B:“Get没承诺”。
因为“Get没承诺”,所以推倒“乐美承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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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1-12-5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wrencekai 于 2011-12-5 14:53 编辑

回复 415# Get

你觉得自己在乐美售后承诺问题上没道理,就开始混淆概念,转移话题了。表示无语。
辛苦你把自己的逻辑路径,还原到乐美售后承诺的问题上证明一遍吧。看看能不能让大家信服。
看你能不能还原回去,别最后还是谈得不着边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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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11-12-5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围观群众


反正我对那条文是大字小字一体的去理解了.如果说讲其独立对等起来,那肯定是对乐美不利 ...
Get 发表于 2011-12-4 17:17


你上面也承认了如果两个承诺是分两部分来看,是对乐美不利。
你去乐美英雄100介绍页面去看看,这个售后承诺是放在一起还是一上一下中间相隔许多内容的两部分。

没有调查就胡言乱语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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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1-12-5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lawrencekai


    我不知道乐美页面上到底怎么贴,反正在这帖子里我是联系起来理解.我一早就说,你 ...
Get 发表于 2011-12-5 15:15


    你都不知道乐美的条款到底是什么样子你就敢如此理直气壮?
就算你只看到这个帖子LZ贴出来的内容,我也像你一样认为这两个承诺之间没有知识产权声明
等其他内容相隔,把他们看做一体。在此按照乐美大字小字占像素点数以及上下位置吸引眼球
的程度换算一下,转换成下面的形式。
你如何理解?乐美是否有误导的责任?

不要问售后问题,包邮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问题,包邮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问题,包邮包退包
换。不要问售后问题,包邮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问题,包邮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问题,包邮包
退包换。不要问售后问题,包邮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问题,包邮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问题,包
邮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问题,包邮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问题,包邮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问题
,包邮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问题,包邮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问题,包邮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
问题,包邮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问题,包邮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问题,包邮包退包换。不要问
售后问题,包邮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问题,包邮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问题,包邮包退包换。不
要问售后问题,包邮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问题,包邮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问题,包邮包退包换
。不不要问售后问题,包邮包退包换。要问售后问题,包邮包退包换。收到货时,如果不满意包邮
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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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11-12-5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是如此理智气壮,直接投诉去好了,在这说的再多,又有何用?这是钢笔讨论区,别浪费资源。
lspzjj 发表于 2011-12-5 16:10



   由于地域管辖问题,到法院起诉不现实。我替LZ去研究过,付款15天后的投诉淘宝不受理。

某些卖家估计也就看到这些限制所以敢无限承诺,只要15天内不出问题就没事。
谅你们也不能把我怎么样,随便我怎么承诺,只要把订单和好评搂回来即可。

你认为这是浪费资源吗,我认为是在挽救未来更多笔友可能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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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1-12-5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wrencekai 于 2011-12-5 16:44 编辑

回复 449# Get


   只怕你黔驴技穷只能以我转换的承诺内容和乐美原文不一样来诡辩,我就用乐美的原文重发一遍:

就算你只看到这个帖子LZ贴出来的内容,我也像你一样认为这两个承诺之间没有知识产权声明
等其他内容相隔,把他们看做一体。在此按照乐美大字小字占像素点数以及上下位置吸引眼球
的程度换算一下,转换成下面的形式。
你如何理解?乐美是否有误导的责任?


不要问售后的问题,有质量问题一律我们承担邮费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的问题,有质量问题一律我们承担邮费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的问题,有质量问题一律我们承担邮费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的问题,有质量问题一律我们承担邮费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的问题,有质量问题一律我们承担邮费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的问题,有质量问题一律我们承担邮费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的问题,有质量问题一律我们承担邮费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的问题,有质量问题一律我们承担邮费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的问题,有质量问题一律我们承担邮费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的问题,有质量问题一律我们承担邮费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的问题,有质量问题一律我们承担邮费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的问题,有质量问题一律我们承担邮费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的问题,有质量问题一律我们承担邮费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的问题,有质量问题一律我们承担邮费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的问题,有质量问题一律我们承担邮费包退包换!不要问售后的问题,有质量问题一律我们承担邮费包退包换!另外,收货不满意时,退换货邮费均为本店承担。


如果还不理解意思,请屈驾移步到乐美的英雄100页面调查一下再回复。

或者LZ贴的内容让你误解了,请看过乐美页面后重新评估乐美是否应该承担邮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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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1-12-5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Get


   补充了
举个例子:A:女人
B:青年
A∪B=女人和青年人(包括老女人,男青年),可以 ...
lavi 发表于 2011-12-5 16:49


lavi兄,跟他辩论逻辑正好中了他转移话题的陷阱。
盖说他没去乐美英雄100的介绍页面去看过。
怪就怪LZ贴售后承诺时把距离十万八千里的两部分冲突的内容贴在一起,让盖觉得是一体的,作为买家应该看得到。

咱们让盖去乐美介绍英雄100的页面看看,重新评估乐美是否应该付邮费不就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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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1-12-5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8# Get

   如果盖与各位没有去乐美英雄100介绍的页面看过,请移步去看看。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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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11-12-5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lawrencekai


   另外,打这么多字也不全是给Get看得。凡是有人的地方,趋炎附势和见风使舵永远 ...
lavi 发表于 2011-12-5 17:08



   同意。我尽量不用逻辑用语,尽量说的清楚明白,也是希望让大家能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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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11-12-6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wrencekai 于 2011-12-6 21:30 编辑

回复 492# 围观群众

好一个"子贡让而止善",评价得恰如其分。
窃以为”奸商”原本都不是奸商,而是被一个一个”子贡”惯出来的。所以lz说自己据理力争为自己争权益同时也是为了乐美做大做强是有据可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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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1-12-6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wrencekai 于 2011-12-6 22:06 编辑
卖家当然可以自己出邮费,20块钱而已,就算是对学生来说也不算是难题
坚持原则,不出邮费,这种死脑筋 ...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1-12-6 21:02



    围观群众兄,根据你的语意,第一句应该是”买家当然可以自己出邮费…”吧。
估计回复的时候太鸡冻,手抖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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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11-12-6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95# 泡...


    很简单,乐美不要过度承诺即可。撤去容易让卖家误解的大号红蓝双色字”不要问售后,有质量问题…”,或者把小字里的”收货时”这个时间限制也加入到大号红蓝字体中,使两处描述一致,不会造成买家误解。

泡你以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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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11-12-6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wrencekai 于 2011-12-6 22:28 编辑

回复 495# 泡...


    请泡移步到乐美英雄100的页面看看是否放在一起。ok?
中间隔着n多内容,lz因为截图不可能那么大把那么长的内容一起截下来,所以把分开的两部分分别截图再放在一起进行对比,你就以为是两部分内容在乐美网页上也是放在一起的了。请移步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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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11-12-6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wrencekai 于 2011-12-6 22:49 编辑

回复 502# 泡...


    售后放在后面没问题,问题在于他还在前面放了一个会造成买家误解的售后承诺。卖家这样和买家玩文字游戏,以及你一上来就伙同一批人对买家冷嘲热讽,岂不让买家心寒?

如果还不理解,我想你没认真看前面法律和逻辑方面的辩论。
虽说包教不包会,可我认为对泡你来说主要是能否认真看,认真看应该能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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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11-12-6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wrencekai 于 2011-12-6 23:23 编辑

这的确是原则问题。我承认乐美搞促销回报了论坛,可不能因为大多数人收益而不顾原则不顾lz这个个体的合法利益。
都盖到500楼了,可你泡还停留在100楼以下的水平来讨论。
你都不想想为什么除了lz还有这么多人认为乐美有责任?就是lz无理取闹?

    好吧,泡你更出名了。(此句式来自<get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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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11-12-6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09# 泡...


    也许是立场不一样,也许是在法律知识和逻辑等认知水平不一样。
我倾向于认为两者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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