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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决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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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乐美的售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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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1-12-4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0# 喜欢英雄


    那承诺你理解为无限时间?11个月之后,还是属于"收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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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1-12-4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Get

有必要强调一下,我是看了小字以后才认为LZ的要求不合理。

另外,我第一个回帖是针对性回 ...
lawrencekai 发表于 2011-12-1 11:27



    到底LZ的要求,是合理还是不合理,实在搞不懂.其实那说明上都写明了是收货时,结果11个月之后要求包邮,合理?好吧,你们的收货时间都是按年算的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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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1-12-4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3# lawrencekai


在LZ发帖之前,本身就跟乐美联系过,乐美也解释过,结果还发帖,还弄句"沒时间限制"来忽悠人.对比起你说乐美的大字小字,这是法律允许,也是商业惯例,标题与注释的使用罢了.但LZ却知道条款的情况下,刻意曲解,说"沒时间限制",这种行为你反而能赞同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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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1-12-4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跟注释的区别,我相信这绝对是常识级别.但有些人就是选择性失明还是选择性那啥,反正就是能无视注释,而说只看标题.强大,实在太强大了!

感情有些人,写东西都是全篇一个字体,一个大小,一个颜色,沒标题沒内容之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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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1-12-4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et 于 2011-12-4 15:07 编辑
回复  Get


   这样讲事实摆道理就对了嘛,光用“一般来说”、“极品”、“大湿”不可能让人信服。

...
lawrencekai 发表于 2011-12-4 15:02



不仅仅是广告,拜托.

就算是正式的合同,还是一些说明性文件,也会有主次标题之分,能有点常识么?

你是生存在怎么一个环境里,居然会以为大小字,标题与注释,会只存在于广告啊...太神奇了.

无论是广告还是活动细则乃至商业合同,本身就有很多的解释细则,你要商家不按细则,就按你对大标题的描述的理解去执行,要是真能行,1年之内都能成为世界首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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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1-12-4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4# lawrencekai


    嗯,可能对于部分人来说,主题跟内容解释难以分清.我看的一些活动说明也好,或者一些执行条款也好,大部分都是以大字小字的形式,或者粗体幼体的形式,来进行区分.而对于用同一大小/颜色/字体来写主题跟解释的,也不是没有,但真的很少见就是了.难不成你看到的说明都是一个大小的?各类产品说明书都有字体大小粗细之分的吧?好神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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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1-12-4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8# 喜欢英雄


    你是沒搞懂情况?现在有些人是只认大字不认小字,说要包邮.但其实小字就已经说明了包邮的条件是收货那时退换才是包邮的.如果大字小字都看完了还能理解为卖家应该11个月之后还包邮,只能说,这样的理解能力,实在是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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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1-12-4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et 于 2011-12-4 15:27 编辑

回复 249# 围观群众


    对于那个条款,各人喜欢怎么理解就怎么理解了,反正喜欢看大字就看大字,不看小字我也沒办法.反正又不是我在经营,但哪怕是我在经营,也沒所谓,反正法院不会傻X到认定那么个情况要赔付.

如果只按大字,那连买家使用不当产生的也要包邮包换了呢,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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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1-12-4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3# lawrencekai


大字小字的使用本身就是约定俗称的使用方式,沒哪个商家会主次不分用同一个字体去描述全文.当然,如果你有幸哪一天要编写什么东西,可以通篇就用一个字体,来显示你的真诚~

我最初沒注意小字,并非因为大字小字的问题,而是LZ直接跟帖说沒时间限制.我确实被误导了,但却是被那你认为"没错"的LZ给误导的.事实上,乐美那是有写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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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1-12-4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et 于 2011-12-4 15:38 编辑

回复 254# 喜欢英雄


    人家写明了什么情况包邮,你现在根本就不属于包邮的范围内,我干嘛要为你包邮啊?脑子又沒毛病,不在范围之内的也掏钱,你以为钱都是天掉下来的啊?

哪怕天掉下来的也得去捡呢,商人不是圣人,买家说要钱就给钱,还做什么商人.你要想有求必应,找上帝去.商家就对其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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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1-12-4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62# 喜欢英雄


    又一个不懂主次,沒看过标题跟注释的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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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1-12-4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60# lawrencekai


对于你的理解力,我实在找不到什么话再说了.你还是不知道啥叫主次,啥是标题,啥是解释.....能活到今天,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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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1-12-4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沒兴趣做老师,来教人理解啥是标题,啥是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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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1-12-4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et 于 2011-12-4 15:52 编辑

回复 267# 喜欢英雄


看你这么辛苦,告诉你条发财致富的路,找那些送车的楼盘向他们要车去吧~~或者2块变500万,包你一下暴富.
n多商家也做"买xx,送奔驰"之类的活动,你去买1件东西,就把领个奔驰回来吧~~~(如果沒被揍死的话)
对了,或者直接到那些"买一送一"的,你买"一"个杯面,让商场送你"一"台电脑,这也是条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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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1-12-4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73# 喜欢英雄


    我咋堕落了,告诉你怎么赚钱呢~

商场里写着"买一送一",这是字啊.然后,一条牙膏是一,一台电脑也是一,按你的想法,只要有写了那些字,就得兑现,那你买支牙膏,向商场要台电脑,不是很正常,很合理么?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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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1-12-4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83# 悠游115-8


    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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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1-12-4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买一送一,买房送车,这些本身就是虚假广告,没人和他们较真罢了
棍哥你就不要用这些做例子了吧,错的 ...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1-12-4 16:12



为啥沒人较真?几十万的事情啊?都那么大方,几十万的钱都不要?不懂了...国人已经有钱到那地步了?

我确实不知道那种算是虚假广告,那么多有奖活动都是犯法的?实在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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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1-12-4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2# lawrencekai


看了下,那是因为超5000,违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吧......但这处罚的是商家与商家之间的竞争关系,而不是商家与消费者,而且是因为额度超了,汗.....
那如果说,作为消费者,当商家作出类似的活动的时候,消费者是否能以其活动标题,比如买一送一的,要求买一支牙膏,送一部ip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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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1-12-4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9# lawrencekai


"不正当竞争法"我是不懂.但这社会,作为个人而言,不了解"不正当竞争法"应该对生活沒啥影响吧,反正我不是商家,沒策划那样的竞争活动.

但不能理解主次,只看标题不看解释,就向商家索取,汽车价钱太高,那换成买牙膏送ipad之类的,或者你拿个啤酒的"再来一瓶"要求换瓶皇家礼炮?如果提出这种要求,我觉得有些店家会直接把你给揍死的.理解能力,是对存活影响很大的一个要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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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1-12-4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0# 围观群众


好长一段,反正就是,如果商家做的买一送一就是同样的东西,但你要求买牙膏送ipad,法律能支持否?商家写着大大的"买一送一",但买啥送啥,是用小字写的话.是否能无视小字,要求商家送ip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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