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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韦伯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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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终结者——会裂的鸟条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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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发表于 2009-8-13 12:2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42#
发表于 2009-8-13 12:25 | 只看该作者
关于138#
只是一点儿建议:

tcbgs兄,开始好像说没买过,后来编辑了,说买过,到底买没买过呀!?

最好别编辑帖子,可以删了重来。以免给人说话轻率,总爱反悔的印象啊。
143#
发表于 2009-8-13 12: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cbgs 于 2009-8-13 12:16 发表
没有写,05年我尚未入门,对笔的认识还不够深刻还没有能力写这些东西,就离开了论坛,然后去了别的地方,等到我有能力写这些帖子的时候,呵呵,我实在不想在这个疯狗到处出没的地方写这些东西。个人的选择,无他。


看来您写过不少,能不能分享下链接让我们欣赏一下?
144#
发表于 2009-8-13 12:3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45#
发表于 2009-8-13 12:30 | 只看该作者
tcbgs
你还自己给自己打疫苗啊, 真是狂犬中的战斗机啊
懒得骂你了,我骂人很贵的, 可以拿稿费的, 还是算了

但是关于"买了不好的笔,不管是几百元的,还是几千元的,都是买家的不对,卖家永远是对的,而且你不能对此有丝毫不慢,否则就要放狗咬你,哈哈。"

那我只能说你自己蠢了,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 我经常在国外买笔, 而我最喜欢的就是买到不满意的笔后痛骂老外, 要他们退款赔款, 要么就换货, 没一次不成功的,哈哈, 哦, 对了, 有老外说我很粗鲁

你自己搞不定, 有两个可能的原因: 1. 笔本身没问题, 你不懂而已, 所以没人支持你  2. 笔确实有问题, 但是你自己笨, 所以搞不定
146#
发表于 2009-8-13 12: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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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发表于 2009-8-13 12:32 | 只看该作者
此帖严重跑题
148#
发表于 2009-8-13 12:3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49#
发表于 2009-8-13 12: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54320 于 2009-8-13 08:06 发表
这话说的透彻,到此为止吧!否则真伤了我们这些新笔友的心,拔凉拔凉的。。。

新老不是问题,互相尊重是真。
关于T笔友,我翻阅了一下他以前发的帖子,凡回复3页之上的都看了看,可以看到,对于T的问题,论坛上的笔友们都给与了足够的热情和足够的回答。所以没必要拔凉拔凉的~
至于交易纠纷还是其他,有投诉版的,直来直往。
150#
发表于 2009-8-13 12: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cbgs 于 2009-8-13 12:30 发表
您自己找吧,我只写过派克和西华的,对于百丽金,我的爱好和各位不同。


哦?
151#
发表于 2009-8-13 12:39 | 只看该作者
抱歉,很难找到,可不可以明示?
152#
发表于 2009-8-13 12:41 | 只看该作者
有关小良论坛,狗了一下,原来tcbgs同志是觉得钢笔论坛搞成个地下组织比较好啊
153#
发表于 2009-8-13 12:42 | 只看该作者
抱歉,虽然有点儿勉强,但是真的想看看您写过的sheaffer和派克的东西,谢谢了
154#
发表于 2009-8-13 12: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cbgs 于 2009-8-13 12:35 发表
有你在这出没我哪敢不做准备
你归纳的很好,换句话说只要买笔出了问题,那么就只能是买家的问题
要么是笔没问题,买家不懂,只能怪买家自己
要么是笔有问题,但是买家笨,还是怪买家自己。

永远怪不到卖家头上 ...


弱智不可教?

那是你归纳的, 不是我归纳的, 我归纳的-------说的只是你.
而你归纳的, 如果是事实, 交易区早关门了,卖家早关门了; 而事实是经常交易区火过讨论区, 卖家的信用指数在您没来的三年里面一直攀升.
155#
发表于 2009-8-13 12: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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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发表于 2009-8-13 12:4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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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发表于 2009-8-13 13:05 | 只看该作者
我哪敢咬您啊, 您糊自己一身大便, 走大街上的确没人敢惹你

信用指数, 你是说论坛能控制淘宝吗? 神人, 教教我们吧.
158#
发表于 2009-8-13 13:36 | 只看该作者
159#
发表于 2009-8-13 14: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cbgs 于 2009-8-13 00:47 发表

你还真把自己当法院了
你能判人什么罪啊?
自以为是也该有个限度吧
按规矩一样是删,我又不是没试过。你继续装糊涂吧。
帖子明白放在这里,你要当看不见,那找出一万个理由都行
对于举报你的态度已经很明显 ...


您这么长篇大论的抱怨,能解决什么问题?

long37和韦勃猫就是penbbs里的法官,倘若您明白这了点,您这些回帖,统统等于零。

论坛来去自由,不喜这里,完全可以自生自灭。
160#
发表于 2009-8-13 14: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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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BBS第27季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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