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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h62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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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小罗那买东西的,先花几分钟看下本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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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2011-7-22 00:07 | 只看该作者
老衲在这个坛子也学习很久了,一般都是看,不吭声,两年多来就发回过几个帖子,基本都和这只猫有关系。
说 ...
nomad_uk 发表于 2011-7-21 23:46


哈哈,他就是如此~~~这只猫啊是只虎猫~本论坛不管咬牙切齿还是欢声笑语也有这虎猫的一份功劳不是~
愿意交流的便交流,不愿意的一笑置之何足挂齿~
您老衲还是不淡定了,继续参禅打坐为上,何必认真呢。
希望论坛更加多姿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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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2011-7-22 00: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9# 九命猫妖


   你这段话是你在所有纠纷贴里面说的最理智的一段,因此我本人不打算再加楼。
在纠纷贴里,往往刚开始的几个回帖会主导事情是往好还是往坏方面走,但是第一个回帖就是‘但凡看见纠纷贴 先看看楼主注册时间是必要的’,实在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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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2011-7-22 00: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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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2011-7-22 03:02 | 只看该作者
一楼一楼的看,爬了122楼。
个人观点如下:
【楼主】那句“你奶奶的”,谁看谁不舒服。小桂子和小玄子说这句话,那是因为两人生死之交,心领神会!你喜欢《鹿鼎记》不见得别人看过,对不?
【楼主】第一个尖有瑕疵,为何不在一收到的时候就立刻说出来呢?买第二个尖时再提第一个尖的瑕疵,确实有悖常理,引起卖家不必要的反感和联想。
【小罗】在前面某一楼的解释很中肯,看得出来,应该没有虚构夸大的成分。也确实如文中所说,多些耐心解释下就好,何必语气生硬的推掉这笔交易呢?沟通方式很重要啊。
【小罗】请今后轻易不要使用“完美”形容词,对于这个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标准,容易引起完美主义买家的过高期望,换做“一流”“标准”,更合适些。我本人就是个完美主义者,能真正过我的眼的钢笔,确实很少,网购N次,收到过颜色不对的钢笔,收到过整笔被磨花的全新钢笔,收到过尖不对称的钢笔,遇到过交易后加收邮费的事,但从没给过差评从没有过纠纷,只有一次曾给一位论坛好卖家造成过一些退换货的麻烦,但那次确实是那个“完美”的字眼造成的。

【ps】以下纯属个人牢骚,请勿对号入座。
网购确实便宜,但不该是卖出残次品的借口。
网购确实你情我愿,但不该有选择买家的特权。
试想航空公司拒载哪些人呢?因为某人之前挑剔苛刻,就再不允许搭乘?
试想移动通讯公司拒绝为哪些人提供服务呢?因为某人之前欠费就再不允许使用?
…… ……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谁都希望交易对象全是豁达爽快的顾客,但只有挑剔的顾客才能使得你的服务越来越周到,生意越来越好,这主要得看你如何对待他们,如何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这里表扬一下“乐美网购”,从不逃避任何售前售后的问题!

即使是网络中,也应有良好的道德和修养。
遇到蛮不讲理的人,耍赖撒泼的人,素质低下的人,自以为是的人,让他们闹去吧,跳梁小丑一般,何必纠正他呢?就像孔子说的“三季人”,不理他就是了。永远不要跟小人争吵,到最后没人知道争吵的双方哪个是小人,也没人知道他们争吵的主题是什么。

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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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2011-7-22 03:2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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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2011-7-22 07:15 | 只看该作者
当面说话,可见表情,可听语气,即便如此,也会有误会
这种文字交流,用词稍有不慎就会使对方有理解偏差,你是无心,未必对方了解
其实心中的不快往往就因一个词产生了
还是自省吧,偶自省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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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2011-7-22 07: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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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发表于 2011-7-22 07: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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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发表于 2011-7-22 08:3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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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发表于 2011-7-22 08:39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这当事的两边和吵架的几位跟我都一点关系没有,也根本不认识,随口说说,教兄见笑了
skytian2009 发表于 2011-7-21 22:54



    你说的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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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发表于 2011-7-22 08:4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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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楼主| 发表于 2011-7-22 08: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3# 小罗


    您说的有道理,相互理解,最好不过的。昨天起,楼就歪了,成了Cat跟我们大家的战场,本意并非如此,还请各笔友明鉴!也给今后的买卖家作个典范,多从自身找原因才有说服力吧。在此谢谢所有朋友的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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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发表于 2011-7-22 08: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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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2 09: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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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楼主| 发表于 2011-7-22 09:0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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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发表于 2011-7-22 09:07 | 只看该作者
就我一个新人的感官来说,楼主和小罗都引用了很多聊天记录,何不截图下来大家一眼便见分明了,多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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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楼主| 发表于 2011-7-22 09: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3# 九命猫妖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你若能再找一个跟你有相同观点的,我就认了。人品哥,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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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发表于 2011-7-22 09:1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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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楼主| 发表于 2011-7-22 09: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5# gpkinger


    看了兄提供的“三季人”,顿时茅塞顿开,此时才知道自已多愚钝。谢谢兄的点醒,原来果真是我错了!这里果真藏龙卧虎,真风水宝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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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发表于 2011-7-22 09:24 | 只看该作者
有个问题一直在我脑中萦绕挥之不去,无任何冒犯之意试问猫神:我一直搞不懂人品当分好赖,为何在您处以高低量之?
假如我之浅薄揣度属实,那您冠以的某人人品低,您之高高在上是否为不知所云的病话呓语?不得而知了。
本身无欺诈的买卖行为,就不要给人家扣帽子了!

其实楼主是不是新人是不是墨迹不重要,错在发此一帖。本论坛本来存在各种圈子,大圈子小圈子,买卖纯属爱好折腾,与一般商业行为大不同。一般都是买熟不买生,本就是"交友投分"的原则,买对买错本不是原则问题。况且本次也不存在以次充好之勾当,倘有则另当论。

小罗遵循了本原则,对楼主表示了不投分不交友!楼主可以其人之道还其人只身。
你大可以象他鄙视你一样默默地鄙视他!
他不喜欢你,关你@事?!你不喜欢他,关他¥事!?
论坛里这许多笔友间总有各种鄙视,仰慕、嫉妒、欣赏。假如每人来这么一帖,就不是咖啡馆变大车店的程度了,当事的,不当事的,更有象打了肾上腺素的精力旺盛之徒思维混乱的说教文武之道,大谈人品。这有多乱啊!
一个id之于论坛,更如个人之于社会。不是每件事都要那么较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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