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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韦伯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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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顺应时代的潮流,钢笔论坛核心成员群已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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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4-8-17 16:53 | 只看该作者
裘德 发表于 2014-8-15 23:24
貌似朱元璋的字也不咋的,每次看他的画像整个人都不好了。

肯定是打开画像的姿势不对{: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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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4-8-17 17:07 | 只看该作者
永生819 发表于 2014-8-17 15:26
只是从兄台言语间感觉兄台似是名校毕业之人,心生好奇

您真是太抬举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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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4-8-17 17:35 | 只看该作者
韦伯猫 发表于 2014-8-17 16:25
作为大学老师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我只收PDF作业。

大学听说笔都基本用不上了是不是?  我现在还在初中  各种大书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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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4-8-17 19:50 | 只看该作者
钢笔人 发表于 2014-8-17 17:35
大学听说笔都基本用不上了是不是?  我现在还在初中  各种大书写量

大学里面笔属于可用可不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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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楼主| 发表于 2014-8-18 00: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大学里除了考试之外,你都是写给自己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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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4-8-18 16:06 | 只看该作者
o_l_o 发表于 2014-8-14 11:04
师:以后谁要在论文用“笔者”这个词,我就弄死他,你们这帮家伙哪个用笔写论文的?
学生:那用什么啊?
...

{:soso_e179:}
佩服的五体投地
也许未来会有老师专门给学生讲,为什么用电脑写文章的人会自称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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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14-8-18 17:06 | 只看该作者
ilikehome 发表于 2014-8-14 15:51
我有很多键盘。。。。

求加入核心群。

哈哈!你怀揣几个键盘就想直奔核心群这样的高档会所,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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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楼主| 发表于 2014-8-18 17: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无剑公子 发表于 2014-8-18 17:06
哈哈!你怀揣几个键盘就想直奔核心群这样的高档会所,太天真了!

嘿嘿
基本上玩艺区,灌水区各色讨论过的都要玩过5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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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14-8-19 03:41 | 只看该作者
揣了两把机械键盘,能入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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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4-8-19 06:27 | 只看该作者
韦伯猫 发表于 2014-8-14 10:19
我只不过是继续觉得那些认为钢笔论坛的讨论方向应该是钢笔字这种人的思路都是怎么挤出来的而已。

话说 ...

好像已经忘了有这个区了……回头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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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4-8-19 12:2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kwfkkwfk 于 2014-8-19 12:27 编辑
韦伯猫 发表于 2014-8-14 13:21
书写啊,只需要给自己看明白就可以了。即使是为了给别人看明白,也更不需要书法,只需要一横一竖看得清 ...

“个人观点,一个痴迷于钢笔书法的人,必然是一个一事无成的人。”
这个说法太狠了!俺灰常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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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4-8-29 09:2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竟然还没被咔嚓,真是奇迹。
跟帖甩卖一二三四环群号以及核心群观光券、推荐信,限量供应核心群一票否决权压制券,黄金广告位招租。

PS:核心群不是键盘群,也不是钢笔群,说是朋友圈/玩物丧志圈更适合。软硬件知识以及保有量不作为考量标准,如果各位有兴趣加入,欢迎跟帖聊天。下一位入群的,就是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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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14-8-29 23: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韦伯猫 发表于 2014-8-14 13:04
从四环超级群开始慢慢混,四环混入三环群,三环混入二环群,到了二环群之后可能在推荐制度下进入内环群, ...

这难度!那俺还是老老实实去评个院士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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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14-8-30 00: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韦伯猫 发表于 2014-8-14 13:21
书写啊,只需要给自己看明白就可以了。即使是为了给别人看明白,也更不需要书法,只需要一横一竖看得清 ...

秦桧的宋体,就证明字如其人是妄言,但是以此论断钢笔书法就不是正宗也不恰当吧。书法本身与书写工具本没有什么联系,正如字写的好坏与人品无关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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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4-8-30 00:18 | 只看该作者
潇湘春雨 发表于 2014-8-29 09:25
这个帖竟然还没被咔嚓,真是奇迹。
跟帖甩卖一二三四环群号以及核心群观光券、推荐信,限量供应核心群一票 ...

好吧,友情点你个广告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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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楼主| 发表于 2014-8-30 09:20 | 只看该作者
mumianshu 发表于 2014-8-30 00:07
秦桧的宋体,就证明字如其人是妄言,但是以此论断钢笔书法就不是正宗也不恰当吧。书法本身与书写工具本没 ...

书法书法,既然是一种艺术形式,那就有交易价值。这里写钢笔书法的,有哪个用钢笔书法哪怕卖出一只馒头的价格?如果没有的话,那就说明钢笔书法是没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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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14-8-30 10:22 | 只看该作者
韦伯猫 发表于 2014-8-30 09:20
书法书法,既然是一种艺术形式,那就有交易价值。这里写钢笔书法的,有哪个用钢笔书法哪怕卖出一只馒头的 ...

窃以为,您说的前提就不成立。以是否有交易价值来判断是否为艺术完全背离了艺术本身的含义。
是的,可能笔坛里钢笔书法能够卖出的可能不多,但是你不能因为写字写不好就否定钢笔书法吧。就像有人物理学的不好,但并不妨碍物理学
是一门伟大的学科。
再者,梵高的向日葵在其生前可能也就值一个馒头的钱,但是不能否认他开创了一种全新的表现方式。
本人思路不清,有一句说一句,勿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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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14-8-30 11:26 | 只看该作者
mumianshu 发表于 2014-8-30 10:22
窃以为,您说的前提就不成立。以是否有交易价值来判断是否为艺术完全背离了艺术本身的含义。
是的,可能 ...

比较好奇兄觉得艺术的含义究竟是什么呢?是否有交易价值这一点起码能证明交易双方对此有共识。关于梵高的向日葵和硬笔书法这两件事情。有一句话是对的,时间才会证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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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楼主| 发表于 2014-8-30 11:37 | 只看该作者
mumianshu 发表于 2014-8-30 10:22
窃以为,您说的前提就不成立。以是否有交易价值来判断是否为艺术完全背离了艺术本身的含义。
是的,可能 ...

艺术一定是有价值的。而有交易价值只不过是最最基本的价值。连交易价值都没有的东西,哪里够得上说艺术的价值?

你告诉我任何一本艺术史书上提到过中文钢笔书法的艺术性?艺术是有门槛的。而“具有交易价值”这一点都还并没达到最基本的“艺术价值”的门槛一样。

就像中国钢笔论坛,也是有门槛的。不是说什么只要是拿钢笔写字的人都有资格在这里发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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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14-8-30 17: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韦伯猫 发表于 2014-8-30 11:37
艺术一定是有价值的。而有交易价值只不过是最最基本的价值。连交易价值都没有的东西,哪里够得上说艺术的 ...

总结版主的话就是,第一,如果没有交易价值,就不是艺术,交易价值是艺术能够称之为艺术的门槛;第二,只有被写入艺术史书的才能称之为艺术。
本人觉得,讨论的前提首先是区分艺术和艺术品。个人感觉艺术品可能有交易价值,但艺术本身不是交易价值能够衡量的,某些甚至是只能传承不能交易的;关于第二个论断,举个例子,评价一个人是不是人才只要看他是否被清华北大之类的名校录取,很明显,说的太狭隘。
最后,事先不知自己是否有资格便擅自在这里跟帖,惶恐不已,表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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