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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銀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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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大型文具連鎖店發現偽品LA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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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0-8-20 00:54 | 只看该作者
诶~,那是借图.

那小麻鸟出590不就是人家越洋的图么
sheafferZHAO 发表于 2010-8-20 00:37



    是啊.那几天还有人问韩产的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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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楼主| 发表于 2010-8-20 19:59 | 只看该作者
這要在以前,寫幾個正體字,稀鬆平常事,現如今卻可以被當作突出優越感的行徑,這是因為被輕鄙了幾十年,習慣了,後面踹一腳都不見得會叫。正體字簡化字誰是本源誰是變種都分不清,也難怪我說lamy有假貨,奸商卻不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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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0-8-20 20:12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一些台湾学者出于政治目的捏造的“简化字人造说”还是很有市场的。
其实查查康熙字典就知道了。现在采用的简化字方案基本都能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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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0-8-21 00:15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号称用了N年的繁体字是直接打的吗?不是用某些输入法的“输简出繁”吧?或者在WORD里简繁转换了一下?如果是用笔写出来的才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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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0-8-21 17:29 | 只看该作者
待会儿吃饱喝足后去瞅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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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0-8-21 18:19 | 只看该作者
我相信樓主用了很久的正體字了,因為很多易錯的正體字均無錯誤,而且是規範的台灣標準。我雖不知樓主遭遇如何,但是在使用正體字的方面,我會行動上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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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0-8-21 18:24 | 只看该作者
说到底LZ你就是通过价格比专柜低,感觉有点轻,还没有质保卡这三点来得出这LAMY是假货这一结论的
坛子里卖家不一样是价格低,没质保卡么,这两个只不过是网上商店和实体店的区别罢了,其进货渠道可能是相同的。
还有你说感觉轻,这可能是你在特定的环境把自己的感觉幻化了,也可能与你当时身体姿势、心情、心率有关,我无意说这些很不确定的东西,但LZ似乎很在意“轻”这一点,我觉得你更应该依靠一些能够通过客观实际表现出来的东西,比如做工等。
由此,这些说法并不足以说明你遇到了假LAMY,但我亦不反对你说的“在此忠告欲買lamy筆的網友多看多比”。

再回過頭來說lamy。我將見聞公佈,觸碰了某些奸商的神經,雖然他們試圖證明lamy沒有假貨,但是連他們自己都說服不了。
銀匯 发表于 2010-8-19 23:13
对于以上说法,我觉得你这是在歪曲某些朋友的本意,所以我是有些要说的:
当一个人理尽辞穷的时候,逻辑就会出现混乱,这就是为什么你张口奸商,闭口奸商的缘由了。
"但是連他們自己都說服不了",毫无根据,不过这话说给你自己听还是比较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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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0-8-21 18: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曹世木 于 2010-8-21 18:32 编辑

至於43樓所言,現在的簡化字確實有小部分在古籍裡可以找到,但是支持簡化字的朋友一直都無法迴避的一個問題是:為何這些歷史上的簡化字會被歷史所淘汰。原因很簡單,漢字並非越簡越好,還要考慮到區分度以及表意等諸多問題,而歷史上的那些簡化字的缺陷多多,因而被淘汰。這個問題是不容忽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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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0-8-21 18:43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用的感觉,假的绝对搞不成真的手感,不然怎么会叫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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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0-8-21 19:08 | 只看该作者
那些字可并没有被淘汰,是以俗体字的名义广泛应用于民间。
话说民国666也曾进行过汉字简化的研究,并有了方案,可是因为内忧外患一直没有时间实行,败退台湾后,因为大陆推行了简化字,台湾小朝廷就把繁体字或者说是正体字赋予政治色彩,大肆宣传,以“正体字”维护“正统地位”,以表“汉贼不两立”。
我看过一本论文集,一些台湾学者甚至拿早已经废止的“二版简化字”方案里的字为证据来攻击大陆现行的简化字。
“滅”這個字是个形声字,发音从右半部分,但那个单字很早就被淘汰不用了,教学上很不扁。简化字用“灭”则成了一个会意字。
所谓正体字跟古字比也是经过简化的,汉字适度简化是历史趋势,比如“塵”這個字会意拆開就是“一鹿从土上跑过尘土飞扬”,可是之前的古字是“三鹿从土上跑过”,可见已经简化下两个鹿。“尘”则是“小土为尘”会意更简单,书写也更简便,并不损害汉字的信息传达的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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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0-8-21 19:08 | 只看该作者
那些字可并没有被淘汰,是以俗体字的名义广泛应用于民间。
话说民国666也曾进行过汉字简化的研究,并有了方案,可是因为内忧外患一直没有时间实行,败退台湾后,因为大陆推行了简化字,台湾小朝廷就把繁体字或者说是正体字赋予政治色彩,大肆宣传,以“正体字”维护“正统地位”,以表“汉贼不两立”。
我看过一本论文集,一些台湾学者甚至拿早已经废止的“二版简化字”方案里的字为证据来攻击大陆现行的简化字。
“滅”這個字是个形声字,发音从右半部分,但那个单字很早就被淘汰不用了,教学上很不方便。简化字用“灭”则成了一个会意字。
所谓正体字跟古字比也是经过简化的,汉字适度简化是历史趋势,比如“塵”這個字会意拆開就是“一鹿从土上跑过尘土飞扬”,可是之前的古字是“三鹿从土上跑过”,可见已经简化下两个鹿。“尘”则是“小土为尘”会意更简单,书写也更简便,并不损害汉字的信息传达的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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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0-8-21 20: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曹世木 于 2010-8-21 20:43 编辑

官方之所以沒有以那些字為正體,其實根本上是那些字不多完善。如滅字,它與減字屬於同一字族。再如古時的网字,上古用网,但是後來网作為了部件,變成了羅字的上部,於是古人為了完善一個字族,把网字改寫成罔,後來罔字為了能從字面上看出意思,又轉寫為網,這樣繁化難道古人吃飽了撐著?當然不是,只是因為漢字八成以上為形聲字,罔字便成了聲符!類似的例字還有,如采本意為採,但是以采為偏傍的字多了,采字族的字便以采為偏旁又並在原有的采字左邊加個手來表意,而采只表文采義。類似例了很多,我就不羅列了。而簡化字竟然採用了 还 坏等所謂古已有之的字,這不僅是一種漢字發展史上的倒退,更是極大破壞漢字的系統。所以,所謂古已有之,根本不能成為推廣簡化字的藉口。因為簡化的始作俑者們,只看到了古已有之,對於為何被淘汰卻只能避而不談。而現代的一些生造字,卻不能對應上方言,相比正體字的不分地域,簡化字顯得局限得多。如艦字,簡化後以見為聲旁,極字簡化後以及為聲旁,這都是只顧普通話而不顧方言的例子,而正體字除了能從聲旁上對應普通話之外,與方言之間的對應關係也比簡化字更為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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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楼主| 发表于 2010-8-21 22:58 | 只看该作者
       這可是連元朝蒙古族和清朝滿族都沒想到的:要消滅漢文化,先消滅漢文字。

       五零年代,大陸簡化字由專家學者蒐集整理而成,大部源於歷史上流傳的異體字,小部則是這些專家學者「智慧結晶」。放著國人使用千年的字不用,偏偏要採簡化字,為何?新中國了,不能再用傳統漢字了(十年後,傳統文化都被拋棄殆盡,此為後話),況且,資本主義港台還在用,社會主義大陸焉能附和?所以,要打著掃盲的旗號在大陸範圍內禁絕傳統漢字,更是為以後滅絕方塊字改用拼音字做全面準備。在強制推行下,傳統漢字除了在漢語學術領域還有生存之地,幾乎立刻從大陸消失,效率之高令人驚嘆。光陰荏苒,到了七零年代,在簡化字積非成是的環境下又推出了「二簡字」(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使用不久,造成大量混亂,被叫停,但是,第一批簡化字仍沿用至今,貽害無窮。

       簡化字的取字原則很簡單,不管字形字音字義的聯繫,只要筆畫少,就要!歷代文人信手拈來的字歷代百姓興之所至的字一直是被當作漢字孳乳參考附於正體字後,到了新中國卻鳩佔鵲巢,反客為主成了所謂的「規範漢字」。更可笑的是,為了突出唱反調,有些筆畫少的正體字被大陸拋棄不用,卻用對應該正體字筆劃較多的異體字,如:「強」乃正體,「强」為異體,港台皆是。大陸則非。


       將漢字意識形態化,兩岸皆有,大陸有過之而無不及,對岸隨著民主進程已淡化。在港台書店買簡體字書籍,不難;在大陸書店買正體字書籍,很難。只有與古文相關的可能會用大陸標準繁體字印刷,古白話小說《三國演義》、《紅樓夢》、《水滸傳》、《西遊記》用繁體字印的都很少。還有不少姓氏用字不在「規範漢字表」內的人,因為公家機關電腦無法輸入,上不了戶口,只能改姓。諸如此類,不勝枚舉。

       漢字發展有繁化也有簡化,自然而然在變化。印刷用正體,手寫或用俗體,正規與隨意,不相妨礙。人為造成書不同文,讓漢字文化圈分崩離析,罪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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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0-8-22 00:47 | 只看该作者
是啊是啊,不用祖宗的鸟虫大篆和石鼓书,却用秦桧创的老宋体的写贴子的家伙真是忘本啊,这些东西罪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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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0-8-22 01:0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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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0-8-22 12:56 | 只看该作者
既然水开了也就水几句。愚以为,文字嘛和语言一样工具而已,能方便大众使用就好,其实我们并不需要太多的专家学者整天研究这个汉字的来源什么的,也没必要研究古文的活用什么的,真正有价值的是古文章反应的思想和内容和处事道理。所以我觉得把书读薄就好了,没必要把一个字的起源个发展之类的都研究谈论,至少这个对于绝大部分人而言没有意义。至于繁简,根据使用习惯就行了,只要不妨碍交流,上面说了,文字就是工具而已,最重要的是文字传递的信息。这个时代,信息比文字本身重要得多。正如学习英语,不是需要英语本身,而是需要这个工具来捕获更多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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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0-8-22 12:58 | 只看该作者
不然,尽管你说能说出某个字如何起源什么的,性质只是和孔已己的茴香豆的茴字的写法那样没有价值,只是读死书,因为根本不能转换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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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0-8-22 13:00 | 只看该作者
打错了,是孔乙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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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0-8-22 13:14 | 只看该作者
簡化字方便是方便,但它破壞了整個漢字體系,使漢字更難學、更不規範。有一門課是關於速記的,裡面的符號比簡化字更簡單,而且也有所謂古已有之,而且也方方正正,用起來也不易引發歧意。但是速記符號畢竟只是符號,比起經過千年大浪淘沙而成的正體字,更缺少的是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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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0-8-22 13:18 | 只看该作者
另外,使用簡化字絕非進步。簡化字採用上古時代就被淘汰的死字,是一種文化的倒退。如果問擁護正體字的人為什麼不用篆書,那麼同樣可以問擁護簡化字的人怎麼不用甲古文?甲古文可比簡化字簡單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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