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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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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那些钢笔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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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09-10-9 23: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fish 于 2009-10-9 23:46 发表
龙版说偷鸡我不太能接受,说投机也不恰当,说是捡漏倒是能过的过去,我当时就这想法,发现一个有潜力的东西,恰好也在认可的就价格内拍下来了,这对蹲点EBAY的人来说是很平常的事,我拍是因为我喜欢,也觉得可以把这 ...


哈哈,便宜货拣下漏还是有可能的,这种东西你就别想了.别的不说就你前面说的那几个人都天天在上面看呢,我不知道你强还是他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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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楼主| 发表于 2009-10-9 23:52 | 只看该作者
也不必说的如此恐怖,难道人家寄我一石头我也得认了?那还有谁敢在EBAY上交易啊!
我可一直没有确认收到东西,60天的保护期过后我才真的找地方躲起来哭!
原帖由 long37 于 2009-10-9 23:44 发表

呵呵,完全不懂怎么玩.现在的情况是卖家要真不想管你你肯定没办法,就这个情况来说交易已经结束.在这件事情上你连最基本的证据都没有.有空好好研究吧.不是人家忽悠你,是你自己够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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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09-10-9 23: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ong37 于 2009-10-9 23:49 发表


哈哈,便宜货拣下漏还是有可能的,这种东西你就别想了.别的不说就你前面说的那几个人都天天在上面看呢,我不知道你强还是他们强


我只敢捡大路货里的便宜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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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9 23:56 | 只看该作者
这倒是真的,捡漏的几率很小,不过风险和收益成正比嘛,如果不怕风险大可尝试,虽然我并不建议。
我也有过捡漏的故事,说起来也很有意思。
原帖由 long37 于 2009-10-9 23:49 发表


哈哈,便宜货拣下漏还是有可能的,这种东西你就别想了.别的不说就你前面说的那几个人都天天在上面看呢,我不知道你强还是他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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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楼主| 发表于 2009-10-9 23:59 | 只看该作者
楼有点歪,我的大意就是感谢一位帮组过我的卖家,世上还是好人多!
下面请保持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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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09-10-10 00: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fish 于 2009-10-9 23:52 发表
也不必说的如此恐怖,难道人家寄我一石头我也得认了?那还有谁敢在EBAY上交易啊!
我可一直没有确认收到东西,60天的保护期过后我才真的找地方躲起来哭!


好像的确是这样吧?
当然你可以投诉, 不过卖家可以玩消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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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09-10-10 00: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fish 于 2009-10-9 23:52 发表
也不必说的如此恐怖,难道人家寄我一石头我也得认了?那还有谁敢在EBAY上交易啊!
我可一直没有确认收到东西,60天的保护期过后我才真的找地方躲起来哭!


不是我说的恐怖,是事实就是这样,东西你都没有你何来证据跟人争?最基本的条件你都没有.而卖方则有发出收据和收货的签名确认.这个情况下只要卖家把事向第3方面一推.你说EBAY信你还是信卖家.这个事情完全看那两老外人品.别的帮不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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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0 00:10 | 只看该作者
不是的,笔不在我手上。当然如果根据某些特定市场的交易原则,买到狗屎也得认了,可总得把狗屎给出钱的人吧,那位卖家最后要求直接寄回而不是寄给我,而且将未收到货调解升级为退款处理,不是我提出的。
Ebay也不是那么垃圾的啦!
原帖由 sky_r6 于 2009-10-9 23:48 发表


根据我的理解,我认为卖家有足够的理由拒绝退款,而且纠纷裁定会对楼主不利。

向楼主的大无畏精神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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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09-10-10 08:24 | 只看该作者
卖家应该很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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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09-10-10 09: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7# 的帖子

问版主,我发新帖时只能写标题,左边有个小太极在转,内容输入不了。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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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09-10-10 10:01 | 只看该作者
有赔有赚,这就是eBay,淡然处之。我也失手过几次,损失都不小。现在心脏不行了,已经懒得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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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09-10-10 10: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ong37 于 2009-10-9 23:49 发表


哈哈,便宜货拣下漏还是有可能的,这种东西你就别想了.别的不说就你前面说的那几个人都天天在上面看呢,我不知道你强还是他们强

说了句大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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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09-10-10 10: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enben 于 2009-10-10 00:03 发表


好像的确是这样吧?
当然你可以投诉, 不过卖家可以玩消失啊。

我投过两次都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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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09-10-10 10: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万宝鹈鹕鸟 于 2009-10-10 10:01 发表
有赔有赚,这就是eBay,淡然处之。我也失手过几次,损失都不小。现在心脏不行了,已经懒得玩了。

有过这种经历,也才算是来论坛走过一回!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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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09-10-10 13:44 | 只看该作者
我估计楼主本来是要表扬一些人的,以扬善为主基调
但帖子却转向了交易上存在的风险。以逼恶为主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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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09-10-10 14:13 | 只看该作者
拼RP啊!不敢玩,还是坛子里保险些,支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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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09-10-10 17:17 | 只看该作者
没有AMEX信用卡,不要在ebay上买东西.

原帖由 sfish 于 2009-10-10 00:10 发表
不是的,笔不在我手上。当然如果根据某些特定市场的交易原则,买到狗屎也得认了,可总得把狗屎给出钱的人吧,那位卖家最后要求直接寄回而不是寄给我,而且将未收到货调解升级为退款处理,不是我提出的。
Ebay也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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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09-10-10 17:46 | 只看该作者
我失手N次,当然惊喜更多。总得来说,没吃多大的亏。

如果喜欢,无非就是多花点钱,除非你愿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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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09-10-10 17:55 | 只看该作者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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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09-10-10 17:56 | 只看该作者
講老實話.  樓主您要求原賣家退款, 對方若不接受, 即使上ebay仲裁的結果也應該是您的錢拿不回來.

1, 若以您沒收到貨的前題要求仲裁....賣家已經貨物寄給您指定的人且對方收到了--- 賣家義務已盡. 要求退款不成立.
2, 若以對方寄出的貨品和說明及照片不符的前題要求仲裁....您不是收貨人, 且其中有非公正第三人經手, 而且沒有筆況的照片 --- 您沒有證據可以支持您的立場.  

當然, 您確實是沒有其他的辦法, 只有把死馬當活馬醫. 但是曾經在ebay上買過老筆的人, 大約都會知道馬是怎麼被弄死了的.....

樓主您提出這個案例是因為想希望大家從您的故事中學到教訓. 那麼小弟想提個意見.  這件事並不是ebay交易方式本身風險所導致的問題. 關鍵在於: 如果我向一個陌生人A買一件我沒見過的東西, 又請他把我沒見過東西直接交給陌生人B處理. 那麼在任何交易模式下, 我都會有很大的交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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