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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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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各位笔友给我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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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06-5-12 23:28 | 只看该作者
<p>后羿分析得相当专业。但这里不是国际贸易,所以没有那么复杂。总的来说,卖方与承运人就货品的完整性,对买方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具体认定的时候,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p><p>责任的认定以及处理方式,后羿已经说得很清楚,不再赘述。不过,这是从实体法方面的法理分析。实际操作中还有证据的采集、认定等等系列问题。这就是程序法的问题了。这是很麻烦的。楼主在接货、验货的环节存在重大的过错,导致自己维权困难重重,不可不鉴!</p><p>有句法谚,是这么说的:“法律不会帮助躺在自己权利上睡大觉的人。”自己疏于维护自己的权利,其实等于放弃自己的权利,也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就象丢失信用卡,又没有及时挂失,那么在挂失前的盗刷损失,在没有抓到盗刷者又没有投失卡保险的情况下,就只能由持卡人承担了。这是同样的道理。</p><p>事已至此,楼主可以尝试与承运人、卖家一起协商,认定造成损失的真正责任人,然后再共同协商各方都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唉,这可不容易啊!--楼主在收货单上签了字,就表示接受货品了--这真是关键性的疏忽啊!)</p><p>最后还要补充一点:商业信用不是空洞的、虚无的,而是需要一定的外在行为来具体实现的(法言法语:“一定条件下的要式行为”);买受人在收货时验货,也是构成诚信的一个要素。双方都履行自己的相应义务,为自己好,为大家好。</p>
42#
 楼主| 发表于 2006-5-25 20:01 | 只看该作者
<p>终于买到一个更好的ORGANISER!<a href="http://www.filofax.co.uk/">http://www.filofax.co.uk/</a><a href="http://www.filofax.com/"></a></p><br/><br/>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25 20:22:12编辑过]

43#
发表于 2006-5-25 20:11 | 只看该作者
<p>虽然责任不在你,但也不在卖家,可以看出责任在快递公司。</p><p>问题在于你没有检查包裹就签收了,到了这一步,你在想要无条件的让卖家来承担这部分责任,而这本身是起因于你收货的时候的疏忽。无条件转嫁到卖家的头上本省就是不公平的。</p><p>况且网上,价格便宜,但是风险更多一些,本来就是为了便宜而甘愿承受更多风险的事情。</p>
44#
发表于 2006-5-31 14:38 | 只看该作者
看来店主是不会帮你换的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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