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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rd-O-Led 发表于 2019-9-27 00:42 著作权保护的更多是作者的权益。严苛的条款、执行过度也会间接侵害原创者的权益。 比如网络文章,严格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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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伯昧 发表于 2019-9-27 00:40 我本就是和前面笔友的违背现有法律精神的说法作商榷啊,并没有来“教”您怎么管理论坛。
韦伯猫 发表于 2019-9-27 00:47 其实你所有的帖子我都没有能看懂你想说什么的。 哎,总是忘记那句,不要和文科生和艺术生讨论认真的话 ...
曾伯昧 发表于 2019-9-27 00:49 哈哈,隨便聊聊。
曾伯昧 发表于 2019-9-27 00:45 很简单,微软默认大陆个人用户使用盗版,但它仍持有著作权,只是告个人用户不值得,要告也是告企业、单位 ...
pcsms_60GVFar2 发表于 2019-9-27 09:54 原以为:是实然和应然之间的矛盾。 现在看:作者只要不声明放弃著作权,就可以在预计追偿成本大于利益的 ...
Yard-O-Led 发表于 2019-9-27 01:03 你说的没错,默认盗版一大好处就是抢占了几乎所有市场,形成事实垄断。 我说的好处,本质是没有著作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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