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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月下苍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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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投诉笔友id乘客小正,李菊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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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楼主| 发表于 2013-5-2 19: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5# 韦伯猫

   还是老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卖家是明知买家只能在5.1付款而认可了交易。
如果不是这样,卖家完全可以在一开始就拒绝,或者所谓的在拍下后买家要求延迟付款时终止交易。但事实明摆着不是这样,而是卖家(以相同或者更高的售价)另找买家出笔了,没有在之前约定或明确告知原买家了。

我现在也不是要求一个封掉他的结果,如楼上所说,我是将这事儿当个案例来延伸的。

现在知道论坛是有个24小时付款时限的规定,这算是吃一起拿长一智吧。但不知是否也如tb一样有交易发货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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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楼主| 发表于 2013-5-2 19:45 | 只看该作者
还是老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卖家是明知买家只能在5.1付款而认可了交易。
如果不是这样,卖家完全可以在一开始就拒绝,或者所谓的在拍下后买家要求延迟付款时终止交易。但事实明摆着不是这样,而是卖家(以相同或者更高的售价)另找买家出笔了,没有在之前约定或明确告知原买家了。

我现在也不是要求一个封掉他的结果,如楼上所说,我是将这事儿当个案例来延伸的。

现在知道论坛是有个24小时付款时限的规定,这算是吃一起拿长一智吧。但不知是否也如淘宝一样有交易发货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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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3-5-2 19: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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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 19: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3# z159159


   是啊,现在我也看明白了,所以想就着这个事儿当案例看看能不能完善一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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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3-5-2 20: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月下苍狼


   我靠,世界真是为你转的。我不来论坛说你好似还是我错似的。你要发就发呗。好像问 ...
chongdayinbo 发表于 2013-5-2 19:01



   你是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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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3-5-2 20: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z159159


   是啊,现在我也看明白了,所以想就着这个事儿当案例看看能不能完善一下规则
月下苍狼 发表于 2013-5-2 19:54



   论坛规则是:没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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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3-5-2 20:31 | 只看该作者
谁对谁错  不予评价 我感觉没必要把人的各种ID  QQ说出来  PO记录的时候  是否可以把人名还有QQ号什么的   做下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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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3-5-2 20:44 | 只看该作者
买家有能力付款,却不尽快付款,还抬出理由,什么自己给自己立下规定4月份不再买笔。。。。
这点实在不能作为理由。卖家也有卖家的难处,人家不可能一天到晚等着你付款,发货。就好像买家已经说明要5月1号付款,但是同时卖家也已经说明他5月2号要出差。出差要不要时间准备?如果卖家急着出笔凑钱,越是接近deadlin但是买家却毫无反应,选择另一个买家降低自己的风险这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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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楼主| 发表于 2013-5-2 20: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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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楼主| 发表于 2013-5-2 20: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7# pystchen


因为是需要审核的,所以在写帖子的时候就加上那句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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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楼主| 发表于 2013-5-2 21:0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月下苍狼 于 2013-5-2 21:16 编辑
买家有能力付款,却不尽快付款,还抬出理由,什么自己给自己立下规定4月份不再买笔。。。。
这点实在不能作 ...
泡... 发表于 2013-5-2 20:44



       泡总也来关注了,好吧,那我就再给您说说,希望你能看仔细点再评论。

1.你所说的是交易确定后再“抬出理由”推迟付款,事实正好相反,一开始就说可以同意5.1付款才算确定交易。
2.卖家有卖家的难处,这句话单拿出来完全没问题,我很赞同,谁没难处呢,但放这里我不太懂是什么意思。你所谓的“卖家已经说”,都是既成事实且无法挽回之后的事儿了。“一天到晚等付款”从何说起,交易时间点我都已经承诺了,还需要什么呢,如果不同意直接早说不愿意等就成了呗
3.“如果……毫无反应”这句话是假设还是推断,还是事实?还是只是举个例子问问我的看法?4.还有其他几个如果,同上,卖家大概自是问心无愧无需向我说明吧,所以无从得知。
如果只是推测来评判,是否有失偏颇?如果以上有得罪之处,万望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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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3-5-2 21:1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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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3-5-2 21:14 | 只看该作者
泡总也来关注了,好吧,那我就再给您说说,希望你能看仔细点再评论。

1.你所说的是交易确定后再提出推迟付款,事实正好相反,一开始就说可以同意5.1付款才算确定交易。
2.卖家有卖家的难处,这句话单拿出来没问题,放这里我不太懂是什么意思。你所谓的“卖家已经说”,都是既成事实且无法挽回之后的事儿了

3.“如果……毫无反应”这句话是假设还是推断,还是事实?还是只是举个例子问问我的看法?
月下苍狼 发表于 2013-5-2 21:04



第一点,双方确实都达成协议,可以等到51之后付款
第二点,卖家有事,买家也有能力付款,既然如此,买家还是应该为卖家多考虑一下。其实这点也是同时为了自己考虑。说句难听的,就好像你也想不到卖家会提前取消交易买给别人。这种一次性的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卖家没有多余的可以卖,卖家也急于筹款发货。所以早一点付款,也一定程度上保证这笔交易的成功率

第三点,不是说推断,因为此类事情太多了,卖家为自身利益着想也是很正常的。毕竟谁都不能保证到了5月1号买家一定会按时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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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 21:20 | 只看该作者
第一点,双方确实都达成协议,可以等到51之后付款
第二点,卖家有事,买家也有能力付款,既然如此, ...
泡... 发表于 2013-5-2 21:14



   刚才的在你回复之前又编辑了一下,做了些补充,烦请过目。
   情绪和初衷已经不是发帖那会儿了,所以你说的我都是可以理解的。就像两只手拉皮筋一样了,看谁先松手了,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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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楼主| 发表于 2013-5-2 21: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月下苍狼 于 2013-5-2 21:27 编辑
楼主别争了,算了吧,你没错,反对你的人也没错,理念不同。
猫版的理念是作为买卖双方,应尽可能的为成功 ...
shakazhang 发表于 2013-5-2 21:12




我懂你的意思,也懂猫版等人的出发点了。
现在也不是争,只是希望评论者能够看仔细在做评论了。之前是希望就事儿来说,然而你也看出来了,不在点上。
猫版已经不回复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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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3-5-2 21:2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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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楼主| 发表于 2013-5-2 21:28 | 只看该作者
这么点小事不值得开贴投诉吧
douzhisparks 发表于 2013-5-2 21:26



   请原谅我不再解释了,如果想了解请看之前的回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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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3-5-2 21:31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很简单,卖家为了规避风险,或者更早的拿到笔款。但是买家也未必是卖家想象的那样,买家虽然不是那种言而无信的人,但是我朝这个大环境下。。。。你懂得。而且卖家也已经说抱歉了。。。。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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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3-5-2 21:40 | 只看该作者
是你的跑不掉,不是你的也抢不来。本身在论坛交易就是看缘分、拼人品。尤其是看见心仪的东西的时候,可能也 ...
haliluya_2007 发表于 2013-5-2 13:18


赞一个 好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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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楼主| 发表于 2013-5-2 21:41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很简单,卖家为了规避风险,或者更早的拿到笔款。但是买家也未必是卖家想象的那样,买家虽然不是那种言 ...
泡... 发表于 2013-5-2 21:31



   既然有这个大环境,那看来建立限时发货也是有必要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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