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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决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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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乐美的售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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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发表于 2011-12-7 00: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围观群众 于 2011-12-7 01:18 编辑

所以前两天我就看穿了,我也把学到的放进了签名档:

穷且讲原则是一种罪,秃鹫们就喜欢扑杀这些人。

我不是马甲,有人总群嘲我这样的为楼主辩护的人为马甲,想要说明什么?
我这里用“秃鹫”这个词,也希望别人不要自行对号入座。我描述的只是一种现象,并不针对某些个人。

放大了说,如果这件事情,是由一个知名、活跃、朋友众多的坛友提出来的
他是不是只有我们几个人为他辩护?
站出来为卖家辩护的是不是也只有这几个人?

为什么这个帖子火了这么多天,那么多热心打抱不平的坛友都不说话?
是因为他们不屑于评论20块钱吗?
是因为他们不想昧良心说话吗?
是因为他们发帖反对谁抹不开面子吗?

难道你们这样来无责任打酱油的人,就从来没有想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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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发表于 2011-12-7 00: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21# 围观群众


    确实,我承认自己在之前的27个帖子里没有宽容。现在夜深人静,自己好好地想想,为什么非要那样呢!对之前说过的那些话,我承认说的不好。前26页辩论,很大程度上都是建立在火气的基础上的,包括我也是。如果我做的有什么不对的,还请指出来,以便改正。握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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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发表于 2011-12-7 00: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20# lawrencekai


    这个在这里为了避免扩大纠纷,我PM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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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发表于 2011-12-7 01:0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围观群众
    确实,我承认自己在之前的27个帖子里没有宽容。现在夜深人静,自己好好地想想,为 ...
小号100 发表于 2011-12-7 00:54


共同进步吧……俺们都有点情绪化,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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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发表于 2011-12-7 01:0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25# 围观群众


    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只是碍于情面,没人愿意服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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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发表于 2011-12-7 01: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围观群众
    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只是碍于情面,没人愿意服软。
小号100 发表于 2011-12-7 01:04


我说啊,要是一开始大家合力说服楼主服软,这事就好多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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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发表于 2011-12-7 01:1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27# 围观群众


    确实,但是这里有大师马甲(并不是说兄噢),有喜欢煽风点火的人,唯恐天下不乱者。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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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
发表于 2011-12-7 01: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围观群众
    确实,但是这里有大师马甲(并不是说兄噢),有喜欢煽风点火的人,唯恐天下不乱者 ...
小号100 发表于 2011-12-7 01:14


所以我的方法是,看他们说的是针对主题的吗?

针对主题就继续看下去,打酱油的就放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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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
发表于 2011-12-7 01:19 | 只看该作者
Qa
回复  lawrencekai


    这个在这里为了避免扩大纠纷,我PM你。
小号100 发表于 2011-12-7 00:56



    我想听到的已经听到了。你能不顾自己面子替别人说这些话,说明你这个朋友可交。关于这件事也不用pm我了。

引用一句第一页某兄的话”卖家买家平等”,大家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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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
发表于 2011-12-7 02:06 | 只看该作者
所以前两天我就看穿了,我也把学到的放进了签名档:

穷且讲原则是一种罪,秃鹫们就喜欢扑杀这些人。

我不是马甲,有人总群嘲我这样的为楼主辩护的人为马甲,想要说明什么?
我这里用“秃鹫”这个词,也希望别人不要自行对号入座。我描述的只是一种现象,并不针对某些个人。

放大了说,如果这件事情,是由一个知名、活跃、朋友众多的坛友提出来的
他是不是只有我们几个人为他辩护?
站出来为卖家辩护的是不是也只有这几个人?

为什么这个帖子火了这么多天,那么多热心打抱不平的坛友都不说话?
是因为他们不屑于评论20块钱吗?
是因为他们不想昧良心说话吗?
是因为他们发帖反对谁抹不开面子吗?

难道你们这样来无责任打酱油的人,就从来没有想过吗?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1-12-7 00:50



    论坛传统是拼RP
俺听顾老的教诲:1做人要厚道,2要学会得理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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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发表于 2011-12-7 02:13 | 只看该作者
论坛传统是拼RP
俺听顾老的教诲:1做人要厚道,2要学会得理让人
qw007 发表于 2011-12-7 02:06


吃鸡哥,为啥我也经常很晚在线,但是抢沙发总是抢不到,求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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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发表于 2011-12-7 02:17 | 只看该作者
吃鸡哥,为啥我也经常很晚在线,但是抢沙发总是抢不到,求教啊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1-12-7 02:13



    今晚我也没抢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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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发表于 2011-12-7 08: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32# 围观群众


    我只抢了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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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发表于 2011-12-7 09:1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围观群众


    确实,我承认自己在之前的27个帖子里没有宽容。现在夜深人静,自己好好地想想,为 ...
小号100 发表于 2011-12-7 00:54


不论你的观点最终怎样,说这话是需要勇气的,我表示钦佩。

我本来想说我回帖是没有火气的,可一想,并非如此。因为我本来是想对lz说你在518楼那些话的,但是看到某些人对楼主无端指责,甚至扣上“大师”的帽子,尤其是那些跟风嘲讽、谩骂的,就有点儿不忿了。当然,我觉得这么做没什么错。
既然有火气,若不幸之前帖子里有人身攻击之类伤害到你的,还望海涵。


网络上的东西,其实既不必在意,也应该在意。不必在意,是因为并没有多少实际利害,而且闲聊居多,有意来,无意走,大不了不开口,自由的很;应该在意,自己的发言多少还要讲些道义和廉耻,毕竟无涉利害嘛!虽然发言大多不用负责,也少有人知道你到底是谁,但“君子慎其独也”,对吧。


ps:若有心,不妨和lz沟通下。毕竟那才是正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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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发表于 2011-12-7 09: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35# lavi


    楼主若是还来的话,肯定会看见我说的。若是他真的可以按照我说的那样,看见之后心里自然会明白,也不必再专门和楼主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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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发表于 2011-12-7 10:0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36# 小号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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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
发表于 2011-12-7 10:32 | 只看该作者
这几天一直在看这个帖子,看了围观在521楼的回复,发现我有不少达标了。插科打诨、打酱油、无责任路过、嘲讽~~~~没办法,木有学过逻辑学、木有研究过消费者保护法。第一反应只能是以常理判断。但看了前50楼的回复,我还是没有改变对LZ及LS某些人的看法。结合这几天最火的几个神贴,说来说去还是那句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没必要要将自己的观点强加在别人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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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
发表于 2011-12-7 11:18 | 只看该作者
依法,lz没错
依理,lz很混
出发点不同,所持观点便截然相反。无论如何,还是要自省...的确因为看到lz的沟通方式,自己又犯了嗔戒了,以至发言有失偏颇
其实想说的是,同样的事情,不同的沟通方式,结果或许就不同,就lz所遇到的这件事,如果上去就跟对方客服讲“法”,或者以“上帝”自居,我还是之前的观点,你爱怎样怎样,你起诉,我应诉,仅此而已。但如果换一种方式,或许就不必有后来这些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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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
发表于 2011-12-7 11:44 | 只看该作者
这贴居然还没沉?估计要成南京彭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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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
发表于 2011-12-7 11: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38# 汉家正统


    赞同!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的思想与头脑。对待问题的观点也不同。我个人就很反感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别人。之前的帖子里,我若有说的不对的,还望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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