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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dinbur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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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没有人曾经被所谓的“朋友”利用过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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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2011-1-20 02:28 | 只看该作者
认识二十年的朋友 几百块的事 没了
如良 发表于 19/1/2011 18:00



    这个。。。我应该说是你赔了还是他赔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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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1-1-20 02:43 | 只看该作者
看来我还是很纯真的,我一朋友输钱40万,我自己那时一分都没有,找人凑了2万给他,希望他有个翻身的时候(翻身不是说再赌),我当时都有心理准备说不要他还了。那是看曾仕强讲的胡雪岩,好像冲动得很。。。不过我现在还是那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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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主| 发表于 2011-1-20 02:53 | 只看该作者
看来我还是很纯真的,我一朋友输钱40万,我自己那时一分都没有,找人凑了2万给他,希望他有个翻身的时候 ...
linyuanbo99 发表于 19/1/2011 18:43



    那他后来还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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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1-1-20 03:04 | 只看该作者
还了些,我自己也不急找他要。
我当时除了自己凑给他,还发动我朋友也借给他,相当于担保了。我自己的不急,但催他先还我朋友的
借钱看人吧,借债的皇帝讨债的乞丐,要说欺骗感情的事,我还没碰过,我都一直觉得世界是很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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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1-1-20 09:03 | 只看该作者
人和人之间哪里都少不了互惠利用相互凭依的关系
绝对无私的可能有,我没见过
被人利用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要学会适当地给别人利用,也要正确合理地地利用别人
招子放亮点,被利用和利用他都别过头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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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1-1-20 15:09 | 只看该作者
杜月笙有个名言:不要怕被人利用,被人利用说明你还有用
qw007 发表于 2011-1-19 14:57


我常常 给人利用, 觉得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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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1-1-20 15:4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qw007 于 2011-1-20 15:43 编辑

熟人,朋友,兄弟
熟人,非常熟的人,不一定就是朋友,朋友之间只有相互的帮助,
有的人一辈子有很多很要好的熟人,但不一定就有一个朋友
一个认识很久平时也很要好熟人可能会利用你(当你有这种感觉时),但朋友永远不会(如果你有的话).朋友之间相互的帮助需要回报吗?
见20楼及22.26楼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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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1-1-20 15:55 | 只看该作者
熟人,朋友,兄弟
熟人,非常熟的人,不一定就是朋友,朋友之间只有相互的帮助,
有的人一辈子有很多很要好的熟 ...
qw007 发表于 2011-1-20 15:40


从商业角度来讲,常在利益方面利用别人,短期内有利可图的人并不是一个有大智慧的人,
从成功的商业巨子经历来看,被 人利用是他们成功的一大特征。

说得文雅一点,互惠互利,创造被别人利用的价值。

当然 被人利用并不等同被人骗, 一个人不应该被同一个人骗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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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1-1-20 16:17 | 只看该作者
从商业角度来讲,常在利益方面利用别人,短期内有利可图的人并不是一个有大智慧的人,
成功的商业巨子经历来看,被 人利用是他们成功的一大特征。

说得文雅一点,互惠互利,创造被别人利用的价值。

当然 被人利用并不等同被人骗, 一个人不应该被同一个人骗两次。wxy16861 发表于 2011-1-20 15:55



    还有黑社会的老大 ,在被保护伞利用的同时成就自己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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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1-1-20 19:53 | 只看该作者
看来要领悟吃亏就是占便宜这个真谛还是有难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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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1-1-22 0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 Edinburgh


    我赔了 他父亲救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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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1-1-22 16:39 | 只看该作者
别说“朋友”,“亲戚”中想找便宜的都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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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1-1-22 17:38 | 只看该作者
话说天下大势,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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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1-1-25 15:03 | 只看该作者
要么别借钱,借出去就别想着收回来。
想起来波波和关栋天的恩恩怨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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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1-1-25 15:56 | 只看该作者
应该对他们强化中国国情教育了,从中国来的人与从毛里求斯或鞑靼斯坦来的人在可靠性上没多大不一样。我相信B这种人在西方人里面肯定也有,但你得明白,现时的国人纯粹的朋友往往只在艺术想象里,一般人实际上多相信朋友就是用来相互利用的(如果外国人听着不顺耳,则可以在他们面前改用“互相帮助”),只不过要遵守一定的相互义务约束,大多数中国人挂在嘴上的“朋友”都是功利性质的、而不是用来闲扯或浪费感情的(“感情”往往是被作为了一种功利性的“投资”)。现实中因为一方或双方无节制和不遵守对等义务原则地利用而导致的各种矛盾冲突及其化解构成了许多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过如果要动粗的话,无论是动口还是动手,一般多是亲自或家族或更多的彼此“朋友”上阵。除了666和一些官僚资本家以外,能成功地出钱请地痞流氓行凶而不会给自己留下什么“后遗症”的一般还是少数颇为有钱有地位有“面子”的人,普通的民间人士似乎不多见。至于普通人,如果实在没有妥善的解决办法,能忍则忍了,每天默念几遍“吃亏是福”、“就当出钱给他买药吃了”、“下次把眼睛睁大点”吧,可别为了点小事把自己逼出个精神障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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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1-1-25 15: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 如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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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1-1-25 16:10 | 只看该作者
抱歉!在上面35楼说的话因一时有感而发未加节制可能有所偏颇。实际上我始终不敢相信也不愿面对某些社会现状,所以我宁愿我说错了。希望不要带给看到的人以消极的心情和认知,就当是一片云,让它飘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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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1-1-25 17:12 | 只看该作者
气真消不掉就打一顿呗,这么简单的事情有什么闹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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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1-1-26 00: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6# 御风行


    一朋友 年中借了几百 说年末还 过了四个年末 还未见消息
我于第五个年末 追到他家中 经他家人追问证实后 由他父亲出面还了
他父亲于我少时曾救过我 这笔债务终究还是我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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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1-1-26 08: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9# 如良


    一声叹息!中途提醒过借钱的事吧,如果其确实是迫于无奈,实在一时还不上钱也罢,如果是故意的,则这种朋友不交也罢。断了友情却又给恩情蒙上了一丝阴影和尴尬,确实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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