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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调的奢华 品评 (古典) 龙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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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7 22:48 | 只看该作者
回楼主,谁说你拥有试用的权力了?在论坛没试用这一词。但你拥用质量问题描述不符退货的权力。你当然可以评 ...
google2047 发表于 2009-12-27 22:36



    除外观问题外,货物买到手总要使用一下才能发现问题吧。因为还未付款个人理解为这种使用方式为“试用”。
对于文章最后一句话原话为“我手中的这支227略有瑕疵,想再收一只32.” 为了卖家修理后再出售我把前半句删了。
难道我在帖子中说这支笔有瑕疵影响你以后销售你我都会感到愉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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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7 22:50 | 只看该作者
我是在楼主一提出笔有问题二话不说就自动提出退货。那么接下来的时间 楼主只有替我保管寄回给我的义务 我负 ...
google2047 发表于 2009-12-27 22:45



    。。。。
关于这一点个人承认行为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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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9-12-27 22:5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说象余秋雨已经不是夸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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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9-12-27 22:59 | 只看该作者
不要吵哦,东西有问题已经失理在先了,发个帖子又有什么可说的

难道谁没事买东西就是为了退货? 浪费的精力和时间不是损失吗,卖家就不要在睚眦必报地说发个帖子的事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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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9-12-27 23:01 | 只看该作者
看到的1楼已经编辑过了,所以我这么说是针对我目前刚刚看到的帖子以及回复作出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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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7 23:10 | 只看该作者
看到的1楼已经编辑过了,所以我这么说是针对我目前刚刚看到的帖子以及回复作出的。呵呵
matmat 发表于 2009-12-27 23:01



    关于这一点:除了沙发,大家看到的都是编辑过的帖子。第一次发帖时没有把“我手中的这支龙227略有瑕疵”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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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09-12-27 23:18 | 只看该作者
洗洗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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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9-12-27 23:32 | 只看该作者
其实不用删除的,呵呵。

本来就不是什么事嘛,卖家的似乎很在意看起来像是用用此笔这让我觉得比较刻薄了,因为他已经有过失在先,不应再纠缠在这种细枝末节的感觉上。好想拥有有什么错呢?我在BMW旁边拍着照片发上来车主就要告我吗?这样太刻薄了。何况也不会刻意发车号码,就像我没看到笔的编号一样,呵呵 当然我眼力不要,看东西也不仔细,有没有编号还真不知道。

我觉得根本就不必纠缠在这种事上,何必呢,有啥意义?这样纠缠,卖家是不是要退来回邮费之外再补误工费和心理落差补偿费? 此不必的话,对方发个帖子show一下,分享下笔的外形有何不妥呢?笔本身还是挺低调,内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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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09-12-27 23:33 | 只看该作者
用用=拥有   俺不编辑,这样看的更清楚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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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09-12-27 23:37 | 只看该作者
还没睡着,回mat,我卖的东西有问题 你想我愿意啊 我没什么先失理于人的 我也是有时间 金钱成本的 东西有问题按步骤退货是正常的 谁能保证自己的东西没问题 我这又是老龙 你看楼主在帖里都说这老龙好 我也退款 那我何必出来说这事呢 哎~真浪费口水 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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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9-12-27 23:42 | 只看该作者
除了隐私,我是偏袒自由分享的,和积极保护知识产权的人不同 (下盗版歌曲电影等,比如英国最近法规是发现第一次好像警告,第二次断网一年,我就很讨厌他们的这种做法,什么电视税等,bit的世界,分享下如何呢,何况我们又是处于相对经济不发达的阶段,当然英国同事不这样想,他们觉得你就copy,就侵权了,例子是一些厂不找国内合作,怕泄密。也许是有意无意忽略了今天得一切和东印度公司之间的关系) 不过在产品上我还是讨厌直接抄袭的,借鉴可以,直接仿造太低俗了,这是认识上的二律背反,我也没啥办法。不能统一

有些人就是很讨厌别人show自己的东西,当然艺术品,独一无二的,或对个人有特别意义的也许还有点意义,工业产品,分享下似乎无妨

伦理道德方面了,个人看法,求同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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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7 23:47 | 只看该作者
感谢mat,谷歌 我们也握个手吧。
世上本无事,我们又何必多争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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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09-12-27 23:57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我也是多事,不好意思哈。 我当然没有觉得你故意卖瑕疵品,想都没想过,呵呵

我就是觉得本来无所谓嘛,show下就show下了,蛋糕好吃的我还去试吃2次呢,哈哈  

自己买的绝对没试吃的好吃,书非借不能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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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09-12-28 00:04 | 只看该作者
请mat不要想当然的推测我的想法,例举了什么费什么费的扣给我,还说我刻薄。我说的很清楚了,一只笔有问题退给我,没问题买家留下。问下mat什么叫用用呢?出来做事做人不是随随便便 你想怎样就怎样,是要懂得规矩礼仪的,你尊重人家的东西就是尊重人家的人。我为什么在这贴说话,1)楼主没交代物品现在的归属 2)楼主在笔有问题下还把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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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8 00:17 | 只看该作者
请mat不要想当然的推测我的想法,例举了什么费什么费的扣给我,还说我刻薄。我说的很清楚了,一只笔有问题退 ...
google2047 发表于 2009-12-28 00:04



    应对方要求补充:钢笔现在使用顺丰快递寄回 2)。关于发帖的问题前面已有说明,不再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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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09-12-28 00:22 | 只看该作者
不看贴 用用=拥有,我的spelling typo         

刻薄这个词主要是你反对楼主发帖子show笔,那我就觉得不必,而且笔有问题了应该睁只眼闭只眼,发就发了。你跟我计较也是这样。

我就不觉得有啥问题, 虚拟语气,加入我的笔你发个图我不认为有问题。呵呵。 除非特出情况,比如你来个笔的编号特写之类,

站在看客坛友的角度,谁在意这笔是不是楼主的,看看就过了

我发个奔驰,奔驰就是我的?我非要说明?中国人的习惯是 哼一句诗,你知道就知道,不知道以为是他的诗句也没啥,对方不必说是杜甫还是白居易的。这个千百年的习俗,尤其在非特别场合如衙门之类

你看过一本书说主人公念了一句诗,女孩很感动,但她不知道这是普希金的诗

你说是不是男主角要说,普希金曰过 云云,煞风景啊,  是不是作者犯了什么价值观错误啊,不尊重俄国文学的太阳啊?

拍个笔,分享一下罢了,不必较真,较了也没啥。但是这个笔有瑕疵啊,这怎么说也是有点失礼在先的吧,你就不能忍下对方show你的笔的图片?(毕竟对方这次交易泡汤了,为此做的一起努力都是无用功,这你应该保持歉意的,对方就算侵犯你一点,你也应该原谅,这是我的价值观,容人哦) 笔会掉肉吗,不会。别较真,没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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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09-12-28 00:27 | 只看该作者
什么费是说  我推定你没有赔更多的钱给买家,当然赔钱也不符合惯例

但是不扯贴现率劳什子,但说浪费对方精力,你就失礼了,客观的事实

鉴于你可能看回复不仔细,或者不能fully理解我说的话,

似乎你觉得我说你多收什么费,是不是磨损费?我没这个意思,你这样认为,那是以什么度君子之腹了,呵呵。我根本就没那么想,本来就和我没关系的事。

说白了,就是你的笔,借给楼主,楼主发个帖没说笔是你的我都觉得你没必要回帖指责啊,何况还有你失礼的这个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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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09-12-28 00:31 | 只看该作者
拍几个照片叫把玩?玩几下如何?你的东西有问题,不要纠缠在这上面,看几眼不会怎么样,何必呢? 何况不发帖就不看了,就不把了?这种事说那么清楚何必,计较就更是无聊

不说是你的又怎样?一个工业产品说不说如何? 满街的奔驰我都要说这不是我的?虽然上个世纪俺家也有过。

不让人发图,哎,不让人摸几下。那你发东西客观浪费人家精力怎么说,只要你给退了,对方的精力浪费的就活该是吗?人家不和你计较这些,你也别计较他摸几下,能不摸吗?拍个照片你也计较,大度点,这么仔细的活很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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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09-12-28 00:37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最好说写完这些字才发现漏墨的,不然小心卖家起诉你哦,你发现有问题了还继续用,呵呵。不过你咬定最后才发现就没事了。哈哈

揶揄一下,对自己的权利太认真,对自己的义务却忽略了,对别人的连带损失忽略了,反正俺不是故意的,就不是事。而你摸了,你用了,你就得给说法,竟然还发小白星不说是我的,这可是贵东西啊,不说是我的我损失可大了。

不是伦勃朗的画吧。。。至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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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09-12-28 00: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韦伯猫 于 2009-12-28 00:48 编辑

再次重申,本坛一贯唯一支持的交易原则为售出物品,概不退换。
本坛软文贴唯一的要求是,所品物品请注明出处,自己的写自己的。别人的写别人的,店里的写店里的。

本坛图片的唯一要求是:不注明的默认为自拍。别人拍的必须注明出处。

楼主软文,颇为抵触本坛之格调,48小时候后删除。本帖转为水贴,可在符合版规之前提下,不涉及政治、时事、国家领导人等题材的情况下,任意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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