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PENBBS.COM第26季墨水隆重上市,详情请点击。

钢笔论坛

 找回密码
 论坛注册(注册原因请填:钢笔)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p644340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写字时礼仪的问题

  [复制链接]
21#
发表于 2013-1-19 23:2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这样,你要注意自己的表,自己的眼镜,自己的扣子,自己的拉链,自己的牙齿,等等一切可能或多或少反 ...
ChironKoo 发表于 2013-1-19 22:33

    嗯,还有笔尖,得把笔舌朝外,反着写才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13-1-20 10:39 | 只看该作者
这和礼仪半毛钱关系没有……完全是个人习惯或者说偏执……一般人笔帽都贵放在桌子上或者拿在手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13-1-20 10:43 | 只看该作者
笔帽又称笔套
我从不戴套,戴了不爽
而且戴套也不见得安全
最后想问一句,笔夹又不是刀刃,对着谁还牵涉礼貌问题啊
楼主你太敏感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13-1-20 14:2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初中物理这样说,反射面一定的情况下,不同入射角的入射光线,其反射光线的反射角和入射角一致
那么照楼主想的这么多看,即使你头顶的灯光反射出的光没在门上,还有没在你头顶的灯光说不准恰恰反射光在门口
既然楼主的笔夹反光这么强,完全可以在套笔帽时候旋转着观察一下反射光影在哪里,只要没在门口就ok了
楼主这贴让我想起曾经小时候,一旦窗户上阳光照进来,就拿东西反射光照黑板或者老师身上玩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13-1-20 17:39 | 只看该作者
嗯,还有笔尖,得把笔舌朝外,反着写才行。。。
绿茶 发表于 2013-1-19 23:21



   高。有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13-1-20 18:34 | 只看该作者
上LAMY焦点3,那货没有笔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13-1-20 19:33 | 只看该作者
想多了,除非你拿鏡子反射照人家,否則沒啥禮儀問題,鞋子擦太亮也不行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13-1-20 19:37 | 只看该作者
砂纸一张搞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13-1-21 20:20 | 只看该作者
没必要这么纠结吧。否则我做你的同事或朋友会有压力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13-1-21 20:29 | 只看该作者
这是病,得治

这点东西要是反光厉害的话,那我们的老师可怎么活啊,还不得被活活晃瞎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
发表于 2013-1-21 20: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p6443406


    这时你就应该拿出支龙美钻对光一晃,说“看,亮瞎你的狗眼……”
想太多了而已,照你这么说,那在对光的情况下,龙美钻或施华洛世奇水晶笔不是连拿都别拿出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2013-1-22 02:29 | 只看该作者
各位新兵注意
今天要教給各位 夜間作戰的注意要領
在夜間作戰時 為避免槍枝等反光部位造成行跡暴露
一般在出發前會進行隱跡準備
可以用黑色油布包裹 或是用黑色鞋油塗抹反光部位
若沒有這些東西 可以用打火機烘烤薰黑
來達到隱跡目的

若是在水戰 兩棲戰鬥 槍口可以使用保險套包覆
避免槍隻進水嚴重 影響子彈發射
現在大家開始著裝 開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
发表于 2013-1-27 00:38 | 只看该作者
。。。太有礼貌了点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
发表于 2013-1-27 04:50 | 只看该作者
啊!我的眼睛!LZ你的笔夹反光亮瞎了我的眼睛!
迈巴赫62 发表于 2013-1-19 22:45



   噗……看到这里我实在是忍不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
发表于 2013-1-27 13:52 | 只看该作者
从不给钢笔套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6#
发表于 2013-1-27 19:57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真是细心体贴的人啊!不过这个真的没什么影响……不过就是墨水注意别弄到别人身上就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7#
发表于 2013-1-28 10:22 | 只看该作者
我想说啊,当别人用着全钢小菜花时,你千万别用大棍子小白花对着人家,免得刺伤人家的自尊心,这就是写字的礼仪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8#
发表于 2013-1-28 14:08 | 只看该作者
都知道不戴套舒服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发表于 2013-1-28 17:12 | 只看该作者
笔笔可不是菜刀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PENBBS第27季墨水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钢笔论坛 ( 桂ICP备12002903号  

GMT+8, 2024-11-26 00:51 , Processed in 0.126000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