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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万宝龙作家系列“威廉·福克纳”的短篇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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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2-10 12: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所罗门的荣华 于 2010-2-10 12:38 编辑

这是一篇来自FPN的评测,我个人非常喜欢这支笔,所以希望与大家分享,大家不要嫌弃笔太老哈,呵呵

以下正文:



万宝龙 威廉·福克纳
2007年作家系列

半年了,我没有收入任何笔,今年寒假我从我的朋友那儿得到了这支威廉·福克纳,虽然入手时间并不长,但是,这次得到这支笔比我以往得到的都更让我激动。我最青睐的万宝龙通常是20年代到30年代的那种经典的半球形笔帽顶(domed top),福克纳是一个现代版。虽然我个人并不那么喜欢作家福克纳,可是我知道他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当然,更喜欢的是这支笔本身。



外观设计

得到这支福克纳之后的第一反应,首先就是被笔身和包装上所选用的电影图片的相似度是如此之高,银色的金属和灰棕的树脂的完美融合呈现出一种温暖而诱人的气质,透出了黑白照片的淡淡思乡之情。



说实话,照相机并不能很好地体现福克纳树脂部分的风采,我见过很多其他的福克纳,他们的颜色简直是千变万化的。有些是平淡的棕色,有些是半透明的并呈漩涡状,甚至透着一丝绿色,我得到的这支属于后者,我本人比较喜欢这种不同寻常、似乎有些浑浊的颜色。我的这支福克纳的树脂颜色有些类似于土黄绿(khaki green),布满了漩涡状和琥珀状的图案。

顶盖部分的笔夹是由两条平行排列的白金细线组成的,看起来很有意思,同时拥有良好的手感,其实该设计的理念是所谓“环状结构”(ring structure),是用来象征福克纳文学的先锋性的。相对于白金的笔盖,我更喜欢高纯度的银——其实我只是更喜欢银这个材料罢了。



重量、平衡感、手感

总的来说,福克纳握起来很舒服,并且正好适合我的手,但是我依然要对其重量和部分设计说些自己的看法。
我很少觉得一支笔太重的,尤其是万宝龙,但是福克纳让我有了一点点抱怨的想法,虽然并不是说重的不能忍受,但是已经在临界线上了,尤其是加上笔盖以后,更是显得有一些头重脚轻。
对我来说,设计上还有一个缺陷就是靠近笔尖后面的那个金属环,因为我拿笔比较低,拿多了感觉手会痛,会留下印子,所以我更喜欢陀思妥耶夫斯基那种有些弧度的,同时,那个金属环的存在意味着我不太能够使用万宝龙蓝黑墨水,和其他可能产生腐蚀的墨水了。



笔尖

在我看来,福克纳的笔头是作家系列中最漂亮的:一架双翼飞机呼啸而过,不知为何让我看了很兴奋【译者按:双飞让你很兴奋?额,我太猥琐了】 ,简洁而又精致,似乎这个设计是源于福克纳一篇相对知名度较低的小说Pylon,讲的是一个冒失的飞行员的故事,同时也展现了福克纳对于飞机的兴趣。
我的福克纳笔头是由RICHARD BINDER矫正过的有些倾斜笔头(我朋友曾帮忙拿到笔展上去让他矫正的)【——译者按:此处原文用的是italic,我感觉按后文的意思也有可能是“粗”而不是“倾斜”,对钢笔的认识有限,所以暂时无法判断】。写出来的字大概有0.5毫米,看起来线条流畅还带有一些湿润的感觉。对于我这个写字习惯斜着的人来说,这个矫正过的笔头实在是再流畅不过了,只能说,矫正的太完美了。我甚至觉得,RICHARD BINDER可以在我不在场或者没有给他任何信息的情况下帮我矫正这支笔。
这笔头原来是F的。

上水器

活塞上水,完美!没什么说的。



总结

总的来说,福克纳是一直集古典与现代于一身的笔,让我更加喜欢这种圆顶的笔盖了,从得到他的那天起,我就将他作为日用笔了。

(最后,不知道大家会不会喜欢呢?翻译之后才发现好像挺短的,如果大家喜欢,我以后会再翻的,如果不喜欢,请给我意见,我会改进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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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0-2-14 10:13 | 只看该作者
确是好笔,特别喜欢笔的设计,笔帽顶部更有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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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楼主| 发表于 2010-2-14 08:30 | 只看该作者
这么好的笔,就给磨平啦?
31912 发表于 2010-2-14 05:50



    她写字方法比较怪,不磨平不舒服~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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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0-2-14 05:50 | 只看该作者
这么好的笔,就给磨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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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0-2-12 00:40 | 只看该作者
写的 好 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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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0-2-11 20:37 | 只看该作者
拜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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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主| 发表于 2010-2-11 17:12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可以翻译下这个吗?你也可以选其它的~~~~
Zihuatanejo 发表于 2010-2-10 12:47



    同学,你推荐的文章我看了一下,应该还是可以胜任的,也许明天就可以完成翻译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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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楼主| 发表于 2010-2-11 17: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所罗门的荣华 于 2010-2-11 17:07 编辑
搂住能给下原版的网址么?
烂铁2008 发表于 2010-2-11 15:37



    没问题,这是来自fpn的,很优秀的论坛,聚集了很多乐于助人的前辈,大家在逛这个论坛之余也可以去那里看看,只是对英语要求稍高~希望龙版看到这个不要生气,哈哈,绝非做广告~
http://www.fountainpennetwork.com/forum/index.php?/topic/138977-review-montblanc-william-faulkner/
哈哈,这一篇翻译的较为随性,会有缺陷,所以非常希望您对我的翻译提出指正,现在正着手前面那位同学的翻译任务呢~呵呵

最后,有朋友有任何的翻译需求的可以像我提,我会尽力满足,本人的中英翻译水平还是过关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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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0-2-11 16:48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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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0-2-11 15:37 | 只看该作者
搂住能给下原版的网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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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楼主| 发表于 2010-2-11 11:31 | 只看该作者
07年的笔 为什么说老?
yexihuan 发表于 2010-2-11 09:10



    写评测的话一般是刚出来就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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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2-11 09:10 | 只看该作者
07年的笔 为什么说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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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楼主| 发表于 2010-2-10 23:15 | 只看该作者
笔尖缝隙比较大。
lijch001 发表于 2010-2-10 22:48



这是笔者特地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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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0-2-10 22:48 | 只看该作者
笔尖缝隙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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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主| 发表于 2010-2-10 20:4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所罗门的荣华 于 2010-2-10 20:43 编辑

回复 22# 旧王孙


    啊。。。学习了,王孙前辈真是博学啊。。。脑子里冒出了很多有仇的名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加缪和萨特。。。
然后就想到,ms万宝龙没有做过萨特纪念笔==
说道加缪,真的很欣赏他的文笔,不过他的思想还是不够成熟,在表达的时候更多地是用语言技巧来弥补自身哲学的缺陷,颇有些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味道。。。个人看法。。。
记得以前看他的杂文集或者是小说的时候,比如他对西西弗的论述中间,总感觉他的存在主义是一种孤立的消极的存在主义,充满了绝对的,没有凭据的希望和绝望,感觉有一些幼稚,缺少原则。。。
呵呵,这样评论大师,真是于心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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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2-10 20:29 | 只看该作者
福克纳与海明威掐架记
阿丁

一九六一年七月二日,海明威把双膛火枪塞进嘴里,一枪爆头。远在弗吉尼亚的福克纳得知前者的凶讯时还不知详情,却说:“这不是偶然事件,他是自杀的。”判断之精确不亚于一个老练的侦探。

这像一则冷笑话。福克纳竟然是最了解海明威的人。一个“南方的乡下佬、婊子样的坏种”,这些称号是海明威的“杰作”,当《老人与海》书评事件之后,他用上述称谓称呼福克纳。假如海明威地下有知,以他的火爆脾气一定会诈尸的,福克纳猜出了他一生中最后一个谜语,这滋味即使死者也难以忍受。

至此,海明威在福克纳之前彻底失败——他成名在前,获诺奖却比福克纳晚了五年;他出生比福克纳晚,却比后者早死了一年。至于文学成就此处就不谈了,吾友阿乙说过,假使老陀和卡夫卡活转过来,极可能以傻逼相互问候。福海二人活着的时候已经这样做了,何况此文的目的是聊一聊下蛋的母鸡,对蛋就不置喙了。

海氏死后第二天,福克纳又说:“海明威抗议得太多,他表现出的无畏与男子汉气概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伪装。”这话更狠,直接就指斥海明威是装逼犯了。这个不厚道的家伙不知中国人“为死者讳”的礼数,更不知对于某些设谜者而言,揭开谜底就是揭开刚刚结成的痂。多年以后,有人评论海明威的饮弹是最后一次向世界展示他硬汉的一面。这多半是学福克纳的舌,福克纳刻薄不是盖的,他目光的锐利更胜常人。

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即将付梓,与福克纳也相熟的编辑寄来书稿,请他写一篇书评。福克纳认为这篇书评不必写,理由是虽然海明威说过作家需要像狼那样抱团,但他显然不是那种需要抱了团才能在狼群中像狼、而落了单就仅仅是一条狗的那种作家。归根结底这是恭维,意思就是海明威根本不需要别人撑场子喝彩。然而这种恭维对于海明威来说可能太过玄妙,以至于后者的理解完全走样,海明威真的就像条遭受屈辱的狗那样反击了——这之后在给编辑的信里,海明威说,“每当谁问我是最优秀的作家时,我总说是福克纳”,老头还委屈地提到了棒球,“他棒球打不到九局,我从来没告诉过别人”……这样的抱怨和委屈简直可爱死了,但这些当然不够解气,海明威最后还是谈及了福克纳的作品,他认为福氏的书经不起重读——这个论断比他对福克纳的棒球球技的判断更容易推翻,老福的书多年以后人们仍在阅读,也不乏反复阅读者,有我兄弟四一刚刚重读《我弥留之际》之后、于凌晨发给我的短信为证:尺幅千里,浓缩的史诗!你瞧显然是读High了。

暴怒的海明威在控诉福克纳时还提到了中国,他说福氏的有关黑人的小说还过得去,至于《寓言》这本书,连放在宜昌都不配。一九四一年海明威到过中国,身份是《午报》的特约记者。据说他很不喜欢常凯申(蒋介石),且一定不喜欢大粪的味道。海大记者也一定在重庆朝天门亲睹了运粪船驶向宜昌,多半自己的遗矢还曾快递到宜昌小城。海明威的后世粉丝,对此有兴趣的不妨去考证考证。

相比福克纳,海明威更希望活在人们的注视之下,他是最具备演员素质的作家。福克纳则不然,他更孤傲,更自我,更浑不吝,更不在乎睽睽众目和纷纭众口。当他的《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结集出版前,编辑征求其意见,是否约海明威来写序,他回答:那跟一匹赛马为另一匹赛马吹嘘有什么分别。

让海明威耿耿于怀的,还有一个著名的福克纳“作家排行榜”。某次福克纳回答某无聊记者一个居心叵测的问题:当代最重要的作家是哪几位。福把自己排在了第二位,把海明威排在第四位,还加了注解,说海明威没勇气,从没用一条腿爬出来过,从没使用过一个得逼着读者查字典看用法对不对的词。到这我们多少可以理解海明威的愤怒了,这位当过战地记者、水手并客串过间谍的作家气得不行,竟找了一位准将给福克纳写信以证明自己当年是多么敢玩命。假如海明威知道多年以后的中国有一个剽窃型作家也叫“小四”的话,说不定就当场喷血而亡了。到这份上,二人已再无弥合的可能。

福海之抵牾,《我弥留之际》或可提供答案。这个寓言般的小说泄露了福克纳的机密,对待苦难的态度,老福的态度是熬,经过若干家族苦难的铺垫之后,安斯·本德伦葬了老婆顺便又娶回了一位新太太。在诺贝尔奖演说词里,一个词从福克纳嘴里喷出了五次,Endurance,李文俊老师的翻译是:苦熬。

人生本就是苦难的历程,福克纳用熬来消解,并佐以少许的玩世作润滑剂。他的人生态度的核心就是忍受,他有篇小说的名字就叫“忍受”,但书名是《熊》,而熊在英语中的另一个词义就是“忍受”。可他是个如假包换的乐天派,他说“我拒绝认为
人类已经走到了尽头,人类能够忍受苦难,也终将获胜。”他喷得太伟光正了,单从这一点,我就当定了老福的信徒。

吾道不孤,余华老师是老福更早的信徒。不信再重读一遍《活着》,福贵差不多就是安斯·本德伦老爹的中国版,其相似程度就相当于twiter和饭否。

有关海明威之死,福克纳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不喜欢一个走捷径回家的人。”

当刻薄与犀利过后,老福到底是物伤其类了,其中悲凉,沁入骨髓。每一个作家的归宿都是死亡,不朽的只是作品。对每一具具体的肉身来说,死亡都是可怖的,福克纳的“不喜欢”,不是针对海明威,而是不喜欢海明威的死,这让他想到了自己的将死——一个厌世者的离世刺痛了一个恋世者的内心。

一年后,福克纳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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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0-2-10 20:23 | 只看该作者
海明威与福克纳的争吵

文/安然

  曹丕在他的着名的《典论论文》中说过:“文人相轻,自古而然。”
这里的“自古”指的是中国,没有包括外面的世界。其实,曹丕的这句话
可以说放之四海而皆准,外国的文人也同样相轻,而且相轻的程度似乎更
为严重。

  就说海明威和福克纳吧。同是美国二十世纪上半叶最着名的作家,都
称得上风格独特,也都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本来两个人都已攀上了世人
眼中的荣誉最高峰,没有什么可争的了,但偏偏不,尽管两个人从来没有
见过面,但仍然闹得不可开交。

  他们没有原则上的冲突。所以不和,一方面是由于两个人的写作风格
不同:艺术观不同的人很难互相欣赏;另一方面也与性格有关。福克纳不
善与人交往。法国存在主义小说家加缪对福克纳备加推崇,但有一次当他
们有机会在一次招待会上见面,福克纳的矜持竟使得加缪匆匆退下阵来。
而以塑造硬汉子形象出名的海明威,本身也是一个粗人,自大,虚荣,爱
表现自己。我不知道他曾经把同时代的哪一位作家放在眼里。从他那本有
名的带有回忆录性质的小册子《流动的圣节》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充分
展示了挖苦别人的才华。斯坦因可以说待他不错,他却对斯坦因言语不恭;
他揭菲茨吉拉德的老底;甚至对助他成名的庞德也表面上赞扬,暗底里挖
苦。至于真正在小说写作上能够与他抗衡,甚至超过他的福克纳,我们就
可想而知了。他开始时还能做到有保留地赞扬,到后来,因为福克纳在一
次对大学生讲演时说海明威在写作上“缺少实验的勇气”,使海明威大为
光火。他写信给和他在二战中共过事的一位将军,要他证明海明威在战场
上是有勇气的。其实战场和写作是不同的两回事,需要的也是不同的勇气。
另一件事情是当《老人与海》发表后,一位编辑邀福克纳写一篇书评,福
克纳没有写,但在给这位编辑回信时提到了海明威,海明威却认为这是对
他的攻击,两人的矛盾升了级,发展到海明威干脆说福克纳是“从重庆用
船在夜间运到宜昌的秽物”。中国人都知道,这指的是大粪。看来,海明
威中国之行也为他对别人的挖苦派上了用场。福克纳表现的也许要平和些,
后来他终于为《老人与海》写了一篇短评,这是一篇真正意义上的短评,
字数不多,却异常精彩。全文是这样:

  这是他最优秀的作品。时间会显示这是我们当中任何一个人(我指的
是他和我的同时代人)所能写出的最最优秀的单篇作品。这一次,他找到
了上帝,找到了一个造物主。迄今为止,他笔下的男男女女都是自己形成
的,是用自己的泥土自己塑造自己的;他们的胜利与失败也都掌握在各自
对方的手里,仅仅是为了向自己,向对方证明他们是何等坚强的硬汉。可
是这一次,他提到了怜悯:提到了存在于某个地方的某种力量,是他创造
出这一切;那个老人──他一定要逮住那条鱼然后又失去它,那条鱼──
它命定要被逮住然后又消失;那些鲨鱼──它们命定要把鱼从老人的手里
夺走;是他创造出这一切,爱这一切,又怜悯这一切。这是很好的。赞美
上帝,但愿创造出爱着与怜悯着海明威与我的那种力量──不管那是什么
──约束住海明威,千万别让他再改动这篇作品了(李文俊译)。

  乍看上去,我们感到是备加赞美,但仔细读来,却发现是皮里阳秋,
在赞扬背后处处是挖苦,而且你不能不承认是处处切中要害。据说海明威
没有反应,但心里肯定是不会舒服的。

  海明威一九六一年用猎枪射穿了自己的脑袋;一年后福克纳也死去了,
据说与酗酒不无关系。如果他们在世时能抛开成见,至少会过得愉快些。
当然对这两种性格又同样达到写作高峰的人来说,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2000/08/30 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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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2-10 20:13 | 只看该作者
写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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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2-10 20:10 | 只看该作者
有才华的人都是与众不同的,更受不了别人的敌视,一有争议,必然睚眦以报,牛顿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不过话说回来,他们的魅力就在于这样肆无忌惮飞扬跋扈,如果庸然众人,那就没有光彩了。天才往往都有人格缺陷,而且是很严重的人格缺陷,不过这些人格缺陷却给了他们别样的光辉和魅力,至少说明了他们还是个人。

试想想,如果乔大神不独裁专断,不每一番演讲高论就妙语频仍的挖苦嘲讽别人,那还是乔大神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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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10-2-10 20:01 | 只看该作者
福克纳和海明威是死对头
旧王孙 发表于 2010-2-10 19:31



    为什么?学术上还是生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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