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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名表 发表于 2014-10-27 18:42 凡业余喜好能尽6分,已经不错啦
五柳 发表于 2014-10-27 18:04 喝酒不要超过六分醉,吃饭不要超过七分饱,爱人不要超过八分情。但大多数人经常都是喝醉、吃撑、再爱成傻逼 ...
osvaldo 发表于 2014-10-27 17:12 过称了,前辈不敢当。 我爸最早用的是毛笔,后来慢慢因为工作关系,开始用的多的钢笔了。 听他讲最先用 ...
YZW 发表于 2014-10-27 15:12 前辈好,令尊当年是不是用的比较多的笔是金星,关勒铭和英雄?那个时代并没有很开放,用派克的应该不多吧 ...
YZW 发表于 2014-10-27 13:51 我知道版主说过,不过小学生练练硬笔书法,也没什么不可以,孩子嘛。大人有很多重要的事去做,花大量时间 ...
osvaldo 发表于 2014-10-27 14:43 每个人的喜好方式不同,无可厚此薄彼。我父亲上世纪70、80年代就喜欢写字,钢笔字、毛笔字,渐渐地才对钢笔 ...
butterfly 发表于 2014-10-27 13:44 做个拔粪青年 肯打击拔粪宝
mahavishnu 发表于 2014-10-27 13:44 按错了 喜欢练硬笔书法的人必定是一事无成的人,the same applies here
mahavishnu 发表于 2014-10-27 13:40 某版主说过,
心影相随 发表于 2014-10-27 13:27 我只有7分。钢笔嘛,玩玩,小爱。偶尔发骚,花600多买个英雄100,也不是没可能。
收尝家 发表于 2014-10-27 13:16 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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