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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帖,我的道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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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7-3 00: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p>最后一帖,我的道歉信。</p><p>我知道最近给大家带来麻烦了,</p><p>我也不多罗嗦 , mr_secret 、鸟哥、雨哥、JACK、SL、老邓等人是我在论坛比较敬佩的一些前辈,</p><p>是你们不厌其烦诲人不倦的教会了我很多知识,我从内心感激你们。</p><p>我毕竟是个新人,不懂的多,疑问也多,新手区因为人太少,而本区相对最热闹,往往会把部分帖子都发这里,</p><p>得到更多的关注,最短时间内来向大家学习。</p><p>但可能发的帖子多了,然论坛规则或约定并无表明发多少帖子算“多”,也没写明水帖的标准,“乱发帖”的上限和标准也没有文字定义。这让一个初到论坛宝地的我来说,确实不好掌握。猫哥说这得靠人治,可论坛人多,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跟斑竹一个想法,当出现问题,又无版规调整限制,这问题就不是新会员的错,而是论坛控制者的过失,因为新会员 比如说我,每次发帖就自认为是一种合理的行为,因为我并不知道“无意义帖子”的标准。如果有版规约束,我自然可以明白,斑竹删帖也能有个依据和说法。&nbsp; 如果什么都没有,斑竹随心所欲,感觉不舒服的就采取措施,这无疑对大家并不是很公平。 当然我以上的言论是在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地位为基础的。如果说斑竹无规则可依是渎职,那么随心所欲的滥用职权就是一种以权谋私利。因为这是满足其个人的主观欲望而不是所有人的。斑竹的义务是对会员过失的纠正而不是截堵。认为是水帖的移到水区,认为是新手帖的可以移动到新手区。斑竹不想动手,直接让我别发帖了。</p><p>&nbsp;long37 管理员很负责,有人向他举报,投诉,说我发的帖子是水帖,暂且不议他们是如何定义我的帖子就是水帖的,也不知道他们根据来自哪里, 但LONG37 确实很到位, 他用短信提醒了我2次,却没对这种言论立刻屈服而马上删了我的帖子,暂且不谈我帖的合法性, 管理员的作风让我敬佩。最后希望你能把我的帖子都删干净,我也不想给大家留下阴影。</p><p>&nbsp;parker620&nbsp;&nbsp; 是首先开始不满我的帖子的,在这里首先向你和你们还有有可能的你的马甲们道歉。是我触犯了你的利益是我不对。&nbsp; 但你在论坛骂楼主是白痴了。 这种辱骂行为是公然的挑衅,我不知道为什么连骂人都可以,斑竹却要限制我的发帖。论坛就是一个大家互相讨论互相学习的场所,如果让我去翻曾经的老帖,OK,这是句话。可那论坛不成了一本死词典了, 还要交流什么。有问题了,出来个人喊一句:去百度,都能解决,别浪费论坛资源。</p><p>&nbsp; 如果我的帖子实在很无知,很幼稚,很浅显,这种情况当然有,每一个新人都会存在很多不理解和无理的想法,发的帖子让有些人可笑也不可避免,可笑归可笑,无聊归无聊,斑竹有权转移帖子到其他区,这是斑竹的职责,我没有恶意罐水,只是通过发帖的形式在不断的向大家学习和积累经验。 但无论是转移还是警告都是斑竹的职责,有人不满可以向斑竹投诉,&nbsp; 就&nbsp; PARKER620这类 就跟个帖子使用个别攻击性的词语 辱骂楼主,侮辱他人人格的行为而言 ,只能显的当事人的素质和道德品格是相当低下和恶劣的。 而斑竹听之任之,并无采取任何屏蔽措施,可以被视为是一种默认 parker620行为的行为。</p><p>&nbsp; 对人我不做任何评价,对事我只能发帖谈谈我自己的观点。能认识论坛的不少朋友固然是我最大的收获。 最后向管理员道歉,因为部分帖子确实是我在开玩笑。 目的只是为了缓解一下论坛的气氛。[em01][em01] </p><p>&nbsp; 通过我的实践,我发现玩钢笔的有一些人素质确实不敢恭维,原以为能写一手好字的个个都是有涵养的人呢,实则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甚至超出了我的想象,而我只能避而远之了。</p><p></p><p></p><p>最后,我还有个疑问,我看到有人提出论坛可能存在抢手,立刻得到广大群众的围攻。&nbsp;&nbsp; 谈下我的分析,</p><p>&nbsp;一、 从常理出发,任何商家,他们都希望把自己的货物卖出去而获得利润,不管利润高低,结果都一样是希望把东西卖出去。&nbsp; 而要卖自己的东西首先会说自己的东西好,不可能自己贬低自己的东西,而好是存在比较的,因为独立的一件东西不存在好与坏之分。&nbsp;&nbsp; </p><p>二、 实际上,我本人购买墨水和钢笔时,2个老板非常的不错。SL甚至为了我打电话叫老家的人给我去商场找墨水,可以近点邮寄给我,很为人考虑,我也很感谢他,而卖笔的老板给的价格也低于标价。&nbsp; 从这2件事来看我个人绝对认为论坛不会存在这种抢手现象! 而且深信这个结论!</p><p>三,从理性分析, 我对老板人不错的看法只是我主观推断,我相信论坛无抢手也是我的主观以为。但是,包括斑竹在内,拿什么保证商家不注册马甲 以各种形式诱惑新会员买钢笔呢?(有人马上跳起来说,别人怎么谈笔的好坏是别人的事,最后买笔的是自己。 这话是没错,但很不道德,路上卖白粉的是他在卖,别人买不买是别人的事, 那警察是不是靠这个理由不抓卖白粉的了? )&nbsp; 所以我的疑惑是,,,斑竹和广大会员笔友门,是依靠他们对论坛的信任,来推定论坛绝对没有抢手的这种说法的, 但这种想法是否站的住脚呢? 显然并无可靠的根据,因为谁都没法证明抢手是不是注册了什么马甲,只是靠自己的认为来下定义。&nbsp; 当然 也没有人站出来举证哪一个人就是抢手了,所以说论坛有抢手的结论也不可能成立。&nbsp; 至此,我认为,无论说论坛有无抢手,都是不正确不合理的结论。因为谁都找不到可信的证据。&nbsp; 而我所看到的。。。是两派低级的互相漫骂诋毁。</p><p>&nbsp;&nbsp; </p><p></p><p>至此 ,是我来贵论坛最后一个帖子,学到了不少,还要谢谢大家, 祝大家晚安。 <br/></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3 0:39:5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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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07-7-5 18:43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星星</i>在2007-7-4 12:38:38的发言:</b><br/><p>老万说的不是你的事呀,笨蛋!</p></div><p>我就是问吵的什么事情啊?!&nbsp; 笨KINGKONG,答非所问,今晚不给banana吃!</p>[em05]
35#
发表于 2007-7-4 17:37 | 只看该作者
俺不喜欢888
34#
发表于 2007-7-4 16:59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星星</i>在2007-7-4 12:38:38的发言:</b><br/><p>老万说的不是你的事呀,笨蛋!</p><p>还有就是你的头像不要太过分!!!!</p></div><p></p>就是就是……这个头像会令很多人深受打击的……
33#
发表于 2007-7-4 14:02 | 只看该作者
是啊,都有钻石玛瑙什么的
32#
发表于 2007-7-4 13:55 | 只看该作者
<p>888比较不那么容易撞笔</p>[em09][em09][em09]
31#
发表于 2007-7-4 13:08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星星</i>在2007-7-4 12:38:38的发言:</b><br/><p>老万说的不是你的事呀,笨蛋!</p><p>还有就是你的头像不要太过分!!!!</p></div><p></p>好象是很老卵。都是888的![em09]
30#
发表于 2007-7-4 12:38 | 只看该作者
<p>老万说的不是你的事呀,笨蛋!</p><p>还有就是你的头像不要太过分!!!!</p>
29#
发表于 2007-7-4 11:23 | 只看该作者
<p>翻了半天,好像被删掉了耶 老万同志</p>
28#
发表于 2007-7-4 06:37 | 只看该作者
翻翻老贴,重新来过。
27#
发表于 2007-7-3 19:50 | 只看该作者
<p>哎呀~晚了,这段时间顾得研究股票没来,没看到那些帖子</p><p>俺这辈子最喜欢八卦了</p>
26#
发表于 2007-7-3 18:52 | 只看该作者
<p>我来了论坛也是把好多贴子看完才敢发贴的,特别是那个历史区~</p><p>&nbsp;</p>[em04]
25#
发表于 2007-7-3 16:51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jackzhangxp</i>在2007-7-3 14:17:00的发言:</b><br/><p>  这个事我也来说两句。这家伙是有一点风风火火的,很有个性。<br/><br/>  对于有些老笔友,你具有很多钢笔的知识,但对新笔友来说,却是新知识,你可以耐心的指导他们,但是没有理由骂他们白痴,笨蛋什么的。这样不好,显得偶们没有素质。</p><p>  对于新笔友要加强学习,偶虽然也进论坛不久,但是我耐心的把论坛每一个版块,每一个贴子都看了,光讨论区就有190多页,我还是耐心的看完了,看完了这么多贴子,我觉得新手的那些问题就不是问题了。</p></div><p>完全同意<strong><em>jackzhangxp的意见!!!!!!</em></strong>闻道有先后,前辈们耐心指导,发展新人,这样才能使更多的人成为可交流的笔友!!!坛子虽然不能发展到象市场一样,但有一个活跃的气氛确实也是需要的!!!</p>
24#
发表于 2007-7-3 15:54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jackzhangxp</i>在2007-7-3 14:17:00的发言:</b><br/><p>  对于新笔友要加强学习,偶虽然也进论坛不久,但是我耐心的把论坛每一个版块,每一个贴子都看了,光讨论区就有190多页,我还是耐心的看完了,看完了这么多贴子,我觉得新手的那些问题就不是问题了。</p></div><p>同意,虽然我也才来了不久,可我耐心的把以前的老帖和跟帖都翻了一遍。对于一些还不太清楚的笔款也专门上了笔厂的网站或者淘宝看了详细的图片和介绍。我觉得有了这些经验后大多数问题就都已经解决了,甚至还能帮其它菜鸟解决问题</p>
23#
发表于 2007-7-3 14:17 | 只看该作者
<p>  这个事我也来说两句。这家伙是有一点风风火火的,很有个性。<br/><br/>  那一天他问老邓和我,买什么笔好。我用过小查,金卓,M250,三支笔,我就把我用过的感受跟他说了,最后跟他说了一句,无所谓好笔差笔,合适自己就行。如果非要说个1 2 3 4,那我支持小查,小查比较大众化一点。支持他去买小查。<br/><br/>  对于有些老笔友,你具有很多钢笔的知识,但对新笔友来说,却是新知识,你可以耐心的指导他们,但是没有理由骂他们白痴,笨蛋什么的。这样不好,显得偶们没有素质。</p><p>  对于新笔友要加强学习,偶虽然也进论坛不久,但是我耐心的把论坛每一个版块,每一个贴子都看了,光讨论区就有190多页,我还是耐心的看完了,看完了这么多贴子,我觉得新手的那些问题就不是问题了。</p>
22#
发表于 2007-7-3 14:12 | 只看该作者
本人不知具体发生何事?但无论如何能将钢笔与白粉比较,实在让我觉得不能接受,因为就爱钢笔的人来讲,就是想像力再丰富,也不会想到白粉;就此而言,楼主在论坛就难觅知音。
21#
发表于 2007-7-3 13:48 | 只看该作者
想起來g兄問過我有關小查,金卓,鸟250&nbsp;.....可惜這些筆我只有支封塵透明pelikan250,無法答覆!
20#
发表于 2007-7-3 13:09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雨后</i>在2007-7-3 13:06:21的发言:</b><br/><p>楼主,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打车去吧。</p><p>&nbsp; 偶的泡坛原则。</p></div><p></p>[em06]打飞机不行吗,我是炮手阿!
19#
发表于 2007-7-3 13:06 | 只看该作者
<p>楼主,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打车去吧。</p><p>&nbsp; 偶的泡坛原则。</p>
18#
发表于 2007-7-3 13:03 | 只看该作者
<p>不就被删贴和拍砖头吗,如果连这个都没有,那还叫什么论坛阿,你干脆去开博客算了,或者连这个都受不了,那也不用再其他论坛混了,论坛和酒馆,茶楼一样,都是公共的场所,你能说出你的不满,别人也会说阿,(但是骂人就是素质的问题了)这种小事都受不了,那还是建议你不要上论坛了。</p><p>我不怕被删贴,昨天明知道会被删,我还灌的更卖力,灵魂还说我煽风点火,不过我喜欢。还好论坛没有评选灌水溅客,要不然我肯定是第一名,蓝色牧估计也是前五名之内。</p>[em01][em01][em01][em01][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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