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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周六上午9时44分,单位值班中,身边静静的躺着新进的龙149,我32岁了,现在是电视台的一名员工,也有自己的一家小公司,是一名父亲,是一名儿子,是一名丈夫,是。。。。。有时候挺累的,我这个人呢,想的太多,这样的人容易不快乐,我有两大嗜好,喜欢帮助人,喜欢买贵的东西,我喜欢从这两种行为中去获取快乐,当然了,我也没那么暴发户,而且也不是那么有钱,名牌的所谓的奢侈品我都买那些比较怪异的,daiwa的钓具,古董的手表,哈苏的相机,我喜欢细细品位精湛的工艺和悠久的历史,那种感觉,让人着迷。题外话了啊,相机都是胶片的,也懒的扫描,这几天去借个数码的,到时在上图吧。
小时候我是和母亲单独过的,老爸在宁夏当兵,一年也就一个月的探亲假,父母分居两地,那时就是书信是最普遍的联系方式,一星期一封,都是老头老娘们那些肉麻的话,88年我爸转业那会,我看了他们的信足有一麻袋,那时在我的眼里,书信就是阐述感情最好的方式,我也是个70后,那会学生用的最多的也是钢笔,英雄、永生好像是用的最多的,几块钱一支,我的第一支钢笔是英雄的,淡蓝色的塑料笔杆,不锈钢的笔帽,有点象派克51,写作业,考试,那一支笔一直用到我五年级才淘汰掉,后来又换了支永生的,黑色的笔杆,样子和先前的英雄差不多,用到初一,那时我的学习成绩太不错,上了初一老爸给我买了支英雄的金笔,号称是金笔,其实也就是尖是铱金的,其他的和以前的钢笔差不多,但笔身要粗点,质感什么的也要强很多,这支笔虽然只用了3年,但它现在还躺在我的抽屉里,呵呵,在我眼里,这是我爸爸送我的第一件比较像样的礼物,比较有几年意义,所以自己保养的很好,高中的时候,没完没了的作业,特别是高三,累的跟孙子一样,你们和我一样吧,右手中指上的老茧还记得吧,钢笔还要吸墨水,有点烦,所以高中的三年基本就是圆珠笔和水笔,方便。
大学了,老爸又送了我根金色的英雄笔,据说是镀金的,很灿烂也很豪华,我爸估计写情书写多了,也有点钢笔情节,老是送钢笔给我,大一我就找了女朋友,是我妈朋友的女儿,我也和我父母一样,书信传情,大学的4年,一封封的书信寄去了我对她的思念,到现在我都觉的,只有书信才是阐释感情最好的方式,也可能是我们长时间不在一起的原因,大学快毕业的时候,她和我提出分手了,当时的我万念俱灰,就去当了兵,参军的日子很苦,和家里写封书信是我们主要的消遣的方式之一,拿起那支金色的钢笔,点点滴滴就回忆起来,曾经的她,父母临别时的话,家里的狗,上高中天天叫苦的表弟。。。。。你们可能不知道,部队写字的量不比学校的少,思想教育要有笔记,军事教育要笔记,心得要笔记,要领要笔记,我退伍的时候,笔记足足15本,都是写满的啊,连队里要定期检查,我到现在还一个事情不理解,我们班里有个小子开后门进来的,小学没毕业,连字都写不全,他是怎么蒙混过关的,这也后门??!!新兵结束,分到老兵连后,字量更多,我是同年兵里唯一的大学生,连队的文书工作我也兼了,连队的周、月、季度、年总结统统是我一个人写的,各类笔记照旧,妈的还有那帮泥腿子的情书,老兵的训练强度没有新兵时那么大,空余时间会多点,这帮人很乐于交写笔友什么的,某某学校女孩子的回信成为训练和饭后的必聊话题,开始是一个,后来就是十几个,在后来就是几十个,我x,后来我就一周写个范本,他们拿回去添个名字一抄就行了,但还是有几个连字都写不全的我还得代写,我粗算了下,当兵两年,我估计写了500多封各类的情书,第二年平均一天1.5封,其实我也知道,当兵的日子苦,加上也没有情感喧泄的地方,这种方式是最好的减压方式,我累点,但是他们能快乐点,我也很欣慰。很可惜,陪伴了我五年的钢笔在我退伍的路上被包里的重物压断了,当时真的很心疼,在回到家的两年里,我再没有用过钢笔,老觉的其他的钢笔不顺手。
工作后,在一次同学聚会的时候,我遇到了自己心仪的女孩,但是她在外地工作,我用自己的情书功底向她发起了攻击,好信需要好笔,那时刚参加工作,也没什么钱,就买了支200多的毕加索,笔还好,就是写时间长了手有点酸,估计是笔设计的问题,出水和顺滑度都还可以,那时基本上一周一封,写了两年,但就象黎叔说的那样: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这次情书王子没有用书信打开姑娘的心房,我帮很多战友成就了姻缘,但自己却不能,而现在的太太,我没有给她写过一封信,因为离得很近,再写情书为免太妖娆了点,基本就是电话加短信,却最终我们走到一起,这让我不得不愤慨上苍给我开的这个莫大的玩笑。
长大了,结婚了,也做了父亲,女儿现在都6岁了,这个时代也在不断的进步,连卖菜的阿婆都会炒股了,资讯的时代,网络快速的时代,满世界的电脑替代了曾经一直陪伴我们的朋友,钢笔在这个时代被慢慢的遗忘,要是要记什么东西的话,一只可以随手扔的塑料笔会是个很好的选择,现在呢,没有写信的对象了,要写的话也是email,方便又快,哪里还有人会问,我写信给你写到什么地方之类的话。而我的钢笔,现在也只能安静的躺在抽屉的角落。
拿起钢笔,我突然会有种时空穿梭的感觉,曾经的点点滴滴都会涌上心里,让自己的情感顺着笔尖自然的流露出来,让自己知道自己还懂得爱,名利场的尔虞我诈,虚假和伪善,放开点吧,人的内心,总要留点安静的角落,干净点的小天地,不求自己的书法能有多大的造诣,但求心能安静点,回望下自己,悔或无悔,自己知道,手中的笔知道,足已。
最后,愿各位笔友快乐,因为你们快乐,我也快乐。
最后写点149的感受,我手比较大,握感还行,说实在话,轻了点,本以为这样的大家伙会有点重,不过应该是万宝龙考虑到实际的书写感受而这样做的,那些收藏用的应该还是很重的,我朋友有支龙大清限量,我开玩笑和他说你这个笔可以上书几个大字:如意金箍棒,扔海里直接可以当定海神针用,我的是f尖的,考虑到有时要签字,ef会细了点,f尖的下水比较厉害,还好龙的墨水干的比较快,不然写完要拿去烘干了,前些时间收了条鸟的m400,开始没发现有多写意,拿了龙后在拿鸟400,确实鸟的笔日常用还是不错的,龙日常写还是稍有吃力,毕竟国人的手不比欧美那些大个子。我是苏州太仓的,看看有没有近的朋友,你们可以教我练练字,我的钢笔字真的不敢恭维,呵呵,心里突然冒出一句:开好车的都是好人吗?那拿好笔的都能写好字吗?!好了,就写这么多了,再次祝各位双休日快乐啊,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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