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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个,不会是真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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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7-18 16: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具体内容不要讨论、不要引申、不要传播、不要相信,哪里看、哪里了——

http://anli.manylaw.com/article/2011-07-16/jf6eirbggg.html

http://xuefei.xianshou.blog.163.com/blog/static/119465486201161017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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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11-7-24 12:01 | 只看该作者
悲哀的事多了去了,小民无保障。盼等无德之人遭天谴。
lspzjj 发表于 2011-7-23 12:27



    虽然天朝当下各种论调纷繁熙攘,然而最大的问题是谁来做“天”,是民众,是帝王,亦或者是独立第三方?:diz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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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1-7-23 12: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spzjj 于 2011-7-23 12:29 编辑

悲哀的事多了去了,小民无保障。盼等无德之人遭天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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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7-20 12:14 | 只看该作者
似曾相识的“激情”二字突然出现在脑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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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1-7-20 10: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wangchaotank


    消消火,其实是让你去当圣骑士还是去躲猫猫,都是可以商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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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7-19 16:07 | 只看该作者
现代社会罪犯是有人权的 可是死者的人权在哪里 我看不到 有精神类疾病就能免罪 精神病是喝过无敌药水的圣骑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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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7-19 15:1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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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7-19 10:08 | 只看该作者
大清皇帝曾经说过,在盛世里,无所谓什么忠臣奸臣,只要有好奴才就行。奴才骂主子自然是犯上,捧主子碰过了头也是要打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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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7-19 10: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御风行


      好滴好滴,激动鸟。是要小心被和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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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1-7-19 09: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lavi


    嘘!都说了不要发议论。虽然你是帝党,但说话过头一样会咔嚓的。要不送你去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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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7-18 20:37 | 只看该作者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在中国倒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所谓平等、民主、人权,在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的不平等的前提下,就是扯淡的代名词。
所以,整天骂毛**的人,不妨想一下,毛到底是为了谁?虽然他不少事情办得是挺cd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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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1-7-18 17: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洗心堂主


    早就听说在不列颠的监狱服刑是非常享受的,想来实现西方思想家的共产主义也不过如此了。
    要是我到那边生活不下去了,就去找个警察多的地方假装抢劫,就像上次那个被老太太打得落花而逃的“强盗”一样,警察要是不抓我的话我非告他们渎职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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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1-7-18 16:40 | 只看该作者
向米国学习 司法进步中

可能某地先行完全取消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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