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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卖家不按先后顺序卖出钢笔的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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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4-11-18 21: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实属无奈,对这位卖家的行为表示不解,希望尽快按正常程序出笔,谢谢!详细请看下帖“出51绿色”,说另一个买家通过PM无条件定下了,如果这样,是否给正常的买卖市场造成混乱呢,我无条件定下的时候卖家还未封贴的,请猫版帮忙处理,或者解析下买卖定下的规矩吧,谢谢!本人只想讨个公道和说法!!!
http://www.penbb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73000&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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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4-11-18 23: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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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4-11-18 23:20 | 只看该作者
第三 原帖楼主似乎没有说“以第一个喊'定下'的人为准”,这就意味着pm,乃至打电话什么的定下都可以是有效的办法,解释权在楼主。
第四 实话说,笔友,尤其是老笔友都很怕带条件定下的,人家都说了可以pm咨询,再来个“如果”就是不解风情了不是?

另外我就好奇问一下楼主啊啊没有别的意思……楼主是不是不知道这里如果发帖了基本上投诉的和被投诉的人有一方是要悲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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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23:48 | 只看该作者
SKphoenixky 发表于 2014-11-18 23:20
第三 原帖楼主似乎没有说“以第一个喊'定下'的人为准”,这就意味着pm,乃至打电话什么的定下都可以是有效 ...

第二个定下是没有带条件的,请看清楚。
最后感谢楼上两位的解答,但在我看来,基本就是在咬文嚼字,不说不可以用PM就是可以PM,不如你自己写出来?我只是觉得既然正规写贴出笔,也请按照规矩和大家约定俗成的习惯进行吧,不然,直接在QQ群之类的出了算了!这是对论坛出贴的基本尊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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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23:52 | 只看该作者
谦逊有益 发表于 2014-11-18 23:05
第一  你回复定下的帖子编辑过了
第二  论坛出笔,尤其是老笔友出笔都默认保留选择买家权利的

感谢这位笔友的提出的观点。
但我想请教,我编辑过的回复,但编辑时间那是历历在目的,当时就等楼主回复,我就是在当晚楼主出贴的情况不足10分钟的情况下定下的,至于要知道为什么编辑,因为我第二个刚开始回复的是“定下”,后来是补充请楼主PM的内容,如果需要,请本版版主公开我编辑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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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11-19 00:04 | 只看该作者
怎么说呢,按照规则,买家喊定下的话,是有义务买下的,基本上没有反悔的理由。而卖家相对宽松,有权选择买家,也就是说卖家如果理由正当,比如对新人买家不放心,别的买家先行一步定下等等,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来挑买家。比如这个帖子有可能是卖家出笔贴还没审核通过的时候就被别人PM收了,这个是可以的。
当然,卖家不能无理由不卖,比如有人私底下加价,后悔价格低了之类的,这些肯定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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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11-19 00:09 | 只看该作者
在一般非拍卖贴中,卖家偶尔行使选择买家的权利也是有的

最主要的,还是楼主编辑了,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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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9 00:12 | 只看该作者
泡... 发表于 2014-11-19 00:09
在一般非拍卖贴中,卖家偶尔行使选择买家的权利也是有的

最主要的,还是楼主编辑了,硬伤

感谢泡总,这个笔我估计是没有希望的,只是觉得有点委屈而已,自己发个贴出过两个笔都小心翼翼,规行矩步,可那些人呢,哎!还是老实人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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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11-19 00:1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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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9 00:14 | 只看该作者
泡... 发表于 2014-11-19 00:09
在一般非拍卖贴中,卖家偶尔行使选择买家的权利也是有的

最主要的,还是楼主编辑了,硬伤

感谢泡总!!我要求公开我编辑前的内容,即可!人艰不拆!!{:soso_e126:}有些人还强盗理论,哎,算了,遇人不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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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11-19 00:1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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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11-19 00:22 | 只看该作者
sdadam9 发表于 2014-11-19 00:14
感谢泡总!!我要求公开我编辑前的内容,即可!人艰不拆!!有些人还强盗理论,哎,算了, ...

其实要表达的意思基本是一样的
像这样帖子出来之前就被买走的很常见,有些还真的就是在qq群里出掉的{: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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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9 00:25 | 只看该作者
泡... 发表于 2014-11-19 00:22
其实要表达的意思基本是一样的
像这样帖子出来之前就被买走的很常见,有些还真的就是在qq群里出掉的{:so ...

我的意思就是:你可以在其他渠道出笔,但在这里出贴了,就守规矩了,难道龙版、猫版定下的规矩就是为我而设,对其他人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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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9 00:30 | 只看该作者
ochl 发表于 2014-11-19 00:14
唉,可惜没捡到白菜。。。同情ING

感谢!可惜是第二情感了,第一情感是惊奇,再者觉得有人在践踏版规了,今晚再看看,有些还觉得违规的事是天经地义的,这世道!!!!!!!一个这样的贴可以看出笔坛中有某类“高人”,实属大开眼界了!再次感谢兄,还有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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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11-19 00:44 | 只看该作者
sdadam9 发表于 2014-11-19 00:25
我的意思就是:你可以在其他渠道出笔,但在这里出贴了,就守规矩了,难道龙版、猫版定下的规矩就是为我而 ...

问题是这里的规矩本身就是允许卖家有权选择买家啊。。。。这不是针对你一个人,而是普遍性就有这么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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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4-11-19 06:47 | 只看该作者
lz太认真了吧,考虑到审核的不确定,有时还没发出就被定了也很正常。买卖不必看得那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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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4-11-19 09:11 | 只看该作者
之前1楼提出一堆的疑问,然后2楼所谓的‘无条件’,在卖家看来其实已经是‘有条件’了,这样的买家是所有卖家最怕的。更何况那个‘无条件’是编辑过的,如果你是卖家的话,恐怕自己也难免会有想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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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4-11-19 09:3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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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4-11-19 09: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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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4-11-19 09:4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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