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最后一帖,我的道歉信。</p><p>我知道最近给大家带来麻烦了,</p><p>我也不多罗嗦 , mr_secret 、鸟哥、雨哥、JACK、SL、老邓等人是我在论坛比较敬佩的一些前辈,</p><p>是你们不厌其烦诲人不倦的教会了我很多知识,我从内心感激你们。</p><p>我毕竟是个新人,不懂的多,疑问也多,新手区因为人太少,而本区相对最热闹,往往会把部分帖子都发这里,</p><p>得到更多的关注,最短时间内来向大家学习。</p><p>但可能发的帖子多了,然论坛规则或约定并无表明发多少帖子算“多”,也没写明水帖的标准,“乱发帖”的上限和标准也没有文字定义。这让一个初到论坛宝地的我来说,确实不好掌握。猫哥说这得靠人治,可论坛人多,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跟斑竹一个想法,当出现问题,又无版规调整限制,这问题就不是新会员的错,而是论坛控制者的过失,因为新会员 比如说我,每次发帖就自认为是一种合理的行为,因为我并不知道“无意义帖子”的标准。如果有版规约束,我自然可以明白,斑竹删帖也能有个依据和说法。 如果什么都没有,斑竹随心所欲,感觉不舒服的就采取措施,这无疑对大家并不是很公平。 当然我以上的言论是在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地位为基础的。如果说斑竹无规则可依是渎职,那么随心所欲的滥用职权就是一种以权谋私利。因为这是满足其个人的主观欲望而不是所有人的。斑竹的义务是对会员过失的纠正而不是截堵。认为是水帖的移到水区,认为是新手帖的可以移动到新手区。斑竹不想动手,直接让我别发帖了。</p><p> long37 管理员很负责,有人向他举报,投诉,说我发的帖子是水帖,暂且不议他们是如何定义我的帖子就是水帖的,也不知道他们根据来自哪里, 但LONG37 确实很到位, 他用短信提醒了我2次,却没对这种言论立刻屈服而马上删了我的帖子,暂且不谈我帖的合法性, 管理员的作风让我敬佩。最后希望你能把我的帖子都删干净,我也不想给大家留下阴影。</p><p> parker620 是首先开始不满我的帖子的,在这里首先向你和你们还有有可能的你的马甲们道歉。是我触犯了你的利益是我不对。 但你在论坛骂楼主是白痴了。 这种辱骂行为是公然的挑衅,我不知道为什么连骂人都可以,斑竹却要限制我的发帖。论坛就是一个大家互相讨论互相学习的场所,如果让我去翻曾经的老帖,OK,这是句话。可那论坛不成了一本死词典了, 还要交流什么。有问题了,出来个人喊一句:去百度,都能解决,别浪费论坛资源。</p><p> 如果我的帖子实在很无知,很幼稚,很浅显,这种情况当然有,每一个新人都会存在很多不理解和无理的想法,发的帖子让有些人可笑也不可避免,可笑归可笑,无聊归无聊,斑竹有权转移帖子到其他区,这是斑竹的职责,我没有恶意罐水,只是通过发帖的形式在不断的向大家学习和积累经验。 但无论是转移还是警告都是斑竹的职责,有人不满可以向斑竹投诉, 就 PARKER620这类 就跟个帖子使用个别攻击性的词语 辱骂楼主,侮辱他人人格的行为而言 ,只能显的当事人的素质和道德品格是相当低下和恶劣的。 而斑竹听之任之,并无采取任何屏蔽措施,可以被视为是一种默认 parker620行为的行为。</p><p> 对人我不做任何评价,对事我只能发帖谈谈我自己的观点。能认识论坛的不少朋友固然是我最大的收获。 最后向管理员道歉,因为部分帖子确实是我在开玩笑。 目的只是为了缓解一下论坛的气氛。[em01][em01] </p><p> 通过我的实践,我发现玩钢笔的有一些人素质确实不敢恭维,原以为能写一手好字的个个都是有涵养的人呢,实则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甚至超出了我的想象,而我只能避而远之了。</p><p></p><p></p><p>最后,我还有个疑问,我看到有人提出论坛可能存在抢手,立刻得到广大群众的围攻。 谈下我的分析,</p><p> 一、 从常理出发,任何商家,他们都希望把自己的货物卖出去而获得利润,不管利润高低,结果都一样是希望把东西卖出去。 而要卖自己的东西首先会说自己的东西好,不可能自己贬低自己的东西,而好是存在比较的,因为独立的一件东西不存在好与坏之分。 </p><p>二、 实际上,我本人购买墨水和钢笔时,2个老板非常的不错。SL甚至为了我打电话叫老家的人给我去商场找墨水,可以近点邮寄给我,很为人考虑,我也很感谢他,而卖笔的老板给的价格也低于标价。 从这2件事来看我个人绝对认为论坛不会存在这种抢手现象! 而且深信这个结论!</p><p>三,从理性分析, 我对老板人不错的看法只是我主观推断,我相信论坛无抢手也是我的主观以为。但是,包括斑竹在内,拿什么保证商家不注册马甲 以各种形式诱惑新会员买钢笔呢?(有人马上跳起来说,别人怎么谈笔的好坏是别人的事,最后买笔的是自己。 这话是没错,但很不道德,路上卖白粉的是他在卖,别人买不买是别人的事, 那警察是不是靠这个理由不抓卖白粉的了? ) 所以我的疑惑是,,,斑竹和广大会员笔友门,是依靠他们对论坛的信任,来推定论坛绝对没有抢手的这种说法的, 但这种想法是否站的住脚呢? 显然并无可靠的根据,因为谁都没法证明抢手是不是注册了什么马甲,只是靠自己的认为来下定义。 当然 也没有人站出来举证哪一个人就是抢手了,所以说论坛有抢手的结论也不可能成立。 至此,我认为,无论说论坛有无抢手,都是不正确不合理的结论。因为谁都找不到可信的证据。 而我所看到的。。。是两派低级的互相漫骂诋毁。</p><p> </p><p></p><p>至此 ,是我来贵论坛最后一个帖子,学到了不少,还要谢谢大家, 祝大家晚安。 <br/></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3 0:39:5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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