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PENBBS.COM第26季墨水隆重上市,详情请点击。

钢笔论坛

 找回密码
 论坛注册(注册原因请填:钢笔)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593|回复: 1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金庸大师用剑五种境界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2-10 22: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首先对金庸大师顶礼膜拜
一直痴迷与大师的作品
不时就会温习一下
不过每次翻开就无法停止读下去的冲动
从刚开始被鄙夷轻视的始终坚持
一直到现在功成身退的从容淡定
风风雨雨不尽言表
话说那时武侠的地位和现在的网络小说~~神马玄幻修真穿越网游~~的地位有些类似
不过大师始终严肃以待之
区别于其他大师小师的随意 调侃
其字里行间意味深长
以我愚见是深受红楼影响
棉里藏针 老奸巨滑
言归正传
当杨过山穷水尽绝处逢生之后偶然的遇到独孤求败的剑冢
好美的童话
不过独孤求败作为一名从未出现的人物且描写只寥寥数句就能深入人心
不得不说名字起的牛逼
而且明显有大师本人的影子
这名字可比苗人凤的打遍天下无敌手层次高多了
就像泰森和超级赛亚人之间的差距一样
虽然对我来说是木有区别的
赛亚人说老子的高手做的太寂寞太沧桑了
你们什么时候能离我近一点呢
有实力 够张扬
不过悲凉之意也是溢于言表
再言归正传
话说独孤求败将生平用剑埋于地下
并立碑文名之剑冢
大意是说老子用剑经过了五种境界
一是利剑 吹毛利刃
而是软剑 以柔克刚
三是巨剑 大巧不工
后来的杨过也只能达到这个境界
四是飞花落叶皆可为剑
五是手中无剑心中有剑
这段话精彩绝伦
简直可以当禅宗的公案来参了
再言归正传
说到藏笔用笔
首先利剑~外形流 金棍银棍 风骚稳重
然后软剑~感受流  弹软粘滑 笔触细腻
再后重剑~技术流  重剑拼的是内力  钢笔拼到最后总会回归书法 笔不出锋字有锋
再后草木~返璞归真流  出水的就是笔  是笔就能写字 写字就是作品 这样的人已不在笔潭
最后的境界恕我不懂 借用一句话
凡所有相 皆是虚妄
王羲之貌似也未有此境界
不过
我似乎第一个境界还没到
没有境界

金大师最后退隐江湖看来早有伏笔颇有意味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2#
发表于 2012-2-10 23:24 | 只看该作者
沙发~~~那也奔着着第一境界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2-2-10 23: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只愿随风


    江戸江戸川コナン探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2-2-11 00:55 | 只看该作者
金庸都没你能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2-2-11 05:10 | 只看该作者
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2-2-11 13:36 | 只看该作者
返璞归真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2-2-11 13:41 | 只看该作者
同样的书,人不一,果不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2-2-11 13:4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2-2-11 13:56 | 只看该作者
说得好。
最近有笔坛书法之争。个人以为书法是玩笔的重要一部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2-2-11 16:3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2-12 07:53 | 只看该作者
承蒙游子兄夸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2-12 07:55 | 只看该作者
这里的字友好而又亲切
比书法论坛好很多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楼主| 发表于 2012-2-12 07:56 | 只看该作者
-_-||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2-2-12 11:35 | 只看该作者
不经前三种境界,直接从第四重开练,会不会走火入魔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PENBBS第27季墨水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钢笔论坛 ( 桂ICP备12002903号  

GMT+8, 2024-9-28 05:22 , Processed in 0.143000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