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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删除sleepbeer10天内所有主题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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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10-14 00: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p>经管理团队投票,删除sleepbeer 10天内所有主题和回复。特此公告。</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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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6-10-14 00:37 | 只看该作者
无聊的口水战很烦人,我确实不知道他在那个"钢笔发烧友"身上能学会什么?
3#
发表于 2006-10-14 01:2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主题应该锁掉,公告就没必要讨论
4#
发表于 2006-10-14 02:07 | 只看该作者
<p>这个论坛没有广告,各位版主也都是无偿服务,建个论坛也不容易,我保证以后不再胡搅蛮缠了.</p><p></p>
5#
发表于 2006-10-14 08:34 | 只看该作者
大狗兄,睡觉好过。别和他纠缠不清了
6#
发表于 2006-10-17 00:51 | 只看该作者
说说原因
7#
发表于 2006-10-17 01:06 | 只看该作者
<p>顺便问问,管理团队对于率先对别人冷嘲热讽,和人身攻击,谩骂的人的主题和回复如何处理?</p><p>2楼,我以前的恢复你看了没有?这个问题我已经至少解答两遍了。</p>
8#
发表于 2006-10-17 08:53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sleepbeer</i>在2006-10-17 1:06:29的发言:</b><br/><p>顺便问问,管理团队对于率先对别人冷嘲热讽,和人身攻击,谩骂的人的主题和回复如何处理?</p><p>2楼,我以前的恢复你看了没有?这个问题我已经至少解答两遍了。</p></div><p></p><p>&nbsp;&nbsp;&nbsp;<font color="#0066ff"><strong>
                                <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为何你的回复我就一定要看?现在又到何处去看?</font></strong></font></p><p><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0066ff" size="4"><strong>&nbsp; 和你无冤无仇,你是不是觉得学到东西,学到了什么东西,对你有无提高又与我何干?</strong></font></p><p><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0066ff" size="4"><strong>&nbsp; 我只是奇怪你怎么会从这样一个满口100“专家”却要买假100的送女朋友,行为遭到大家反对的人身上得到启示并且觉得大有裨益?</strong></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17 8:54:35编辑过]

9#
发表于 2006-10-22 10:01 | 只看该作者
<p>&nbsp;&nbsp;&nbsp; 楼上,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看都没看发什么言,大家都觉的对就是对吗?看来你是个随大流的人。认真想想为什么删我10天内的主题和回复?发生争论一共才几天?关键不是争论,是不想叫人知道英雄北京代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什么不想叫人知道?</p><p>&nbsp;&nbsp;&nbsp; 管理团队要是心怀坦荡,为什么不把英雄北京代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发出来?抓住别人的一点瑕疵就全盘否定,就手删除,那人是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对,但这点没问题,而且他提供的地址我去过,电话我打过,是否是骗子我也打电话咨询过上海英雄(回复北京是他们的直属单位,不是假的也不是挂靠的)。整个过程发在删那人帖子的公告里,希望管理团队公正的对这点给与肯定,结果那,直接桶着了<font face="Verdana" color="#000000">韦伯猫的肺管子,一改往日言行,上来说什么?“你没必要知道”。为什么么没必要?接着就放出来条疯狗,开始人身攻,看见自己小狗减落下风,情急之下从背后跳出,并抬出管理团队。</font></p><p><font face="Verdana">&nbsp;&nbsp;&nbsp;&nbsp; 另:管理团队:</font></p><p><font face="Verdana">&nbsp;&nbsp;&nbsp;&nbsp; 明确公布英雄北京代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对那人提供这个给与肯定。</font></p><p><font face="Verdana">&nbsp;&nbsp;&nbsp;&nbsp; 如果在放出什么生物,狂吠乱咬,在下就不手软,奉陪到底。</font></p>
10#
发表于 2006-10-22 10:20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sleepbeer</i>在2006-10-22 10:01:20的发言:</b><br/><p>&nbsp;&nbsp;&nbsp; 楼上,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看都没看发什么言,大家都觉的对就是对吗?看来你是个随大流的人。认真想想为什么删我10天内的主题和回复?发生争论一共才几天?关键不是争论,是不想叫人知道英雄北京代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什么不想叫人知道?</p><p>&nbsp;&nbsp;&nbsp; 管理团队要是心怀坦荡,为什么不把英雄北京代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发出来?抓住别人的一点瑕疵就全盘否定,就手删除,那人是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对,但这点没问题,而且他提供的地址我去过,电话我打过,是否是骗子我也打电话咨询过上海英雄(回复北京是他们的直属单位,不是假的也不是挂靠的)。整个过程发在删那人帖子的公告里,希望管理团队公正的对这点给与肯定,结果那,直接桶着了<font face="Verdana" color="#000000">韦伯猫的肺管子,一改往日言行,上来说什么?“你没必要知道”。为什么么没必要?接着就放出来条疯狗,开始人身攻,看见自己小狗减落下风,情急之下从背后跳出,并抬出管理团队。</font></p><p><font face="Verdana">&nbsp;&nbsp;&nbsp;&nbsp; 另:管理团队:</font></p><p><font face="Verdana">&nbsp;&nbsp;&nbsp;&nbsp; 明确公布英雄北京代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对那人提供这个给与肯定。</font></p><p><font face="Verdana">&nbsp;&nbsp;&nbsp;&nbsp; 如果在放出什么生物,狂吠乱咬,在下就不手软,奉陪到底。</font></p></div><p><font color="#0066ff">&nbsp;&nbsp;&nbsp;<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 是你不了解情况,"英雄北方代理"究竟是谁,你都还没有搞清楚.那个隐藏自己身份的家伙抬出这么个"代理"概念的目的,你也不知道,而在这个论坛里待时间长的笔友,都了解.</font></strong></font></p><p><font color="#0066ff"><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 删你的贴,不是因为这个什么代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是因为你积极维护这个"钢笔发烧友"的形象,我好心劝你仔细看看他过去的帖子,好对这样的人的人品有个认识,不要被他"专家"的表象误导,你对我的态度却很不友好.大狗没有耐心和你讲道理,和你打口水战也是这个原因,事情都过了,大狗和你吵架的帖子也被删了,可在你新发的帖子里却仍旧出言不逊,你是想达到什么目的?</font></strong></font></p><p><font color="#0066ff"><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nbsp;&nbsp;那个人不配喜欢钢笔.做人的态度决定一切,他大方向错了,你就不要拿放大镜找他的优点了,不足道.论坛里的大多数笔友也不会欢迎这样的人和他的支持者存在.</font></strong></font></p><p><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0066ff" size="4"><strong>&nbsp;&nbsp;&nbsp;论坛运行到现在不是一天两天,管理团队的动作,似乎还轮不到要一个注册不满两月,期间发帖不到二○的新人指手划脚;老猫是论坛管理者不错,但是并不独断,删了你的帖子,还公告了大家,很到位了.如果你注册发帖就是为了踢场子,怕是讨不了好.</strong></font></p><p><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0066ff" size="4"><strong>&nbsp;&nbsp;还是那句话,你要是不喜欢这里,请离开,这里也不会欢迎你,你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和有大家"奉陪到底"的想法,结果只会是你的一厢情愿.</strong></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22 11:38:54编辑过]

11#
发表于 2006-10-22 11:02 | 只看该作者
成天对人说我是英雄100专家确实很讨厌,还在论坛明目张胆求购假100,这样的人,不提也罢
12#
发表于 2006-10-23 15:34 | 只看该作者
<p><font size="7">咋了?</font></p><p><font size="7">出阶级敌人了?</font></p><p><font size="7">谁是?</font></p>
13#
发表于 2006-10-26 10:17 | 只看该作者
熊猫,以及很多人,我坚持我的看法和意见。
14#
发表于 2006-10-26 10:34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sleepbeer</i>在2006-10-26 10:17:36的发言:</b><br/>熊猫,以及很多人,我坚持我的看法和意见。</div><p></p>这帖已经沉了,S省省心.
15#
发表于 2006-10-26 23:16 | 只看该作者
<p>发烧友又来了啊?真是够无聊的</p><p>一个买假笔,然后拿几只破616当古董的人.也不怕丢人.</p>
16#
发表于 2007-4-28 20:04 | 只看该作者
<p>什么叫丢人?</p><p>管理团队对于率先对别人冷嘲热讽,和人身攻击,谩骂的人的主题和回复如何处理?至今已过半年有余。问什么还在装聋作哑?</p><p>还有人居然大张旗鼓地捧臭脚,到底是谁不了解情况?你调查了了吗。别的我不知道,我就知道我打电话给上海问过。自己也前往看过。熊猫说什么我对你不友好,你也不看看,到底是谁对谁不友好,有本事把删的贴子打开,叫大家里看看。</p><p>至于讲理那个叫什么草人的也配?张嘴就是污言秽语。别跟这捧臭脚了。恬不知耻。</p>
17#
发表于 2007-4-28 20:12 | 只看该作者
<p>我来与不来,是我个人的事情,又没问你,用不着你急着表白。</p><p>要是触及了所谓的观礼团队的利益那就直接删我ID。假模假式的。欲盖弥彰!</p><p>顺告熊猫,看见捧臭脚的我就恶心。</p><p>小小环球,几个苍蝇苍蝇碰壁,嗡嗡乱叫。哈哈哈哈哈哈哈哈</p>
18#
发表于 2007-4-28 20:17 | 只看该作者
<p>哟,这个人是怎么回事?</p><p>像我这样的新人还不知道论坛居然有这样一段历史</p>
19#
发表于 2007-4-28 22:49 | 只看该作者
不要挖墓了,谢谢。
20#
发表于 2007-4-28 23:01 | 只看该作者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0066ff" size="4"><strong>那么久的帖子,又被顶起来了,都忘了这事了,呵呵。</strong></font></p><p><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0066ff" size="4"><strong>sleepbeer,别的不说了,注意素质,我没有出言不逊,看到的是你仍然念念不忘,出口伤人。</strong></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28 23:19:4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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