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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样的公司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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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4-14 16: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是广东的一家做厨卫的公司,名字不说了,规模很大,有2000多名员工。我刚接到储备干部一职的复试通知,可是刚看到有同学对那个公司这样的评价:
           师弟师妹千万不要来XXX公司!!
           其实我们是被骗过来的,首先工资方面,他说月薪2500,实习2000,但是来到又搞个什么系数出来,就是说第一二三个月的工资要乘以0.7、0.8、0.9,那就是说第一个月的工资只有1700,这个当时他可没有说的。其次,实习期间要做普工打杂,并不是按方向来实习,这让我们很郁闷,天天打杂,月度考核不过关下个月继续打杂,现在第一个月过去了, 有几个人因为考核不及格已经被炒了,事实上并不是他们考核不及格,而是他们所应聘的岗位根本不缺人,我们还听人事部门的经理说,三个月下来我们60多人会被刷掉40多个的,因为公司根本没有这么多位置留给我们这些大学生!我听到这个消息后简直气炸了,既然你容不下这么多人为什么要招这么多啊!!奉劝各位找工作,千万不要找储备干部,储备干部其实就是普工!!# M/ d7 ^. B. c! {
      其实我们都很想走的,但是户口档案都迁过来了,如果想走的话,公司是不会给你开离职证明的,要不你就准备赔3000,否则你去找人事部,他们都不鸟你! 现在已经走了的几个女生手续都还没有搞定。所以我们都深有感触,如果当初把户口档案留在学校或者家里就好了,不用被这些绑住,想走都走不了。- q2 ^  g" t$ g9 ]7 G5 R' j. }
      我们刚到公司,就被要求签合同了,合同上有关公司方面的一个字没填,但是就要求我们签字,另外还签了一份协议,这份协议规定,如果我们在3年内离职要赔三千。但是事实上这份合同在实习期内是不会生效的,也就是说我们在实习期内什么保险都不会给我们买的,我们的权益都没有保障。" M' T) L' J2 m" O
      以后如果他到我们学校招人,大家想清楚了再去吧。

这种公司该怎么对付才不会吃亏呢?在百度知道发帖总是被删,所以来这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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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1-4-14 16:1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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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1-4-14 16: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游子意


    又一个劝我不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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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4-14 17:36 | 只看该作者
这份协议规定,如果我们在3年内离职要赔三千? 这样的协议根本就是明摆了坑你?你会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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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4-14 17:4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御风行 于 2011-4-14 17:56 编辑

就我们这边的情况来说,如果不是赚取试用期的廉价劳动力的话,这样的企业大多是被666逼着招收大学毕业生给弄得没有办法的。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来说,有的确实并不缺人,或者缺的是未必上过大学但却必须在某些方面是能熟料操作的工作人员,或者只是需要勤奋踏实的劳动者。小学毕业不要紧,能每天负责地把卫生弄好;初中毕业不要紧,能忠实地执行统计、保管任务或者能熟练上网、打字……。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真正需要的所谓“高技术人才”是有限的,如同美军靠高技术战士打了高技术战争,但最后真正能稳定局面、取得决定性战果的还是那些地面部队的勇士们。不过,由于国家有政策,各级也有任务层层下达,所以人事局、劳动局都会上门“做工作”,企业要与之打交道的各衙门也会附带施压,企业得罪不起,于是也只好做些敷衍。不过也有些企业是为了虚荣和贪图小利而这么干的。至于从基层甚至打杂做起,一些成熟的有自己传统的企业甚至其他组织也经常如此,我也在基层简单职位上汗流浃背地“锻炼”了3年,然后通过内部考核和考试竞争其它职位。
另外,到底是“实习期”还是“试用期”?如果是“实习期”就更加无可厚非了,我实习时是可是连一分钱“生活费”都没有的,只能赚取一点加班费勉强糊口。实习期签劳动合同是后来的事,我觉得试用应该有规范的实习协议,但不应该签劳动合同,666是为了显示“关心人才”才这么弄的吧?
还有,签合同时要谨慎,对不合理的部份最好能商讨修正,实在觉得不行的哪怕不要签,这签了以后要反悔是很麻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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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1-4-14 18: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御风行


    学习,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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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1-4-14 18: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rechard


    但是确实有很多人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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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4-14 18:41 | 只看该作者
有本事就走,没本事怎么办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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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1-4-16 08:52 | 只看该作者
嗯,见机行事,不妙就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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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4-18 23:35 | 只看该作者
别太担心合同,因为你所说的合同中,我看来硬伤很多,而劳动合同不同于一般的经济合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它有很多限制的,企业所谓的一些作法反而更加证明他们的违法性,终究是要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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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4-19 03:56 | 只看该作者
签了合同不按合同执行本身就是违法
合同上说工资XX  实际得不到那么多  按实习的给你
那你就算实习期  不算正式合同工  换句话说
合同是他们废的  不是你  双重标准没有在合同附注写明  属于无效
你走人  他们叫你给3000  你可以告他们  最差结果是他们补足你每个月应给的钱  然后你拿3000出来给他们
或者  你脖子一硬  告到底  直接捅媒体
就算最后结果是补足每月工资  你赔3000  然后你还可以去劳动监察举报  那公司至少要掏几万的罚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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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11-4-19 08: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 如良


    不错,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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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1-4-19 11:52 | 只看该作者
和我当时差不多
于是和同学拿档案走人,工资扣了一个月,懒得理论,和民族企业纠结这个真是费时费力
当时也算小地方龙头公司,劳动仲裁指望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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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1-4-20 11: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 gshadow


    维权的结果是社会承担的  不是你
你自己的结果是维权的起因
所以  维权是帮助你站起来的拐杖   不是压迫你弯腰的木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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