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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否认妻子论文抄袭 称举报理由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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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4-28 13: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举报者亦明对刘菊花的论文进行了详细梳理,发现“这篇33页的论文从头抄到尾”
■人大教授称,如果属实,则要求撤销其硕士学位,如果不属实,质疑的人应该道歉
■方舟子称,学生论文有问题是因为没有受到规范训练,如果加了注释就不能定义为抄袭
4月18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责任教授陈力丹首度就网友举报方舟子的妻子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的问题正式表态:如果是抄袭,我应该承担失察的责任,并要求社科院研究生院通过一定的程序,撤销刘菊花的硕士学位。
与此同时,方舟子为自己的妻子辩解,并称所谓的举报抄袭的理由很可笑。
抄袭
在美国的学者举报方舟子之妻
举报方舟子妻子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的是网友亦明。亦明就是有“方学家”之称的华人学者葛莘,目前定居美国。
亦明在接受采访时回应说:“最早发现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抄袭的人,是网友洪荞,他是一位理学博士,现在美国一所大学任职。最早公布刘菊花抄袭一事的人是廖俊林博士(网名寻正),他目前在美国衣阿华大学工作。”
亦明在归纳了多名网友提供的证据后,对刘菊花的论文进行了详细梳理,发现“这篇33页的论文从头抄到尾”。但记者注意到,刘菊花的论文共有70多个注释。亦明说:“实际上,刘菊花论文中‘注释’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用来掩盖抄袭痕迹。”
认定抄袭就撤销其硕士学位
4月18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责任教授陈力丹发表博客文章,首度就网友举报方舟子的妻子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的问题正式表态。
据调查,刘菊花2000年至2002年攻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新闻系硕士研究生。2002年5月,刘菊花硕士论文答辩时,陈力丹教授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陈力丹教授在博客中说:“既然文章不长,做到一一对照,比较容易得出正确的结论。如果是抄袭,我应该承担失察的责任,并要求社科院研究生院通过一定的程序,撤销刘菊花的硕士学位。如果没有这些情况,或只有二三行字相似,尚算不上抄袭。那么,提出这种质疑的人,应该向刘菊花礼节上道歉。”■文/《法治周末》
回应
举报抄袭的理由可笑
27日,本报记者就其妻子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一事电话采访了方舟子。方舟子表示,他觉得妻子不会抄袭。
方舟子表示,那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是刘菊花在学生时代写的论文,“我大概看过她写的东西,如果说只是把相同内容放在一起就算抄袭,那这个理由太可笑了。”
方舟子说,十年前,大家对学术规范很模糊,除非是在世界范围发表的论文,其他的根本没有必要去追究是否抄袭,“学生论文有问题,是因为没有受到规范训练。而如果加了注释是不能够定义为抄袭的。”
此外,方舟子强调说,如果真要追究硕士生论文,那么可以说中国当前很多硕士生都抄袭,“都是引用别人的观点,自己并没有真正的学术研究,这些都算抄袭。”
博士生才有必要写论文
方舟子表示,抛开妻子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一事,他自己并不认同要求本科生、硕士生写论文,“这些本科生、硕士生并没有进行学术训练,对学术并不了解,所谓论文,追究起来都有问题,博士研究生才有必要写论文。”
方舟子说,对于那些有兴趣做学术研究的可以鼓励他们去研究,但没有必要强制要求每个人都写论文,这并不是衡量学生专业是否合格的唯一标准。大学生把课程学好,能够学有所成、学以致用才是最重要的。■文/本报记者解保童 实习生张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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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11-4-28 13:25 | 只看该作者
国内的一个奇怪之处,这些公众人物脸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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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4-28 20:45 | 只看该作者
他以什么身份辩护?  
他妻子所在专业的学术权威?   他在他妻子论文答辩时身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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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4-28 21: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iuxuteng 于 2011-4-28 21:56 编辑

回复 1# 围观群众


    方舟子这个人,被“科学精神”附体了,认为科学是无所不能的,他作为科学的化身,所以可以批评任何人,任何事件。
他批评各种抄袭、造假是不错,但是他以西方科学作为标准来抨击中医的那一套,就不对头了。

现在他老婆遇到这种事情,正确的做法是声明愿意接受检查。
他现在竟然王顾左右而言他,说什么本科和硕士不是做研究,也不需要做研究,
用这种方式来强词夺理,那就是无耻了。。。。

当然,那些翻他老婆历史的人,更无耻,更不是什么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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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4-28 21:58 | 只看该作者
方舟子和司马南算是比较恶心的人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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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4-28 23:18 | 只看该作者
加了引用不算抄袭,这个是没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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