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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更爱字迹粗的笔还是字迹细的笔?顺便说说理由 [打印本页]

作者: 夕阳草0104    时间: 2011-1-29 11:26
标题: 更爱字迹粗的笔还是字迹细的笔?顺便说说理由
RT,大家顺便说说理由啊!我感觉应该是女生喜欢字迹细的多,男生喜欢字迹粗的多,不知道是不是。我先来,我是女生,喜欢细笔
作者: musteryu    时间: 2011-1-29 11:30
我随便啦,粗的能涂鸦,细的写作业。因为我是学生,还是更多地选择细尖。粗尖也挺爽的,只要写字能出锋就行。
作者: xuexianbang    时间: 2011-1-29 11:45
看字迹粗的笔写出来才有味道
作者: Hennessy    时间: 2011-1-29 11:51
看写什么了,写西文肯定是西笔M尖以上会比较有味道。写中文的话,很多西笔M以上就横竖的粗细太明显了,Pelikan, Montblanc和Lamy我用下来,EF和F写中文都效果比较好。
个人见解
作者: wbo222    时间: 2011-1-29 13:27
无权投票,我喜欢粗的,因为喜欢出锋的效果.
作者: lacsylle    时间: 2011-1-29 13:29
通吃不需要理由
作者: lyx321    时间: 2011-1-29 16:59
练字的过程.细___粗
作者: 不披羊皮了    时间: 2011-1-29 17:42
您所在的用户组没有投票权限
作者: l-lades    时间: 2011-1-29 19:04
众多膜拜粗尖的从不上笔迹的
作者: 六弦之魂    时间: 2011-1-29 20:28
老爷们儿就得写粗点字,大气;女生写小字隽秀。
作者: phds_tsl    时间: 2011-1-29 20:42
我所在的组没有投票权限!
以前细,现在粗
作者: 无奈    时间: 2011-1-29 21:29
粗的 觉得粗笔迹较大气
作者: 老虎不发猫    时间: 2011-1-29 22:21
最近发起的投票真多
我末有投票权啊
作者: 御风行    时间: 2011-1-30 09:20
粗的才能充分显出钢笔的魅力,看着也省劲,那感觉就像忙里偷闲细品咖啡、在喧嚣纷扰的生活中悠闲地品茶,显出一种与俗务不同的魅力!不过,如果你要在一些杂事中也使用钢笔的话,那么备一两支字迹细的钢笔还是有必要的。
作者: 丁十三    时间: 2011-1-30 10:10
通吃帮路过。
  前十年喜细,意有筋骨,后五年喜粗,意有血肉。再至后来,粗细无谓,字不见进,眼已见高。所谓:
  笔无粗细,字无高低,出锋藏锋,不过痴迷。
作者: 风晴雪    时间: 2011-1-30 11:21
虽然我选的是细笔...但是其实我都蛮喜欢的~
虽然由于是学生基本只能用细笔><真惆怅.......
作者: abs001    时间: 2011-1-30 12:04
学生时代喜欢细,工作后不写作业,不需要细,粗点0.8的格子能写下就好。
作者: sonicking    时间: 2011-1-30 12:47
细笔日用方便。
作者: rainbow_q    时间: 2011-1-30 12:49
无权投票,我是纯粹的细字尖控,手里的日笔都是F,最粗的算是三文堂的EF了吧。。。
没办法,折腾一圈下来就是不喜欢粗笔。。。
作者: 夕阳草0104    时间: 2011-1-30 13:26
回复 20# rainbow_q


    我也是折腾了一大圈,就是对粗笔提不起兴趣
作者: eyea    时间: 2011-1-30 14:55
日用还是得细的 练字嘛喜欢粗
作者: rainbow_q    时间: 2011-1-30 17:11
回复 21# 夕阳草0104


    问题我是男的。。。。。。。。。
作者: naclo    时间: 2011-1-31 13:40
无权投票,个人喜欢相对粗一点,说说自有笔的感受
lamy2000-ef太细了,不爽,已经束之高阁了。
pilot845-M、sailor21K-M和149-F差不多,日常写笔记、做研究正好。尤其是845和149。
签名的话,日笔肯定要B以上了,MB149的M在test的笔试下来貌似比F粗不了多少,
作者: Cylord    时间: 2011-2-1 14:48
通吃帮路过。
  前十年喜细,意有筋骨,后五年喜粗,意有血肉。再至后来,粗细无谓,字不见进,眼已见高 ...
丁十三 发表于 2011-1-30 10:10


丁兄此言确实是用笔粗细的最高境界了。。
作者: Cylord    时间: 2011-2-1 14:51
本帖最后由 Cylord 于 2011-2-1 14:52 编辑

我写字比较用力,用粗点的出水就大,一写下去比别人写起来更粗。。所以只用细笔尖的。
作者: 不肥不残    时间: 2011-2-1 18:38
女的。
也是通吃帮,因为除了写字还要画画。
作者: 宁风有信    时间: 2011-2-6 08:57
都喜欢~看实际情况~关键要出墨顺畅~
作者: 1a2a    时间: 2011-2-8 20:51
我是学生,首选细笔,因为要写作业,不过我也很喜欢粗笔。
作者: 乱花飞过秋千去    时间: 2011-2-8 21:09
我是文科女啊,又是从小练毛笔字的当然是对粗的感兴趣。
真的,我觉得细笔好像是在书缝里写字,写的肉疼不说,而且还慢,字又难看。所以,为了我的字线条饱满,能随笔写出行书的味道,我爱粗笔。在淘宝上买了20只比百美和10只bic的圆珠笔(1.0mm)
作者: 游戏人间    时间: 2011-3-27 16:11
日笔M左右,太粗也不合适
作者: alanwoo    时间: 2011-3-27 18:21
喜欢粗的,因为写英文居多!
作者: 朴昌范    时间: 2011-3-28 13:32
您所在的用户组没有投票权限
作者: cc002266    时间: 2011-3-28 13:38
細字筆是大學生的性命啊......!
作者: cc002266    时间: 2011-3-28 13:40
呃,不過,這粗細的分野......

是不是要拿個安定的標準來說?例如百樂G-2 0.5mm中性筆
作者: hpwan2    时间: 2011-3-28 17:54
单田芳老师就经常说“大人办大事,大笔写大字”
作者: 陈嘉龙字凤翔    时间: 2011-3-28 18:17
粗。年轻人锋芒毕露,处处出峰。
作者: salever    时间: 2011-3-28 20:29
我通吃,哈哈哈哈
作者: ming0611    时间: 2011-3-29 15:38
无权投票,签字粗笔,日用细笔~
作者: 如良    时间: 2011-3-29 22:29
用美工笔的 想粗就粗 想细就细
作者: 如良    时间: 2011-3-29 22:32
用美工笔的 想粗就粗 想细就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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