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恒,文学大家,虽然童年生活于北京城里,但决不会忘记京西门头沟斋堂镇西斋堂村是自己的老家,骨子里是山民的后代。说实话,他长得不算白净,有父母的遗传基因。而祖籍是座大煤窑,煤是黑的,煤黑恐怕早烙印在血脉中了。灯下读他的《黑的雪》、《苍河白日梦》,眼前总闪现那一团黑,大概是他故乡煤的影子了。 [attach]94680[/attach]他长得不算年轻。当年留有胡子,不是美髯公,不是马克思那种,只是稀稀的山羊胡子,后来老觉笔下不顺畅,索性就把胡子刮了,省得没事就拿手捻。就那样,走在大街上,老太太无意中指着他儿子问:“您孙子?”真使他气撞脑门,可又不能对老人发火,便默认为是了。其实,不年轻就是老成。我读刘恒小说,包括散文随笔,如同他这人一样,很老成,表里如一,文如其人,名副其实了。 《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一出,即热读于平民百姓间,媒体不甘落后,先后又拍电影,又改编电视剧,推波助澜,引起强烈反响,人称“张大民”现象,甚至把某年称为“张大民”年。张大民很贫嘴,是城里是乡间那种不可或缺的“活宝”。但这“活宝”很不一般,困境下,毅力坚忍;挫折前,精神乐观。有人说,大民是当代的“阿Q”,那是以这部小说与鲁迅的相媲美了;也有人说京味文学前有老舍,后有刘恒,那意味着他够得上大师级了。也许刘恒自己从来不这么看,那也不碍事,人言可畏也可敬,一说一听一过罢了。 其实,张大民可以贫嘴,刘恒的小说刘恒的文章却一点都不贫,非常本色,没有古今中外引经据典海阔天空花里胡哨,一切全从心底泉水一般淌出,读着舒服,读着熨帖,如瓦屋纸窗下饮一壶老酒。 写作是寂寞的事业。在自得其乐中苦心经营自己的小说,当然偶尔也涉足影视。对于刘恒来说,写作是一种爱好,也是他的命。世风重实利,也重势力,而小说已是无用的别名。他能坚守着文学这片净土,摇着笔写下去,不写就浑身不得劲,就活不下去。他深知:以笔为命的人,不怕无才,最怕的是失了血性,丢掉对事物的感受力。他喜欢清静,喜欢独处,认为读书写作是人生一大乐事与善事。 他曾送我两本书,一本《拳圣》,一本《乱弹集》,尤其后者,他告诉我,他要说的话全在里边了。签名时,眼见他从里屋拿出一盒蓝墨水,一支蘸水笔,蘸一下,翻开书皮写,写完,将笔插在墨水盒上。什么年代了,还用蘸水笔写作!可他觉得用蘸水笔写,有在纸上刻的感觉,很舒服,文思也顺畅,使钢笔或圆珠笔就不行了。想周作人,用毛笔写作,一直写到八十多岁。这是个人的习惯,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在王蒙、刘心武他们大换笔的时候,他也买了一台电脑,怎奈用不惯,就搁那儿成了摆设。 一位用蘸水笔写作的作家,这在当代中国文坛,恐怕是独一无二的景致了。 作家刘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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