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haliluya_2007 于 2008-5-2 12:35 发表 晕,忘了说一句话“本人字丑,请广大笔友勿做打击”。
原帖由 ckblue 于 2008-5-2 12:43 发表 =========================================== 我们不做打击 我们实事求是地客观公正的 评价
原帖由 别笔笔 于 2008-5-2 13:32 发表 笔跟字不是很配套
原帖由 haliluya_2007 于 2008-5-2 12:33 发表 本来以为和豆腐的M差不多粗,结果比想象的要细一点,呕吐功夫确实了得,不过还勉强能够接受。
原帖由 WilliamYL 于 2008-5-2 17:17 发表 恭喜一下。 好奇一問, 真的把Edson出掉?
原帖由 jingles 于 2008-5-2 16:47 发表 一个是旗舰..一个是尴尬的配套不上不下...我靠...好歹弄个主流啊...
原帖由 紫茎泽兰 于 2008-5-2 20:29 发表 问一下Ricky兄,你的酒红色万宝龙笔夹上的序列号是不是打的比较浅,不如黑色的那么明显。
原帖由 haliluya_2007 于 2008-5-2 23:18 发表 把玩了一天,很遗憾。个人感觉145不如豆腐,我承认145的做工比豆腐要精致许多,然而在书写方面的表现却不尽人意。就全新145和全新豆腐相比,145笔尖的明显没有豆腐顺滑,比我使用过的任何一款派克(铱粒没错位的)阻 ...
原帖由 haliluya_2007 于 2008-5-2 23:18 发表 145笔尖的明显没有豆腐顺滑,比我使用过的任何一款派克(铱粒没错位的)阻力都大; ...
原帖由 DTrisGvEx 于 2008-5-2 20:00 发表 上几支日用笔,我上个星期就享受了51假期. 其实51假期弄支派克51玩多好~
原帖由 旧王孙 于 2008-5-2 16:38 发表 从艾臣到145,总感觉是在开倒车 当然了,“千金难买愿意”
原帖由 haliluya_2007 于 2008-5-4 11:08 发表 不过话说回来,我最喜欢的是豆腐,其次是艾臣,再次才是145
原帖由 WilliamYL 于 2008-5-4 17:01 发表 眾人口中, 最好寫的筆....不一定適合你。 這樣很好, 有自己的風格。
原帖由 JHYZ820713 于 2008-5-4 11:37 发表 兄好,请问您图中两支酒红色的龙是145和144,还是146和144?大小粗细还是相当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