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笔论坛
标题:
笔:收藏与使用并重
[打印本页]
作者:
gho
时间:
2012-3-25 17:20
标题:
笔:收藏与使用并重
不多说,看图吧。屋里自然光偏暗,照片弄得不好。同时拍了和田玉青白玉扳指一枚,用来跟笔图做对照。
作者:
TUDOR
时间:
2012-3-25 17:25
沙发。。。。。。
作者:
andrewshae
时间:
2012-3-25 18: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王小天
时间:
2012-3-25 18:07
品味不錯
作者:
chang19831230
时间:
2012-3-25 18:32
哈哈,楼主的笔都是日用,把玩,收藏并重啊,
作者:
gho
时间:
2012-3-25 18:55
我基本上会把自己有的都拿来试用一下。喜欢就留着多用点,不太喜欢的话就放回去变成纯欣赏了。
作者:
gho
时间:
2012-3-25 19:08
我喜欢给提到的这几个牌子的笔拍照不是对鸟(Pelikan)、龙(Mont Blanc)不敬。而是鸟龙这2个牌子在爱笔人群中比较常见。
作者:
waterman3726
时间:
2012-3-25 19:46
庄主也是大户人家
作者:
gho
时间:
2012-3-25 19:59
回复
8#
waterman3726
我不是那种“大户”,而是家里有很多小朋友的大户。我的大户不是靠继承,必须亲力亲为才有可能创造出来。哈哈。
作者:
dp_king
时间:
2012-3-25 20:07
很大户了,快,把主席交出来
作者:
唐紫辰
时间:
2012-3-25 20:51
米人
作者:
chang19831230
时间:
2012-3-25 21:15
回复
6#
gho
楼主不能光收藏啊,适当也要出点笔么,尤其那些“不太喜欢”的,嘿嘿
作者:
gho
时间:
2012-3-25 21:16
Montparnasse 集合.jpg 那张照片里有四支笔,左一、左三就是主席款的两种花纹。
作者:
gho
时间:
2012-3-25 21:30
回复
12#
chang19831230
主要是我不是个做笔生意的人。因为自己拥有过的东西都有种种记忆和故事,所以除非哪一天有特殊原因需要换出现金,我从来没有想过转让自己收藏的东西。倒是陆续送给自己家人和亲近朋友一些分别适合他们使用的。
作者:
yuki游戏
时间:
2012-3-25 21:31
打劫金沙!
作者:
fanbin1715
时间:
2012-3-27 08:55
有品味!!!!
作者:
龙嘶琴音
时间:
2012-3-27 20:58
不错,卡地亚的三环也挺别致的。
作者:
zwjstar_cn
时间:
2012-3-27 21:04
漂亮,欣赏了
欢迎光临 钢笔论坛 (http://pen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