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笔论坛

标题: 我变新笔友了! 让封号来得更猛烈些吧! [打印本页]

作者: 俗得掉渣!    时间: 2011-8-7 19:39
标题: 我变新笔友了! 让封号来得更猛烈些吧!
莫名其妙悲哀,06年我就在这个坛子里了,可以说看着和参与坛子成长的,虽然期间有段时间涉及孩子出生,工作调动等没有上,级别没有升高,但也从来没有去关心过什么“帮派”或者板块之争,虽不算有功但也无大过吧?昨天突然发现自己的ID被封了,我还真不清楚是什么违反了什么规定了?想想06年那时候虽然不如现在,但确实是温馨有人情味,可惜好多人已经不在这里了。
   昨天连夜给“斑竹大人”发了短信也不见回复,呵呵,心寒啊!
   在这里有很多笔友还是熟悉的,有些笔友出过笔给我,我也出了几支笔给大家,几年前还无偿送过笔友墨水之类,也帮笔友拍过照片,收到笔就是有些瑕疵也能体会别人出笔的不易,不去计较,大家也知道我的人品,我从来没有用老鸟姿态对人,也没有居高临下觉得自己是老人有什么了不起,不懂的也不妄做答复。知无不言,这有笔友是体会得到的!
   和机关一样,现在“领导”都身居高位,同年的笔友有的已经不来,有的成了高级别的笔友,新笔友也多了,可我毕竟在这么这么多年了,到底什么事情都不能通知提醒一下就这样对待我这个支持论坛成长的笔友?昨天气了一个晚上,一些笔友安慰我,这里不必太认真,私人论坛,没有理讲的,重新注册一个就是了,现在大家都这样!难道这就是我们的论坛?
   我想说的是,一个论坛成长离不开大家的支持,一味的禁止这个、禁止那个有必要吗?难道其他论坛就没有对(请不要使用敏感词)发牢骚的言论?最明显去看看网易就知道了!不违法,说些话,怎么了??现在言论自由了,我搞不懂这里还是这么的封建?第二,没有广大笔友的互通有无,有多少人能有机会找到好笔,难道是垄断的?我不知道是不是出于一些利益考虑还是所谓的规范,让大家觉得人人自危,见到有好多事情也只是笑而不语的答复,我很无语,也能体会别人的无奈。
   对于一个我这么熟悉的论坛竟然会变成这样?猫版和刚结交在论坛时候也变了,以前我的帖子几乎都会有猫版出现,现在很难见到。long版神秘莫测,定夺大权,掌握生杀大权,而一些笔友为了利益之争,叫人心寒。
   如果一个论坛想做好,创新,不离神,不拘泥于形式,不把笔友圈在笼子里,林子大了,什么鸟多有,但是只要不是下流之作,畅所欲言亦无不可!如斑竹有容人之量,视情况定夺,不偏不倚,各位能不计利益得失,把笔友视为真正的朋友去对待,和谐、温暖视为大同!
   不才,没有做好一个笔友,但是心里的话还是要说的,有得罪之处,如不能容忍,请直接封ID,无所谓了,如果这里的一个ID在斑竹眼里是如此的轻贱,那也没有什么可以在乎的!
   我知道可能没有什么人敢顶我这个帖子,所言也微不足道,但是我还是要说,表达能力有限,而寓意无限,一人得失无所谓,但觉不低头,入我以前那个ID (俗得掉渣)签名“人生为棋,我甘为卒,行动虽缓,谁可曾见我后退一步!”
  封吧,把这个号也封了,让封号来得更猛烈些吧!
作者: anderson997    时间: 2011-8-7 19:42
难道其他论坛就没有对(请不要使用敏感词)发牢骚的言论?现在言论自由了,

大概猜到为什么了……
作者: 俗得掉渣!    时间: 2011-8-7 19:42
goverment也是敏感词,呵呵,在这里都发不上去,
我现在才知道,以前这么些年都不知道啊!看来以后要上坛子还是要多学学这里的新“规矩”了
作者: 俗得掉渣!    时间: 2011-8-7 19:42
goverment也是敏感词,呵呵,在这里都发不上去,
我现在才知道,以前这么些年都不知道啊!看来以后要上坛子还是要多学学这里的新“规矩”了
作者: bamao    时间: 2011-8-7 19:51
goverment也是敏感词,呵呵,在这里都发不上去,
我现在才知道,以前这么些年都不知道啊!看来以后要上坛子 ...
俗得掉渣! 发表于 2011-8-7 19:42


你这几年没在天朝混么?功夫网日新月异啊,郭嘉龟腚也天天在增加,要学会逆来顺受,做个合格的P民
作者: pll1    时间: 2011-8-7 20:03
这几年虽然没直接交流过,不过兄的id还是时常见到,也算有缘了。确实按楼上说的,现在国家队网络控制是越来越严格了,稍有犯禁就有封网的危险。可能斑竹就严厉了点。
大家都不容易,相互体谅吧。
作者: OhGp    时间: 2011-8-7 20: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月映空舟    时间: 2011-8-7 20:17
畅所欲言,无论何时,都是不大可能的,被管制的方式或许略有不同,有些事情,我们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看到了一面,别人是什么角度,看到了什么,感受到了什么,我们无从得知,所以,走到哪里,按那里的规则行事,也只能这样啦
话说我还以为大湿回来了,赶紧进来膜拜...
作者: yduke    时间: 2011-8-7 20:24
我只知道明天又要上班加班了  飘过
作者: OhGp    时间: 2011-8-7 20: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nealzhg    时间: 2011-8-7 20:30
论坛首页上也应该学习民国时期有的茶馆一样挂个莫谈那啥的牌子。
作者: long37    时间: 2011-8-7 20:38
http://www.penbbs.com/viewthread.php?tid=96287
要理由要通知?昨天已经写在此帖。估计你就没看过这个帖子而已。

别东拉西扯那么多有的没的。为什么封你很简单。非交易区出售物品。别跟我说你不知道讨论区不能卖东西。
作者: 月映空舟    时间: 2011-8-7 20:53
回复 10# OhGp


    别急,我坚信......
作者: 小天王    时间: 2011-8-7 20:59
入境要隨俗嘛
作者: 小白220    时间: 2011-8-7 21:17
规定总是要遵守的,无规矩不成方圆嘛
作者: chlogan    时间: 2011-8-8 18:16
回复 13# long37


    皇上息怒

话说小弟仅是新人,不过翻看老帖,久觉笔坛已有些精华被丢光了。。。
作者: nomos1986    时间: 2011-8-8 18:27
兄弟相互体谅吧,版主可能也有苦衷
作者: 易风水    时间: 2011-8-8 18:51
悬崖勒马 为时未晚
作者: 苍穹粒子    时间: 2011-8-8 20:15
好好玩笔,好好写字……
作者: lx206    时间: 2011-8-8 21:05
有些是无意的
有些是赤裸裸的广告 应该要有区别的吧

很好奇真有那么多人去举报
作者: long37    时间: 2011-8-8 22:18
有些是无意的
有些是赤裸裸的广告 应该要有区别的吧

很好奇真有那么多人去举报  

lx206 发表于 2011-8-8 21:05


“最近要交啥保险,这笔XX元出售,要的联系”
具体记不住的。大概就是这意思。你说这算广告还是没意义。封的27个没一个是没意义的。都是摆明面要卖东西。

不用怀疑,你不报自然有人报。没人报这些几页回复里的卖笔我一般也注意不到。
作者: 大鸡爪    时间: 2011-8-9 14:4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金笔之冠    时间: 2011-8-9 15:56
路过 走走 !!!!!!!!!!!!!!!!!!!!!!!!!!
作者: mexiing    时间: 2011-8-10 11:10
封就封了吧,跟坛主好好沟通一下,互相谅解,还可以解封呀,这个帖子一出,就没有商量的余地了。
作者: 中国英雄    时间: 2011-8-10 16:28

作者: 新加入笔友    时间: 2011-8-10 16:3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pwan2    时间: 2011-8-10 18:05
不能即时视频,不然真得道路以目了
作者: 俗得掉渣!    时间: 2011-8-11 09:29
回复 22# long37


    吗的,就凭这句话,你别说斑竹,我就是要骂你XX
  我的确是要给奶奶交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78岁要交2万5千多,爷爷今年11月80岁生日,家里很紧,所以那支笔我是亏了很多,非常着急出,如果这件事是假的我被雷劈死,要是真的,你斑竹不得好死!可能你没有爷爷奶奶没有这样的良心了!
  CAO!我从来没有这样愤怒过!没有人拿自己奶奶出来开玩笑!你自己想想,你这样小肚鸡肠,还有什么资格做斑竹
  我真不知道怎样骂你!好歹我们也“认识”这么心年了,你心不是肉长的!你没有奶奶吗?我奶奶是失地农民,我就想把笔出掉给她凑点钱怎么了,我买笔买多了,手头紧,股市也套着,你说要是你有急事你怎么办?
   MB,我第一次在这里主动骂人,第一次这么愤怒!!!你MB再敢拿我奶奶这件事说我,别怪我人肉你!赤脚不怕穿鞋的,你对我不尊重,也别怪我了!
    我希望你如果知道自己有良心,为你的可悲言行道歉!你可以说我违规,但是你的规矩不是每个人都有空去拜读的!就算我错了,你也不该说我拿我奶奶出来骗人!!long。你比其他笔友都要冷血!有朋友支持我,你却用这样的心态看问题!我怀疑你是不是有资格做斑竹,虽然坛子是你的!但是人心是肉长的,遇到及时还有街头卖血的,你别让我碰见,碰见一次我问候你全家!
作者: c10x90    时间: 2011-8-11 09:35
楼上说的太过分了。。。
作者: pll1    时间: 2011-8-11 09:47
与法不容,其情可叹!
作者: 俗得掉渣!    时间: 2011-8-11 09:52
回复 25# mexiing


    解不解无所谓了,坛子也不是一个,我如果错,只是错现在没有尊重领导的规定,但是事情本身我没有错,谁人没有急事?后来困难过去了,我有说这个吗?谁人没有急事?我还不至于用奶奶骗人这样不要脸,奶奶这件事很突然,家里没有这么多可以动钱,也许几万对你们为什么,但是我们普通家庭一下确实拿不出来。我一年近乎用一万的工资、奖金之类的买笔,出了这样的事情自己很难过的,眼泪都掉过了,爸和我姑姑借,年底拿年奖一个人就能还,都借不到!也是她妈妈啊!还在乎什么利息之类的!这年头人的良心哪去了?!!人可以无耻,但是绝对不会无耻到没有良心!所以龙如果为这个事情不调查就封我ID,我也不会在意什么,但是LONG必须先为他的低级念头道歉,天理国法,人情。没有人情问还是笔友吗?还谈什么凝聚力,我在这里是因为这里有很多笔友都是很好的朋友,虽然不常联系,但是确实有困难给了我帮助,谢谢你们!
    谁举报的?请你站出来,给大家看看!!!!
    你是人吗?还有良心吗?我牵着到你商业利益了还是怎么的?你家没有奶奶?你家要是遇到这样的事情,大家都来投石头你是什么样的心情???如果LONG会这样也是因为你这个SB,你不要脸我也不客气,问候你全家!去死吧!滚下下地狱吧!
    这个利益社会让我看到了人与人之间多么的冷漠,但是也让我看到一些笔友的友情。所以说,人渣总是有的,他们总是这样那样的猥琐,那样的令人作呕!
    我以后不会再发什么帖子,也不会给新人解答任何问题,以后只出笔入笔!到时候别说犯了谁的利益,谁惹我跟谁不客气。真是人善被人欺!这年头,流氓也是被逼出来的!
作者: 俗得掉渣!    时间: 2011-8-11 09:56
回复 30# c10x90


    要是换你,你会如何?说我不要紧,这件事我确实想问奶奶做点事,被说成这样!
   所以不切自己肤,永不知道多痛!
作者: hiliu000    时间: 2011-8-11 10:00
回复 32# 俗得掉渣!


    为什么不去交易区呢?
作者: impel    时间: 2011-8-11 10:06
为急事就可以不守一切规矩,没有这样的道理。如果是我的话,也许同样会为了急事而无视规矩,但同时一定先做好为此而受到惩罚的准备
作者: 月映空舟    时间: 2011-8-11 10:10
我相信lz说的话,但也有疑问为什么不去交易区呢?如果在交易区说明急用钱出笔,相信会有很多人伸手帮一把的。既然有规则,那就一定要有人去执行啊,不然不就乱了么?
唉,这样的态度和方式不是能解决问题的
作者: 俗得掉渣!    时间: 2011-8-11 10:10
回复 17# chlogan


    这几年我早就感觉到了,坛子刚成立的那会哪有这样的?我自己参与其中最清楚,有个什么疑问哪怕那时候我感情的事贴到笔贴,猫版都会来关心,那时候也没有这么多乌龟的屁股,现在呢?腚越来越少,精越来越少,我有些笔和心得也不想与大家分享了,那天和笔友交流,提醒说,说别发了,发上去万一别人问个什么,你回答“违规”了,账号就封了,此外还可能牵涉到一些利益帮派~~~~~、

      我也不想扯远了,没有什么的,中国人就被这样那样“规矩”整得不成人形了!我想我也是敢挑战“权威”的第一人!社会总会变的,过犹不及!没有人情味,什么都安上乌龟屁股的论坛,总会让人心寒。
作者: 俗得掉渣!    时间: 2011-8-11 10:25
回复 34# hiliu000


    情急之下我也没有注意,没有想到一句话也会这样!说实话我不关心什么版规什么的,因为论坛创立之年是畅所欲言的!对论坛负责也是个人对自己的良心负责。
      发到交易区是要审核的,我当时很急,不想多说什么,兄台虽入坛比我晚些年,但是还是感谢兄台的提醒及关心。
作者: 俗得掉渣!    时间: 2011-8-11 10:37
回复 36# 月映空舟


    谢谢兄台的信任!笔友间信任很重要!我入别人笔也是因为信任。我为什么叫俗得掉渣,就是觉得自己够俗,其实社会上更俗的人太多,我只是自嘲罢了!呵呵
    我是急了,也就说了一句话,没有想到这里这么没有人情问,后来有办法找到钱了,我也就不急了。事发突然,也许楼上有笔友说的对,他也会急出错,封就封,没有什么。但是不觉得一句话有多么的违规,龟腚是人定的,龟腚就一定合理?一句话就定罪,文化大革命的遗留吗?一开始我真还不知道什么事情,所以发了这个帖子,后来看到说有人拿我为奶奶筹钱这件事说事我才极其愤怒的,对我不尊重的人我就没有必要尊重!
    猫版可能也不想多事,观望吧,你想想当年,我感情出了问题,那么多笔友帮我,包括你这样的领导,可再看看现在,我不想多说什么。
    兄台对论坛贡献我是了解的,谁都希望坛子办好了,但至此我也不想出力了,可能有人说,你算什么,那就说吧,呵呵。
     以后看到合适的笔入,不想要的笔出,就做这样的事情,不看交易区以后帖子,不在交易区以外回复、说话。
作者: 月映空舟    时间: 2011-8-11 10:43
lz试想,如果笔坛到现在还是只有那些精华笔友在,或者说只有几十个人,那其实是不太需要什么版规的,但是如果不断有人加入,而这些人你又很难知道他们是真心喜欢钢笔,还是只是唯利是图,或者还有故意捣乱,那是不是需要不断完善一些规矩呢?其实您是在怀念“人治”的时代,但无论在哪里,它是不可能代替“法治”的。举个极端的例子,如果全中国的人都到这个坛子里了,您觉得现在这点规矩还够用么?您怎么能保证每个人都会对自己的良心负责呢?不是每个人都能凭良心做事的。同样啊,只有几十个人,每个人即便有什么感悟,版主逐一回复也不过是几十个帖子,现在呢?他关心了万分之一,那剩下的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呢?换位思考,我如果在那里,我也做不到,我自己发一个水贴,争取回复到每一位来顶贴的朋友,还要让对方感觉我不是在应付,都很累了。至于每天半夜审帖,我更很难做到。
作者: 月映空舟    时间: 2011-8-11 10:50
回复 39# 俗得掉渣!


    呵呵,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
    常记一二,勿念八九
    贡献可不敢当,玩玩笔,灌灌水而已...
    互相理解吧
作者: 围观群众    时间: 2011-8-11 10:53
楼上说的太过分了。。。
c10x90 发表于 2011-8-11 09:35


你觉得过分吗?
作者: mont    时间: 2011-8-11 12:04
其实大家在乎的不是坛子而是论坛上的朋友,不是吗?
作者: c10x90    时间: 2011-8-11 12:19
回复 42# 围观群众


    是啊,有理说理,骂街就过分了。。
作者: 李小侃儿    时间: 2011-8-11 12:19
想骂那啥,翻墙去Facebook和Twitter吧,这里是谈笔的地方。
作者: Edinburgh    时间: 2011-8-11 12:59
回复  long37


    吗的,就凭这句话,你别说斑竹,我就是要骂你XX
  我的确是要给奶奶交保险,失地农 ...
俗得掉渣! 发表于 11/8/2011 01:29



既然现在都已经被封了,那不如就用你这新号去出售商品的版面出售呗。也许真会有好心人帮你一把。

在这里再多的谩骂与评理都不能解决如何把你的笔卖出去的问题,你说呢。
作者: 幽远的笑意    时间: 2011-8-11 14:59
本来不想里理种帖子,但看到那么多笔友还支持或者同情楼主,如爱丁堡、甘蔗也算有名的id了,我真是感到心寒。
楼主的为人在这个帖子里还看不出来吗?
动辄数百字,情绪亢奋,转移焦点。事情的本质就是楼主在炫笔区赤裸裸地出笔,可楼主却一大段一大段的引导观众,先是把自己塑造成民/主人士,为了对抗**而被“和谐”,被“和谐”后仍然坚持斗争,发出最后的呐喊。
然后又拉出奶奶,痛哭流涕又上纲上线,龙版什么地方侮辱过楼主奶奶了,完全是楼主自己在发狂。
可见楼主很会撒泼,栽赃,转移事件的本质,通过大声疾呼骗取他人的同情,和街上碰瓷的手段差不多。
前段时间楼主出的高仕坑货,被笔友揭穿,所以不敢在交易区卖了,偷偷摸摸拉到炫笔区。
不过有一点楼主说得没错,论坛的氛围的确是不如以前了,第一批元老已经收够笔,隐退了,像楼主这些人冒出来了。
我也不想说太多,论坛需要大家的关爱和维护,龙版的精力是有限的,每个人都想着索取而不为论坛做些什么,不站出来揭穿骗子,那论坛的发展是不会光明的。
作者: 幽远的笑意    时间: 2011-8-11 15:10
楼主完全是一个泼妇疯狗的形态,以前也有一个头像是“孝”的人,声称要买机票见女友而出笔,最后骗了钱,同时出的世纪,却寄去一支签字笔,幸好买家当场拆开。
但那个骗子还不敢在论坛上威胁版主什么,而是跑路了。
楼主不用在这里装什么元老,既然注册那么久更是要守规矩,也别拿奶奶说事,你不会因为奶奶(即使你说的不是假的)而去抢劫银行,因为是要杀头的,而你却可以借此违反版规,然后又倒打一耙,觉得本坛可欺吗?
作者: xiaoym    时间: 2011-8-11 15:34
顶楼上的,怎么也找不到LZ发飚的理由,龙版只是说LZ不能在炫笔区借炫笔出笔。而后LZ就把奶奶的事拿出来了。
作者: minideerx    时间: 2011-8-11 15:42
具体情况本人不详,本也无意辨识谁对谁错。
也非为博斑竹亲睐
只是根据楼主自己所说言论词句,发表本人的一点愚见,非论对错。
具体如下:我愿意相信楼主确实有一时困境需要出笔筹款,但是并不能因为事出有因,或者情有可原就认为自己得到了王牌。
违规是事实,接受处理也是正常操作,重要的并不是为图一时之快,口出恶语,争论是非。
亟待解决的事情是:可以注册新ID,在交易区发表符合规范的交易帖,出售转让你的爱笔,以解决一时困境。
对楼主的行为表示不解,既然是为孝道而出笔,缘何要口出恶语,反而抹黑了本应褒扬的孝之德行。不恰当比喻:可不能因为情有可原,作出违法法律法规之事,做了就要负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分。
且我一一丝疑虑就是,能将一年的工资奖金中的一部分(1万元)用来购笔的人,不应该为了2W5而过于急躁,亲友凑一份应该不难。或许楼主也是想出笔尽一份孝道,但是借此说别人不理解亲情神马的,就过了……。
作者: 月映空舟    时间: 2011-8-11 16:09
回复 47# 幽远的笑意


    谁都知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谁都知道到哪里灌水都比在这个帖子里说话强,至少不会惹麻烦,但是我还是说了几句,我想有点判断力和理解力的人都知道我在这里灌水是什么目的,我是在同情lz?我是在帮lz说话?没看完全不要断章取义,你心寒的很无厘头。有名的id?有名的id就该跟着对骂?骂到最后等斑竹一删了之,让新加入的笔友看笑话?我不敢自命不凡,觉得可以去化解lz这点戾气,但起码还是想努努力的,不然应该怎么办?大家对骂,等斑竹删掉,封掉,再注册,再对骂,再删,再封?有趣么?我不知道我回复到后来,lz为什么没有再骂下去,或许是忙,稍后再来,也或许是他觉得有人如此劝说,不想再骂下去了,起码到你的回复出现前,这个帖子不再是个持续的骂贴了,不是么?
作者: masterkkkeee    时间: 2011-8-11 16: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胖小孩    时间: 2011-8-11 16:22
lz试想,如果笔坛到现在还是只有那些精华笔友在,或者说只有几十个人,那其实是不太需要什么版规的,但是如 ...
月映空舟 发表于 2011-8-11 10:43


同意月映兄的话。既然有规定,那还是遵守比较好吧。人少了无所谓,人多了必定有规章制度的。一个论坛是这样,放到现实中,任何组织机构都一样。
既然是无心之过,新注册个ID去交易区发文出笔就好了。说这么多气话无助于事情的解决。大热天的,只能让自己火气更大。


我现在也很着急出货,马上要搬家了,墨水这东西又沉又容易碎,很麻烦。想折价清仓,连个贴子也没法发。
挂着个长期区卖家的名头,我都不能去交易区发贴,发过,被删了。长期区的贴子又没人看。心焦得很。
现在亏本出都出不掉,真得也很心烦。可是没办法。
既然有规定就得遵守,不是么?
作者: 月映空舟    时间: 2011-8-11 16:31
回复 53# 胖小孩


    同样一段话,不同的人就能看出不同的意思,唉...
    有能理解的也算欣慰
    搬家的确是很烦,不过想想要换新地方,也会有些激动
作者: 幽远的笑意    时间: 2011-8-11 16:42
回复  幽远的笑意


    谁都知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谁都知道到哪里灌水都比在这个帖子里说话强,至少不 ...
月映空舟 发表于 2011-8-11 16:09

我不认同兄的说法,有些人素质低下,胡乱骂人,兄的做法就是好言安慰,让他别再闹事。
我说的心寒,是指在我以前没人谴责楼主的。如果有人混淆是非,没有人反击的话,那他肯定是骂着骂着自然就停了,兄的意见就是这样吧。
而我希望能分清黑白。
无意说兄的不是,兄可能误会了,但我不应该点兄的名字。对不起。
作者: 月映空舟    时间: 2011-8-11 16:46
回复 55# 幽远的笑意


   
作者: 幽远的笑意    时间: 2011-8-11 16:52
甘蔗是我佩服的id,想不到甘蔗bs起人来也这么犀利,我简直比楼主罪行还要严重,哎,实在心里很不服气,但也很失落。
作者: fall1977    时间: 2011-8-11 17:10
逻辑啊逻辑……

龙版是说楼主在不恰当的地方卖笔是不对的,又没说你楼主卖笔的理由是真是假,结果楼主火冒三丈,真是莫名其妙……
作者: yexihuan    时间: 2011-8-11 17:54
本帖最后由 yexihuan 于 2011-8-11 17:56 编辑
回复  chlogan


    这几年我早就感觉到了,坛子刚成立的那会哪有这样的?我自己参与其中最清楚,有个 ...
俗得掉渣! 发表于 2011-8-11 10:10



     愤怒哥,制怒,pls、人在愤怒的情况下说话都会偏激的。
坐下来,擦擦嘴角的唾沫,喝口茶,心若止水!

版主哪有侮辱你奶奶啊,他只是说非交易区不可卖笔。你想多了,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就是那可怜的自尊心在做祟,人都这样的。who the hell isn't?so 认个错,收回你的诅咒吧!论坛欢迎爱笔的兄弟!
作者: yexihuan    时间: 2011-8-11 17:59
敢挑战版主的是白云苍狗,宁静22大湿,可惜他两个都没救了,无论论坛内外。
楼主莫与'它们'为伍啊!
作者: iceprince10    时间: 2011-8-11 18:20
没有人会在意你在这儿摆姿态,支持楼主,虽然方法有待商榷,但是光这份良心,就比某些人强的多了,相对于某些人的所谓心寒,我觉得论坛里有你这种人,更让人心寒
作者: ZRYQZ    时间: 2011-8-11 18:57
赞同58L~~
作者: qw007    时间: 2011-8-11 18:59
回复 53# 胖小孩


    可以在长期区再开特价新贴么 ,象星星,CK那样啊
作者: 胖小孩    时间: 2011-8-11 19:19
回复  胖小孩


    可以在长期区再开特价新贴么 ,象星星,CK那样啊
qw007 发表于 2011-8-11 18:59


申请了,等龙版审核通过呢。
作者: viruscorleone    时间: 2011-8-11 19:29
在这帖子出现过的人是不是都该被封号,发错区了吧。
作者: 烈马银枪    时间: 2011-8-11 20:20
我怎么老被,登出?
反复要登陆才行呢?
大家有这情况吗?
作者: etlongok    时间: 2011-8-11 20:34
回复 66# 烈马银枪


   经常~~
作者: 烈马银枪    时间: 2011-8-11 20:45
“笔若在,号就在,只不是换了马甲...”
致敬楼内各位换过号或马甲的兄台。
作者: 背心    时间: 2011-8-11 21:00
呵呵
LZ还老笔友呢…………
您老睁大眼睛看看 这里还有老笔友吗?
这个地方还谁TM在乎老笔友啊 你傻呀
哈哈哈哈
作者: ggggggh    时间: 2011-8-11 23:56
原来lz就是那位卖cross的,难怪这么眼熟,路过呵呵一下,如果看过那个帖子对lz就会有更清楚的认识。
作者: lacsylle    时间: 2011-8-12 01:46
楼主是不是太看得起自己了…
作者: mont    时间: 2011-8-12 08:30
我虽然是新加入的但能感受到大家口中的论坛今非昔比,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坛子上的朋友。对于恶意破坏论坛气氛的人直接封IP地址算了。
作者: 莫以然    时间: 2011-8-12 11:33
笔坛一大特色
新不如旧
连人也是如此
新人路过,膜拜各位传说中的老笔友
作者: masterkkkeee    时间: 2011-8-12 11: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小天王    时间: 2011-8-12 15:02
可以問一下大家啥是馬甲還有大號小號的.
作者: hiliu000    时间: 2011-8-12 15:20
回复 75# 小天王


    就是一个人,在论坛注册了很多论坛ID,然后可以说不同目的的话,做不同的事情。。。
作者: 小天王    时间: 2011-8-12 15:25
回复  小天王


    就是一个人,在论坛注册了很多论坛ID,然后可以说不同目的的话,做不同的事情。。。 ...
hiliu000 发表于 2011-8-12 15:20



    很奇怪的用法,在我們這邊馬甲是最近很流行的一種女性內衣.大小號指的是廁所.
作者: hiliu000    时间: 2011-8-12 15:34
回复 77# 小天王


    个人猜想,“马甲”是取其“替身”之意,而“大小号”脱胎于“大名、别号”。。。
作者: 悠游115-8    时间: 2011-8-12 15:42
往往短短几句话,为人境界立分高下
个人认为,心怀个人好恶,立意不明表述不清就别跟着搅和了,免得给别人添乱之余,自己还落寞灰心
燥热之季,lz宜平心静气,没有过不去的坎儿,事愈急,步愈须稳,欲速则不达,最后伤人伤己
作者: 围观群众    时间: 2011-8-12 16:07
回复  小天王
    个人猜想,“马甲”是取其“替身”之意,而“大小号”脱胎于“大名、别号”。。。
hiliu000 发表于 2011-8-12 15:34


马甲的来历是一个笑话“小样!脱了马甲就认不出你啦”
至于这个笑话本身,是先出现在网上还是先出现在赵本山的小品里面就无从考证了
作者: 旧王孙    时间: 2011-8-12 16:19
网上先出现。赵本山就是把这个和流行已久的网络语进行双关来抖的包袱
作者: lethehome    时间: 2011-8-12 16:40
看过CROSS帖子 现在飘过······
作者: 小天王    时间: 2011-8-12 16:56
马甲的来历是一个笑话“小样!脱了马甲就认不出你啦”
至于这个笑话本身,是先出现在网上还是先出现在 ...
围观群众 发表于 2011-8-12 16:07



    原來如此,受教了
作者: 小天王    时间: 2011-8-12 16:57
不過人頭帳號扯上女性內衣,真的是風馬牛不相及
作者: 悠游115-8    时间: 2011-8-12 17:14
即便不习惯如此称呼,定要当做服饰理解,也不一定非要指内衣,网上随便查查,款式琳琅满目,网络时代出现的网络名词而已,何必如此纠结?
作者: chenshuyu100    时间: 2011-8-13 02:42
作为新人,在这一年多时间以来我是切身感受到这坛子的风气越来越歪。 利益,献媚,铜臭等等~~大家一样是笔友,容许我在这里影射一些人(可以对号入座),在这里你没有必要拿自己的身份在坛里卖资历,卖关系,你在坛里和新人有什么区别,一样只是一个ID,大不了你有关系开骂完不被封号,再大不了我不来坛里你还能怎么着了!出发点这是私人的坛子,私人定下的规矩,你爱来来,不来走人就是,没有必要把这里看成什么难以忘怀的地方。   凡事看开一点,好吧,我发牢骚了。
作者: 新加入笔友    时间: 2011-8-13 03: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wqs808898    时间: 2011-8-13 03:12
本帖最后由 wqs808898 于 2011-8-13 03:15 编辑
可以問一下大家啥是馬甲.
小天王 发表于 2011-8-12 15:02
何为马甲
作者: 定下    时间: 2011-8-13 03:14
可以問一下大家啥是馬甲還有大號小號的.
小天王 发表于 2011-8-12 15:02
何为马甲
作者: 帮顶    时间: 2011-8-13 03:17
可以問一下大家啥是馬甲.
小天王 发表于 2011-8-12 15:02
何为马甲
作者: 排队    时间: 2011-8-13 03:19
可以問一下大家啥是馬甲.
小天王 发表于 2011-8-12 15:02
何为马甲
作者: 新加入笔友    时间: 2011-8-13 03:2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烟樵    时间: 2011-8-13 12:41
楼主完全是一个泼妇疯狗的形态,以前也有一个头像是“孝”的人,声称要买机票见女友而出笔,最后骗了钱,同 ...
幽远的笑意 发表于 2011-8-11 15:10



    赞同,没人可以侮辱别人的人格。即使是弱者,你搞人肉炸弹,我同样痛恨。
作者: zhujj    时间: 2011-8-13 12:50
本帖最后由 zhujj 于 2011-8-13 12:51 编辑

笔已成B
作者: 贤不肖    时间: 2011-8-13 21:33
我愿意相信楼主的动机。
但是不是以这样的动机抢银行的话也没事啊?
作者: Karl鬼火玉    时间: 2011-8-14 07:57
个人感觉注册的ID分什么新老笔友没啥意思。来的都是朋友,玩儿什么论资排辈呢?
作者: mont    时间: 2011-8-14 14:14
ls说的好啊,不过作为新来的感觉在专业水准方面还是有差距的。
作者: 俗得掉渣!    时间: 2011-8-14 17:04
看了各位的直言我感触很深,那个幽静什么的,请你说话凭良心,我入过很多人笔,出过别人几支最便宜的笔,我坑你了吗?有做过缺德事吗?呵呵,我相信事情自有天在看。我听了月映兄和一些朋友的话,不想再说什么,我奶奶确实是事时,我姑姑不借,叔叔说我爸长子,于他无关,你说人还有良心吗,和你有什么区别??发了年奖就还都不愿意!我不知道哪触犯了某些人的利益,你说的发个烂笔,我也不想再说什么,困难已经过来了,也没必要低三下四了,我第一次为老婆生日出这支高士笔,那时候也是手头紧入了很多笔,价格我不清楚,参考了淘宝价格,有人立马行动,看似乎抓住了我的把柄,我一再提出价格不是问题,可那几个还要咄咄逼人,本来我是不想再到这出笔,心太寒了,礼物我没买,但是太太也看了帖子。这次我为奶奶出笔事出突然,我孩子4岁,奶奶78,爷爷11月80,有必要做缺德事吗?好了,不想多说了,总说别人笔说事,抓住自己认为的小辫子不放,人都不是傻子!感谢有些笔友的信任,我不明白怎么发点笔图就也变成炫耀了,都是我喜欢的!这支高士让我见识了形形色色的人,我也为我当时激动的言行向龙版道歉!但事实就是事实,人总是有困难的,不支持但请别诽谤!请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自重!感谢猫版回复,感谢各位有良心笔友的支持,关心我的人,感谢你们,好人平安!龙版,我最在乎的是爷爷奶奶,所以被说成以此别有用心我很愤怒,出言伤害了你,抱歉,但对个别人,我鄙视!
作者: 俗得掉渣!    时间: 2011-8-14 17:07
猫版没回复,我看错了。
作者: 俗得掉渣!    时间: 2011-8-14 17:08
回复 18# nomos1986

明白
作者: 俗得掉渣!    时间: 2011-8-14 17:09
回复 92# 新加入笔友

感谢你的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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